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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代购将被限 中国海关:超自用数量行李不放行


发布时间:2017-05-15 17:20:27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综合联合早报网、人民网、中安在线报道 从6月1日开始,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确规定5类入境行李不予放行,执行针对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件的全面监管。据劳动报报道,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发布的2016年第14号公告正式实施。公告规定,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海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综合联合早报网、人民网、中安在线报道 从6月1日开始,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确规定5类入境行李不予放行,执行针对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件的全面监管。据劳动报报道,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发布的2016年第14号公告正式实施。公告规定,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海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记者了解到,公告中的“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业内人士对新政的理解是,比如:以皮鞋为例,个人正常携带一两双皮鞋进境不会受影响,但如果一名旅客携带五六双甚至更多同一款式的皮鞋进境,就可能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不予放行。也就是说,如果在海外购物数量太大,又或者是“人肉代购”的话,在入关时将面临行李被扣暂存的问题。
 
此次5种行李暂不放行的情况包括:①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②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③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5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⑤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3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似乎一夜之间,朋友圈被“代购”占据。每到年底,人人都在催交“朋友圈广告费”。但是,第二年的某一天,你会发现催交广告费的那个人也开始吆喝起了“韩国正品”“欧美直邮”。然而,剖析其原因,“代购热”的背后是中国制造无法满足中国需求。
 
同样因此造成的现象还有曾经的“马桶盖事件”、“洋奶粉事件”。这不禁让人想起计划经济时代的抢购热潮,同样也是由于供需的不平衡导致。只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在不断丰富和进步,对于高质量商品和个性化商品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要想浇灭代购热,还应该从中国制造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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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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