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CBF

湖南移动原董事长王建根获刑11年


发布时间:2018-07-05 15:59:57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近日,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湖南移动原董事长王建根(正厅级)获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潇湘晨报6月20日消息,近日,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湖南移动原董事长王建根(正厅级)获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法院认定,王建根在2000年至2013年担任湖南移动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其主持湖南移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与其他同案人共同收受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1019.7668万元,其中有较大数额与其包养的情妇有直接关系。

 

现年66岁的王建根,自1999年湖南移动创建之初即担任总经理一职,掌管湖南移动十余年。2000年6月,王建根与龙某、拓维信息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某去华天酒店唱歌时,认识了27岁的坐台女张茜,王建根没多久就和张茜确定了情人关系。龙某还帮张茜弄了张身份证,将年纪、姓名都改了,户口落在绥宁县。同年8月,王建根把张茜送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读书。

 

2004年,王建根经时任四川移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某乙介绍认识了宏兆公司股东姚某。2006年,王建根和龙某、张茜在一起吃饭时,提到深圳有一家公司(指宏兆公司)准备到湖南发展业务,可以提取一些业务费。龙某和张茜都表示愿意。在王建根的关照下,宏兆公司和湖南移动公司开展了巨额礼品业务,王建根和龙某、张茜先后四次收受姚某所送好处费人民币550万元,由龙某和张茜平分。

 

2015年7月17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王建根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2015年8月6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建根进行逮捕。据悉,张茜也因犯受贿罪,获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空城)

近期热门资讯:

中国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