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原书记赵正永被公诉 审理法院曾审过周永康孙政才
发布时间:2020-02-29 10:10:59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北京时间2月27日,中国最高检消息,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陕西省原副省长陈国强同日被公诉。
北京时间2月27日,中国最高检消息,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陕西省原副省长陈国强同日被公诉。
陈国强和赵正永是老乡,两人在陕西共事多年。未来,这两个人又将同时在天津一中院受审。

资料显示,赵正永,生于1951年3月,安徽马鞍山人,早年在安徽工作,官至安徽省政法委书记。
2001年6月,赵正永调任陕西省委常委,此后在陕西工作15年之久,先后任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0年5月,他升任陕西省委副书记,2011年1月任省长,晋升正省部级,2012年12月任省委书记,至2016年3月卸任。次月,赵正永赴中国人大任职,2018年3月退休。
2019年1月15日,赵正永被查。据媒体指出,赵正永最后一次露脸,是2018年7月初参访长安香积寺。当年7月底,秦岭违建整治大幕揭开。
2020年1月4日,赵正永被开除党籍。官方通报提到,他对党不忠诚不敬畏,毫无“四个意识”,拒不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思想上不重视、政治上不负责、工作上不认真,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与党离心离德,无视组织一再教育帮助挽救,多次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是典型的“两面人”、“两面派”。

赵正永(右一)等一行参访长安香积寺
随着案情的进一步披露,该案的更多细节被公开。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赵正永利用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赵正永敛财的岗位都是在陕西,第一个是岗位是“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财经》还披露赵在陕西插手人事,并以此获利。
报道称,赵正永主政陕西期间,有42名任期不满3年的市县党政正职被调整工作岗位。有的干部“火箭”式提拔、“点卯”式工作,更有人毕业后10年经历8个岗位,就提拔至副厅级。
上述提到,赵正永涉嫌受贿一案,将在天津一中院受审。
据报道,在中共十八大之后,已经有不少“老虎”在这里受审,如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都是在天津一中院受审的。
此外,被公诉的陕西省原副省长陈国强也将在天津市一中院受审。

陈国强,1962年5月生,安徽宿州人,仕途起步于陕西。从1984年至落马,他在陕西官场工作了35年。
曾有报道指出,陈国强是赵正永的“大管家”,不但和赵正永是老乡,两人在工作中也有密切关系。
2019年1月15日,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落马的消息引爆了中国舆论场,他的落马让整个陕西官场紧张了起来。就在同一天,《陕西日报》报道了陈国强以副省长身份,赴宝钛收费站实地调研的消息。
这一次公开露面后,陈国强“消失”了两个多月,之后他的名字出现在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这次会议免去了他的陕西省副省长职务。
免职后,陈国强再度“消失”。直至9个月后,2020年1月4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其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被查出“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对抗组织审查”,“在企业经营、干部职务调整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一系列问题。
2020年1月4日,陈国强被双开。
官方通报称:陈国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干预插手干部人事工作,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贪欲膨胀,收受礼品、礼金,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企业经营、干部职务调整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至于陈国强涉嫌受贿一案,由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交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陈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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