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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首次披露安徽省人大原副主任李平被查处经过


发布时间:2019-08-02 00:00:00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8月1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首次披露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平被查处的经过。

8月1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首次披露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平被查处的经过,证实他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去职务。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第一例违纪违法事实主要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中管干部案件。



最新一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记者署名文章“以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保障落实‘两个维护’”,报道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加强政治监督的工作成效。


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下称六室)工作人员举了一个具体案例,“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第一例违纪违法事实主要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中管干部案件。”


2018年,反映某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某市市委书记李某及该市在城市建设和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等问题线索较为集中。“脱贫攻坚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重要要求。”六室研究认为,这不是简单的作风问题,必须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来审视和处置这些问题线索。


该室对有关问题线索认真研究、优先处置,很快查明李某及该市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主导推动深度贫困县搞“刷白墙”面子工程,浪费大量国家资财;2个月打造脱贫“盆景”,要求新闻媒体连续集中报道;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扶贫项目造假等问题整改不重视,流于形式;在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拔高标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2019年5月,经党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去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6月,该省省委决定免去其市委书记职务。据媒体报道,上述报道提到的“李某”,为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平。



公开资料显示,李平1962年6月生,安徽潜山人,在阜阳工作多年,2008年5月任阜阳市副市长,2013年4月任市长,2016年11月任市委书记,2018年1月还履新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平最后一次公开活动,应该是5月30日,阜平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召开,李平出席并讲话。


6月11日,安徽阜阳召开了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大会宣布,安徽省副省长杨光荣任阜阳市委书记,免去李平的阜阳市委书记职务。同一天,安徽省委召开了一场警示教育座谈会,地点也选在阜阳。


6月11日的全市领导干部大会,规格颇高,在通稿中提到,出席这场会议的领导包括:安徽省委副书记信长星,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惠,安徽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丁向群,安徽省副省长杨光荣,通稿中并未提及这次被免去职务的李平。


据媒体报道,在各省人事调整中,不乏地市一把手升任副省长的情况,副省长同时任地市一把手的情况是有的,但是像杨光荣这样,已经成为副省长后再履新市委书记的情况比较罕见。阜阳撤地设市是在1996年,自那时起至今,由副省长直接兼任市委书记,这还是23年来的首次。


此外,作为重要的人事交接,通稿中一般会发布履新者和卸任者的讲话,但此次通稿中未提及李平讲话。



在这次大会上,安徽省委副书记信长星提到,“这次阜阳市委主要领导的调整,是省委从阜阳当前的形势和大局出发,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信长星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在人事调整同一天举行的警示教育座谈会上,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作出批示。批示中提到:以阜阳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安徽省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19年1月20日,巡视组向安徽反馈了情况。根据巡视组反馈,安徽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精准度不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指导不够有力,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存在不足。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担当有欠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


(责任编辑:河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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