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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财政局长套取公款 内蒙女厅官获刑12年


发布时间:2019-09-01 01:49:31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套取公款购买两套房产及两个车位,支付装修和家具款项。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该院日前判决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察哈尔右翼中旗委原书记赵向红犯贪污、受贿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向红在担任察哈尔右翼中旗委副书记、旗长、旗委书记期间,伙同时任旗财政局局长刘永宽,套取公款392.8万元购买两套房产及两个车位,支付装修和家具款项。赵向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人民币共计280万元及价值227万余元的房产1套。


公开资料显示,赵向红,女,蒙古族,1963年4月出生,内蒙古化德人,1981年3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化德县政府副县长,商都县委副书记,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察哈尔右翼中旗旗委书记。


2018年9月6日,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察哈尔右翼中旗旗委书记赵向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在2018年7月26日,乌兰察布市审计局副局长刘永宽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永宽1968年7月出生,汉族,察右中旗人。2012年10月至2016年7月,刘永宽曾任察右中旗人民政府副旗长。2009年3月至2013年1月,察右中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正是由赵向红担任,2013年后,赵向红改任察右中旗旗委书记。这样看来,刘永宽曾当了赵向红几个月的副手。


2018年2月7日,春节前夕,赵向红主持召开旗委常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时指出,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明确整合范围,管好用好整合资金”,背后却和财政局局长“监守自盗”、套取公款去买房买家具。


值得一提的是,赵向红2018年9月6日落马没多久,2018年10月26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举行。全会审议并通过了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刘忠诚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刘忠诚同志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刘忠诚


刘忠诚曾任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


此外,2011年3月至2013年1月间,王学丰、陶淑菊、常永福同在乌兰察布市委常委班子工作,并分别担任市委常委、市长、常务副市长等主要领导岗位。于2012年7月起担任乌兰察布市委常委、集宁区委书记的杨国文也已落马。


(责任编辑:河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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