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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学术新规”:高校行政化的缩影


发布时间:2017-09-21 11:01:38    来源于:FT中文网

摘要:近日,中国浙江大学发布《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浙大师生在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网文可认定为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消息推出后,立即引发社会广泛热议。

近日,中国浙江大学发布《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浙大师生在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网文可认定为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消息推出后,立即引发社会广泛热议。

 

应该说,目前中国社会各界,尤其学术界,大都对浙大的《办法》持负面看法。套用当今的网络流行语,浙大这次有点“人设崩塌”的意思,即自毁形象。证据有二:一是,“网络文化成果”被认定和学术成果同样地位,混淆了网络文章和学术论文的界限;二是,网络阅读数量作为评定优劣的标准意味着,今后依靠网络热文爆棚的人,即所谓“网红”,有可能评上教授。

 

当然,持正面看法的人也有,但应者寥寥。他们的理由是,浙大的做法响应了网络时代的呼唤,是顺应时代的举措。这个正确的大帽子看上去很美,但似乎盖错了地方。仔细端详《办法》开列的媒体清单,会发现其中没有一份公认的学术媒体,但浙大就是可以不顾这一基本事实,突破学术常理,“认定”它们为学术期刊。这不仅暴露出相关决策者的无知、霸道和蛮横,而且还破坏了学术规矩,损害了学术生态。至于谁来认定这一“认定”,这“认定”背后有何逻辑线条和依据,就如同香肠的制作过程,恐怕无人知晓,只能想象了。

 

浙大《办法》似乎还存在程序上的瑕疵。例如,《办法》最后一条,即第十条,提到“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这意味着,本来应该由学术委员会或科研部门出台的政策被党务部门抢了先,无论是学术部门的不作为,还是党务系统的越俎代庖,这都着实令人感到震惊。毕竟,《办法》更多涉及的是学术问题。

 

《办法》给出的媒体中,清一色为官方媒体,排在前面的是几家中央媒体。或许,浙大推崇的这些媒体,会对中国这样一所著名高校,将其变相“认定”为学术媒体,多少有些不自在。毕竟,学术不是他们的强项,更不是他们的传统和风格。当然,各种不适会很快消失,因为他们马上能从浙大对其价值的深度挖掘中找到些许快感。

 

说到底,这起事件涉及到的是一个学术评价问题,即学术评价究竟谁说了算?显然,学术问题只能由专家和学者说了算。但浙大《办法》似乎在暗示,学校的某个党务部门就能决定学术问题,并出台影响众多教职员工的政策指引。这里还有一个极易引发争议,也更为微妙的问题,即网络文章的价值如何认定,是由专家学者拍板,还是由社会公众决定?那些有大量阅读的网络热文是否具有学术价值?网络文章可以等同或换算为学术论文吗?

 

这让笔者想到1990年代中国电视荧屏热播的电视剧《渴望》。当年这部剧与钱钟书的《围城》改编电视剧同时热播。这给当年的电视剧评奖带来了麻烦,因为从观众数量上看,喜欢前者的人数占优,后者虽好,但人数抵不过前者,更多是在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中叫座。这个时候应该把奖状颁给哪一部?经过这么多年,再回头看这个曾经让评委、也就是专家们头疼的问题,答案似乎已经很清楚。

 

《渴望》有点像现在的网络热文,来得快去得也快,价值可以快速实现,而《围城》有着学术论文的基本要素,如经得起时间的浸泡,具有长期可供挖掘的价值等。由此可见,网络文章和学术论文,有着各种不同的价值实现方式,二者定位、使命不一,不应等同和混淆,更不存在换算关系。从这个角度看,浙大将网络文章认定为学术论文是有问题的。

 

无独有偶,中国其他一些高校也存在类似浙大的做法,有些更为离谱,更加偏离学术的轨道。例如,有学校规定,只要本校员工的文章被中央或地方领导批阅,就被认定为学术期刊的作品,无论文章是否已经公开发表。批阅领导的行政级别越高,对应期刊的级别也就越高,中央领导与权威期刊对应。这种以领导批示为荣的做法,在一些学校得到了大张旗鼓的宣传和鼓励,相关人士不仅可以领到科研奖励,而且在年度考核和未来的职称评定中也会得到优先考虑。显然,这是一种赤裸裸的官学勾结,直接摧毁的是学术生态和学术规则。

 

上述做法导致的恶果是显而易见的,如中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生产出大量短命的、毫无学术价值的成果,尤其在人文社科研究领域。严格地说,它们算不上学术成果,充其量不过是趋炎附势的应景之作。这些所谓的“学术作品”,也许比作者的肉身腐朽得更快,而作品带来的“声誉”就如同水中涟漪,很快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这些文章自生产出来就少有人看,更无人引用。

 

这不仅是中国人文社科学界的悲哀,也是中国纳税人的不幸,因为大量研究都获得过政府的科研资助,无数的钱财就这样被糟蹋和挥霍掉了。笔者几年前曾对中国经济学期刊进行过研究,发现引用率最高的一些文章,也就是最有学术价值的论文,绝大多数都未曾获得过任何资助,它们是作者天马行空,自由研究的结果。换句话说,资助不是优秀学术成果产生的先决条件,有价值的学术成果也绝不是用金钱可以砸出来的。

 

无论是浙大的《办法》,还是中国一些高校追求领导批阅的做法,都是行政权力的滥用,是对学术领地的粗暴入侵。因为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是,不是谁官大,谁的学问就高。然而,在中国,这一简单的常识经常被有意无意地忽略,甚至遭到践踏。

 

目前,中国绝大多数高校都是体制内办学,体制内相互承认,“官官相护”是惯性使然,浙大《办法》只认体制内媒体正是这种思维的昭然揭示。高校领导们趋炎附势,想方设法巴结上级,因为这样对自己的仕途有利。在这种情况下,领导们想问题的出发点就不再是单纯的学术问题,而是掺杂着其他因素,有时甚至塞进一些个人私货。至于学术研究究竟应该遵循怎样的规则,如何确保和促进学术的健康发展,这些最根本的问题则无人过问。

 

照理说,学术研究应该仅仅遵循学术自身的规律,即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在当今中国,学术研究回归其本源不仅重要,而且还具有现实紧迫性:倘若某位曾经批阅过的领导“犯了事”,其“余毒”和影响如何肃得清?可见,中国学术环境的净化,不仅有赖于行政干预的减少,而且还要远离政客。当然,政客也应时刻牢记自己的边界所在。

 

中国高校不仅行政机构林立,而且还有庞大的党务系统,与教学和科研活动无关的机构过多、过滥已成为普遍现象。学校设置如此的机构、养活这么多的人,自然会弄出更多的动静,步调不一致,相互拆台也是常有的事情。此外,各级机构为迎合上级,总会出台一些举措,以彰显其存在感和“有所作为”。至于这些做法是否有益于学术繁荣和发展,则不是他们首要考虑的。这种长期的职业习惯和行事风格,可能使得他们胡乱作为而不自知,进而,有时他们什么也不做,可能是最无害的。

 

行政化和党务系统的触角无处不在,他们张牙舞爪,四处挥舞,似乎不知道自己的界限。要避免这种乱象,就需要借助“用权力制约权力”的逻辑,比如真正落实教授治校的机制,学术问题统一由学术委员会说了算,等等。如果浙大《办法》对外公布前,经过本校专家学者的认真讨论,可能根本就不会出台,于是这起闹剧可以避免。拥有众多优秀学者的著名高校尚且如此,中国其他高校的情形便可以想见了。

 

眼下,中国高校又在进行新一轮“大跃进”,即所谓“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简称“双一流”)。且不论这一雄心勃勃的计划最终效果如何,仅其中最为关键的评价和衡量体系就应该具有国际公认或普世的特点,否则极有可能自说自话,成为又一场浪费钱财的自娱自乐。

 

众所周知,中国的高校多为公立和官办,政府对高校施加管理似乎也属天经地义。但如何管理,怎么管理,却大有学问,更是一门艺术。这方面,可供借鉴的资源有许多,远的如民国时期的“西南联大”,近的有今日台湾和香港的高校治理。

 

中国许多高校喜欢把“国际接轨”和“国际化”挂在嘴边。我们暂且不提西方发达国家的高校,同是华人圈的台湾和香港,这些地方的高校很多也是公立和官办,但他们却办得有声有色,运行高效,更像大学。难道中国的高校管理者就不能从中得到些启示,学到或干脆照搬一两招吗?台湾和香港,这些我们认为是“自己人”的“轨”我们都接不上,学不会,弄不来,还奢谈什么与国际接轨或建设国际一流?

 

再回到浙大问题上来。《办法》不过是学术遭遇不当干预的最新一例。其实,管得过多、过细是计划经济思维的体现,因为总以为事无巨细能换来好的结果,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管理部门应该知道,放开、少管才是管理的最高境界,也是最有效的治理方式,当然也最需要智慧。这样做至少有一个好处,即一旦出事,棍子不会首先打到自己的屁股上。

 

最后,但未必最不重要,中共的各级宣传部门,有一个最起码的作用,那便是为本部门添光增彩,抹黑或自毁形象的做法是绝不允许的,无论导致这种后果的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的不经意。如今浙大因为《办法》而成为众矢之的,声誉受损,不知浙大是否有相关问责措施可以启动?面对社会上的种种质疑、不满和批评,浙大能否给社会公众一个说法?浙大能拿出办法吗?

 

(责任编辑: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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