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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代理“无证收购玉米案”的内蒙知名“假律师”被抓获


发布时间:2019-08-27 00:00:00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王润生伪造假证的行为匪夷所思。

销声匿迹两年多后,内蒙古巴彦淖尔“假律师”王润生被抓获。8月26日下午,澎湃新闻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公安局刑警队获悉,“假律师”王润生已落网,目前王润生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由该局侦办,如有新进展会及时向媒体通报。


王润生


据悉,王润生大约在20年前出现在巴彦淖尔的法律界中,他其貌不扬、法律知识欠缺,却在其后几年内迅速成为法律界“红人”,取得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后,又手持涉嫌伪造的“律师证”,代理了包括轰动全国的“内蒙古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案”等多起案件。

此外,王润生同时持有两套身份证,一套身份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王润生”,出生于1973年;另一套身份为山东安丘市人“李某涛”,出生于1965年。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同时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行为属于违规,但2014年至2017年期间,王润生同时使用双重职务代理各类案件,始终未被有关部门查处。


直到2016年3月,他以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身份代理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案,该案引起全国范围内的关注后,他的“假律师”身份被揭穿,2017年初王力军被改判无罪后,他也随之销声匿迹。


2019年5月,王润生被临河区公安局以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事立案,并上网追逃。2019年7月,矽肺病农民工吴付军报案称王润生代理其劳动争议案件后“截流”其赔偿款23万余元,乌拉特后旗公安局又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润生立案侦查。


据媒体报道,十多年前,王润生只是一名司机——给内蒙古一家律所提供租车服务。2004年前后,王润生取得法律工作者执业证,进入148协调指挥中心法律服务二所(下文简称148法律服务二所)工作,不到3年时间成为该所主任。


此外,他给自己伪造了另一个身份——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此后,假律师王润生凭借这两个身份在内蒙古司法界行走,使用两个身份违规代理案件,直到案发。


2016年4月5日,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案”在临河区法院一审开庭。检方指控,王力军无证照将所收购的玉米卖给某粮库,非法经营数额218288.6元。一个多小时的庭审,王力军的辩护人王润生对公诉人的指控全无异议。


王立军


王力军回忆称,王润生不仅没去实地调查,出庭也极不认真。“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一本法律书不停地翻,连案卷材料都没带。”


庭审辩论阶段,王润生说,王力军无意中触犯刑法,不是故意犯罪,有自首情节,收购玉米都通过正规渠道出售,获利数额较小,请求法庭从轻判处。在此之外,他未发表任何观点。


2016年4月,临河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力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王力军表示满意结果,不上诉。他对王润生表示感谢,但认为判决结果不是靠辩护得来的。


王力军称,收了他5000元代理费后,王润生还向他继续要钱。“先要了1万元,说要打点法官,后来又要1万,还要打点法院领导。我认为是打点费起了作用。”


2016年12月30日,最高法以原判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指令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再审此案。不久,法院再审宣告王力军无罪。该案入选最高法指导性案例、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随着“玉米案”受到广泛关注,王润生的身份被戳穿:他自称所属的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并不存在,山东司法厅注册的律师中没有王润生。


王力军回忆称,再审开庭前,王润生退还了2万元打点费。王力军还要求退还代理费,王润生拒绝,说自己被车撞了,不便见面。后来,王润生不接电话,微信删除了王力军。


公开场合,王润生自称山东青岛人,青岛大学法律系毕业。2001年从山东到内蒙古,一直从事跟法律相关的工作,2002年取得律师资格。


王润生的前妻凌某称,她见过王润生的青岛大学法学系毕业证书。“我也不了解他的过去。他的人脉广,和(内蒙古巴彦淖尔)司法局的人有多年的交情。”


王润生的弟弟张程(同母异父的兄弟)称,他母亲是一名教师,曾在粮管所工作。父亲去世后,母亲带他们从山东迁往内蒙古。张程与母亲在临河区法院对面开了一家复印店,也为当事人代写诉状。2003年前后,王润生离开大法扬律所,到复印店帮忙。


据悉,刚到内蒙古巴彦淖尔时,王润生是一名司机——给内蒙古大法扬律师事务所(下文简称大法扬律所)提供租车服务。


大法扬律所的一名律师表示,王润生通过亲戚介绍为律师提供租车服务,王润生曾自称之前是开大货车的。“当时律所刚成立,很多律师买不起车。有的人案源多,经常跑乡镇,就租他的车。我们都认为他绝对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


大法扬律所另一名律师称,王润生开车按公里数算钱,回程不收费,比出租车便宜。“他不懂法律,对以前的经历讳莫如深,只说做过生意。他在律所仅是一个司机,跟着我们去办案,也不屑于学习什么。”这位律师强调,“我们都能观察出来,他绝对是法律上的门外汉。”


2004年前后,王润生取得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进入148法律服务二所,彼时郭燕担任主任。公开资料显示,“巴彦淖尔148协调指挥中心法律服务二所”受临河区司法局直接管辖。


不到3年,王润生取代郭燕成为该所主任。“有时碰见了很尴尬,我们都偷偷议论,这种人也能当主任。”上述大法扬的律师说。


一名审理过王润生代理案件的法官回忆,他的山东口音重,说话口齿不清,经常在庭上现学现卖,现场翻查法条,几乎不怎么发表辩护意见。“他的案子一般都很简单,比如民间借贷等,没有复杂的。”


王润生的前妻凌某告诉新京报记者,“他(王润生)最高一次收过7万元代理费。总体来讲,一年的收入不算很高,我们至今也没在巴彦淖尔买房子,一直都是租房住。”


值得一提的是,王润生不仅涉嫌帮案件当事人制造虚假诉讼,还在代理另一起案件时,涉嫌私吞当事人的赔偿款。据媒体报道,王润生涉嫌私吞当事人——湖北籍农民工吴付军的赔偿款,至今仍有23万8千元未归还。


吴付军在温州建设集团下属的获各琦铜矿项目部工作,担任值班长职务。2012年12月,吴付军在做职业病检查时,诊断为矽肺二期合并肺结核。后经确认为工伤。


调解书显示,经鉴定吴付军伤残等级为四级。2014年10月,吴付军向乌拉特后旗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赔付。该仲裁委员会裁决,温州建设集团向其支付工资、医疗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等总计55万余元。温州建设集团不服提起诉讼。


吴付军表示,他家在外地,当时想请一个巴彦淖尔的律师,帮他调解此案。于是,从法院出来,他找到王润生,支付了代理费1万元。吴付军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显示,他委托王润生,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和解;代领法律文书。


2015年7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温州建设集团赔付吴付军共计300000元。调解书显示,温州建设集团于2016年9月30日前支付6万元,剩余24万元赔偿金分24个月给付,每月给付吴付军一万元,至2018年9月30日前付清。


调解协议生效当日,王润生向吴付军索要了一个银行账户。三天后吴付军收到第一笔赔偿款52000元。此后他再未收到钱。


吴付军多次向王润生催要赔偿款,得到的答复是“法院正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后王润生又称,温州建设集团再次起诉,法院要重新进行工伤认定,剩下的钱暂时不支付。直至今年5月,吴付军发现,王润生微信删除了他,也不再接电话。


被截流工伤赔偿款后,吴付军仍坚持寻找王润生的下落,目前他回到湖北老家,在医院接受尘肺病、肺结核治疗。


吴付军


在148法律服务二所的工作人员里,王润生是第二个被网上追逃的。原来该所的原主任郭燕(曾用名郭岩),也曾被网上追逃,被抓获后以诈骗罪获刑。郭燕亦伪造了一个律师身份——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律师。


进入148法律服务二所后,和郭燕一样,王润生给自己伪造了一个假律师身份——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裁判文书网显示,王润生使用“山东青银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案件有11起,其中一起交通肇事案为刑事案件。


一名要求匿名的法官称,他认为王润生伪造假证的行为匪夷所思,“他可能想用假证在法院混个脸熟,以后可以畅通无阻地代理刑事案件。”


当地另一名法官表示,法院立案、出庭均对律师资质进行审查,但一般是看一下有无证件,不会去司法厅网站上查询。“这个审查过程实际上很难审查出问题。”


(责任编辑:河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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