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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行业的寒冬


发布时间:2019-01-28 16:58:23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2019年1月1日起,中国首部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了从事代购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违者将面临最高200万元罚款,曾风靡一时的代购行业迎来了寒冬。

2019年1月1日起,中国首部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了从事代购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违者将面临最高200万元罚款,曾风靡一时的代购行业迎来了寒冬。

 

 

伴随跨境电商发展,代购行业的规模也越来越庞大,并滋生了许多乱象,偷漏税、假货泛滥、个人信息遭泄露、售后推卸责任等问题层出不穷。跨境电商平台消费投诉中经常出现用户体验不佳、海淘转运丢件、漏件、拒绝理赔等问题花样百出。

 

同时,个人代购行为存在监管难的问题,尤其是在朋友圈,维权难的主要原因在于很多微商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进入门槛低,缺乏完善的交易系统。随着2019年1月1日中国首部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的落地实施,海外代购的各类乱象将得到有效制止。

 

十四年的野蛮生长

 

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8年(上)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8上半年中国跨境进口电商交易规模达1.03万亿元,同比增长19.4%,预计2018全年将达到1.9万亿元。另据相关统计,截至2018年6月底,中国经常进行跨境网购的用户已达7500万人,人数大幅度增长。

 

以上这些庞大的数据中究竟有多少属于个人代购?我们无从得知。我们已知的是,业界普遍认为,代购产业起源于2005年,2018年是代购产业发起的第十四年,也是分水岭的一年。

 

代购的起步阶段,甚至称不上是“产业”。只存在于在外留学的中国学生或者是在外工作的国人,每年回家的时候帮亲戚朋友带点国内没有的化妆品、手表、皮包等物品。跑腿的次数一多,委托人自然要给些“小费”感谢。久而久之,以收取商品价格10%的代购费,成了不少代购的共识。随着海外代购受到国人热捧,除了职业代购人外,因公经常出差的人、境外导游和空姐成了“私人代购”行业中的主力军。

 

∧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海淘开始兴起

 

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海淘开始兴起,出现了一批专注于海淘的网站和企业,这些海淘网站和企业充当了过去代购者的角色。2007年,淘宝创立淘宝全球购,汇聚了销售海外优质商品的卖家,真正满足了消费者“足不出户 淘遍全球”的心愿。

 

2008年,在经过“三鹿奶粉”事件后,中国国内奶品的质量让众多消费者心灰意冷,更多的家庭选择从海外代购奶粉,一度引起国内代购奶粉的热潮。此后代购被逐年升温,代购产品也从奶粉开始延伸到奢侈品、化妆品、保健品。在这种大环境下, 国内外电商瞄准中国百姓对海外产品的巨大需求, 纷纷斥巨资投入跨境零售业务,诸如海外的亚马逊、 乐天以及国内的天猫国际、 洋码头等,都开始加入这一市场的争夺。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海外代购市场的交易规模已达767亿元,比上一年同比增长58.8%。另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数据,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8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2.0%。而此时,中国在电商领域的法律法规还是一片空白。

 

2013年12月7号,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上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一次起草组的会议,正式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进程。

 

2014年8月1日,中国海关总署“56号文”生效,个人物品将按行邮税进行征税,未经备案的私人海外代购将被定为非法根据政策要求,跨境电商整个过程的数据需要纳入“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与海关联网对接。此外,进出境货物、物品信息也要提前向海关备案。这一年,中国海外代购交易规模已达829亿元,比上年同比增长62.3%。

 

业内人士表示,多样的品种、低廉的价格、较高的质量是海外代购兴起的主要原因。在中国,由于进口时较高的关税和部分代理商的垄断,化妆品、电子产品、奢侈品等产品的价格普遍偏高。

 

经过十四年的发展,海外代购在各个环节也已经非常成熟,代购者们赚得盆满钵满,很多专业代购的淘宝店也出炉,众多代购从业者已实现年入百万。但因为法律法规的缺席,导致消费者在代购时维权困难,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很难得到保障。此外,随着海外代购这块蛋糕被越做越大,从业者也越来越多,这也使得行业鱼龙混杂、假货横行,俨然已经快要失控。

 

与走私仅一步之遥

 

野蛮生长的代购,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除了在进关的时候偷逃关税,在交易完成了也几乎没有代购会申报个人所得税,由此完成二次逃税。一位多年从事海外代购的人士表示,大多职业海外代购从业者只赚两种钱:要么靠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赚“黑心”钱,要么靠商品走私(人肉带货)赚“冒险”钱。那些年薪百万的从业者背后要么是肮脏,要么是沧桑。《电商法》的出台,也是试图在源头阻止“以代购之名行走私之事”的行为。

 

近年来,通过海外代购模式进行走私盈利而被判违法的案例几乎每年都有发生。据媒体报道,2018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珠海淘宝店主代购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游燕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共计1140余万元,偷逃税额共计300余万元,法庭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在被抓之前,游燕是位职业的海外代购,在淘宝上有家属于自己的进口女装店。

 


∧海关查获邮递渠道代购海外货物走私入境案

 

2017年,个体商户钱某,因代购药品被判罚款20万元,获刑10个月。2016年,中国货运航空公司运输保障部员工倪某,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代购,合计逃税40万元,被判入狱一年六个月,罚款45万元。

 

需要厘清的是,海外代购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并不必然构成走私罪,是否违法取决于代购者是否申报和缴纳关税。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认为,个人代购与走私的区别在于有无偷逃关税,从海外购买回国的物品如果在免税额度之上的,需要向海关申报,并补足税款。伪报商品性质、低报商品价值以及入境不申报的行为均属于走私违法行为,而如果偷逃应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或者1年内因走私受到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将构成走私犯罪。

 

那么,该如何合法代购呢?2019年将实施的《电商法》给出了明确答案。《电商法》第二十六条对跨境电商交易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此外,第十二条还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认为,目前许多代购者在入关时未履行申报手续,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关税,属于违法经营,应当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海外代购者应如何缴税?跨境电商专家表示,目前有三种主流的代购商户以及其在做代购过程中会产生的税项。

 

第一种为海外商户代购产品直邮至境内。代购商户的主体在海外,从海外直接发货。第二种是代购商户到境外采购商品并带到境内,通过电商平台和社交渠道销售。代购商户的主体在境内。第三种是代购商户直接从分销商采购商品。代购主体在境内,销售渠道涵盖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货源则是境内外的分销商不管哪种方式,产品通过邮政渠道入境,都要按照行邮税的方式缴税。

 

是危机也是转机

 

《电商法》从2018年8月31日通过,到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间只有4个月的过渡期。这4个月里,喜欢海淘的市民因担心“断粮”而开始大量存货,代购者们也是抓住最后的机会加班加点带货、卖货,但更多的代购者开始考虑 “后代购”时代是转型还是改行。

 

“有些代购觉得生意不好做了,目前我还在观望,看看明年年初的情况再决定是不是继续做。”目前定居澳洲的王女士认为,《电商法》并非“一刀切”,“应该还有办法能够做下去”。从事英国商品代购的周女士则说,因代购是自己的主要收入来源,所以还想继续试试。“2019年1月开始,我先少量地做,尝试寄几单,看看会不会出问题。如果实在做不了只能另谋出路了。”

 

澳洲代购王女士有不同看法,她认为部分代购突然大肆“宣传”《电商法》实施后生意做不了,其实是为了涨价造势。“之前也遇到过几次,一些代购喊做不下去了,事实上一段时间后生意照做,商品价格却涨了。”

 

从事电商行业多年的蔡女士表示,《电商法》对于“小代购”来说的确不是个好消息。“量走得少的代购,本来利润就不多,一旦要正规交税,生存空间自然就小了。但我认为,这并不是一件坏事,淘汰掉不正规的‘小代购’,有利于市场良性发展,相信假货也会减少。”

 

从事日韩代购超过十年的庄女士说,《电商法》的实施,将促代购转型升级。几年前,她已经从个人代购转型为从事跨境电商的小微企业,因此并不会受到影响。“之后,代购的成本会上升,没有转型的个人代购生存就困难了。”

 

对部分代购来说,转型成小微企业是一件“头疼的事”。“目前,我还不太清楚正规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办理营业执照是否有门槛?”美国代购林小姐说。“市场有需求,我们肯定希望能够做下去,如果能够正规化当然更好,这样就不用天天提心吊胆,怕货过不了海关了。”林小姐说。

 

对于《电商法》实行后,“海外代购”卖家是不是会大面积放弃业务?淘宝网相关负责人表示:卖家放弃业务并不现实。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后,代购卖家可能会觉得一时难以接受,因为经营成本增加了,但当他们意识到消费者的需求仍然存在时,就不会放弃代购业务。

 

此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也就是说,网店地址可以作为经营场所登记,部分代购不用担心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门槛问题。此外,网店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将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个人代购恐被终结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将塌”,随着《电商法》的实行,让很多人眼红的个人代购迎来了迎来了落幕。法律界普遍认为,《电商法》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提高准入门槛,杜绝个人代购行为。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董毅智认为,《电商法》确实会对行业产生很大的影响,但也要区分对待,因为无论是代购还是电商平台,包括跨境电商,都需要细分不同层级。当然,影响最大的是个人的海外代购行为。


∧受《电商法》影响最大的还是个人的海外代购行为
 

“对于代购和微商来说,要求办理主体登记及纳税问题可能已经算是最大的问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说,大部分以代购、微商作为全职的或是交易规模较大的电商经营者,均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而对于部分可免办牌照的小规模交易主体,小额交易也需要通过经营平台进行报备,《电商法》规定了平台需要承担这义务。

 

方超强认为,从《电商法》本身来看,直接影响很有限。一方面,电商法实施后,电商平台要承担更高的监管责任要求,经营者在进入平台的时候,平台不仅需要主动审核有没有工商资质,还应当审查从事相关行业经营的额外经营资质,比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另一方面,近期发布的跨境电商新政延续按照个人物品过关,扩大个人年度进口额度、单次交易限制、跨境进口商品清单等措施都是明显利好,这与“传说中”的负面影响明显不符。

 

此外,《电商法》实行后,不少消费者开始担忧:以后没有了个人代购,进口商品会不会坐地起价? 对此,专家们看法并不一致。

 

“对于微商、代购来说,这是把先前的红利给削弱了,对于消费者来说,代购的成本可能更大了。”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律师表示,但是从电子商务市场的长远发展来看,法律的出台将使现阶段处于法律盲区的海外代购有章可循,代购的违法成本将会增加。对于消费者而言是利大于弊,在购买商品时不仅质量可以得到保障,在售后维权等环节的权益也会得到保护。

 

有专家表示,当代购被整顿为电商平台时,海淘者需要多支付的只是部分税费。《电商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目前网易考拉、小红书等正规军承担的税率已经远低于个人代购,且中国未来还将进一步调低税率。不仅价格不会大涨,消费者的权益还得到了法律保障。未来,不会出现被个人代购坑了后无处维权的局面,进口商品将由国家代为审查,更有品质保障。

 

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麻策则提到,跨境电商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渐趋成熟,然而实际中还是存在诸多问题。跨境电商总体上仍处于“试验”阶段,并依赖于国家政策而非法律予以维系,“例如跨境食品中文标签问题、海外商品质量标准适配问题、跨境税费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等,在立法上都是模棱两可,更造成了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的脱节。虽然我国《电子商务法(草案)》专设一章节对跨境电商进行了规定,但也仅限于对跨境电商模式的肯定,可操作性仍不强。”

(责任编辑: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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