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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药品“禁用”后还需更多“适用”


发布时间:2018-10-10 11:08:49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9月6日,国家药品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修订含可待因感冒药说明书的公告...

9月6日,国家药品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修订含可待因感冒药说明书的公告,要求对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将“禁忌症”及“儿童用药”中相关内容均修订为“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本品”。此前,国家药监局已明确规定,含有可待因的感冒药禁用于12岁以下儿童,此次修改将年龄限制提高到了18岁。

 

不仅含可待因的儿童药品如此,近来许多儿童药品都修订了说明书,多种过去常见的儿童药品被禁用于儿童。这样做无疑是正确的,但也要看到,禁用要以加快儿童药品研发与生产为前提,“禁用”之后还需推出更多儿童“适用”药品,否则,儿童可选择的药品越来越少,就只能将成人药品掰着吃,或者到海外代购儿童药品,而类似解决途径同样充满了风险。因此,对于儿童药品,既要看到“禁用”的必要,但更要看到“适用”的紧迫。“禁用”是管理部门的职责,生产更多儿童适用的药品,则是药企的责任。

(责任编辑: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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