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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病后工资1200元”拷问保障之失


发布时间:2018-09-06 15:03:38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一场大病把尤先生曾经优渥的生活撕得粉碎。

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一场大病把尤先生曾经优渥的生活撕得粉碎。 尤先生是福建厦门一家物流公司的高管,已工作24年,2015年的他被确诊为肝癌,月薪却从2.5万降至1200元。医疗期满后,尤先生原本打算回去工作,然而公司至今未安排工作岗位。而公司方面答复是,这“完全符合法律要求的”。

 

其实这个畸低的病假工资标准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低到最低工资还要打八折的病假工资、最长只有2年的医疗期……这些规定都是20多年前定下的。这20多年里,中国已经走向全面市场经济,但是对于涉及企业、重病员工重大利益的制度却停在过去。从魏延政的临终前被“不再续约”到厦门尤先生的1200元月薪,重病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短板必须补上,比如不妨修法延长治疗年限,引导公司为职工购买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并由政府提供更可靠的兜底医疗保障。“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应该落实在具体劳动保障规定中,让劳动者有更多获得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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