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洗钱案 纳吉布7项控罪成立
发布时间:2019-11-12 04:24:30 来源于:美联社
摘要:马来西亚吉隆坡高等法院11日裁定,前总理纳吉布涉“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案件中受到的7项指控表面罪名全部成立。此次判决也是纳吉布所面临的40余项指控中首批获判表面罪名成立的指控。
图: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法新社
据美联社报道:马来西亚吉隆坡高等法院11日裁定,前总理纳吉布涉“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案件中受到的7项指控表面罪名全部成立。此次判决也是纳吉布所面临的40余项指控中首批获判表面罪名成立的指控。
在法官纳兹兰做出上述裁决后,纳吉布表示,他将在接下来的庭审中就检方对他提出的3项背信、3项洗钱和1项滥用权力指控进行自辩。在自辩后,即使纳吉布最终被吉隆坡高等法院判决有罪,其还可向上诉庭和联邦法院继续上诉。纳吉布的辩护律师在判决后受访时表示,预期此案的审理将是一个漫长的法律攻防过程。
纳吉布2009年担任总理后设立名为“一马公司”的国家投资基金。他被指控在涉及“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的交易中牟利4200万林吉特(约合7953万港元)。自今年4月庭审开始以来,检方已经传唤了超过50名证人。庭审将在12月初继续进行。如果罪成,纳吉布或面临15年至20年监禁。
纳吉布去年7月首次受到指控,现阶段所受指控已累计超过40项,但他均予以否认。
(责任编辑:河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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