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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有功?给赖昌星通风报信的福建公安厅原副厅长获5次减刑


发布时间:2017-07-12 15:34:33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涉“厦门远华走私案”的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庄如顺,6月获第五次减刑。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庄如顺受贿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披露,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长的庄如顺再获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五年,刑期执行至2024年5月1日止。媒体7月11日爆出其减刑裁定书内容,令“远华案”又一次走入公众的视线。

涉“厦门远华走私案”的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庄如顺,6月获第五次减刑。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庄如顺受贿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披露,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长的庄如顺再获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五年,刑期执行至2024年5月1日止。媒体7月11日爆出其减刑裁定书内容,令“远华案”又一次走入公众的视线。
 
庄如顺受审
 
裁定书显示,庄如顺,男,1955年5月4日出生,汉族,出生地福建省惠安县,大学本科学历,被捕前系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长(行政级别为副厅级)。1999年8月28日被逮捕,现在福建省闽西监狱服刑。
 
1990年代后期的远华走私案,被称为新中国1949年建政以来的“第一大走私案”,厦门远华集团走私货物总值530亿元,偷逃税额300亿元。落马的官员中包括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总参二部原部长姬胜德、厦门市委原书记石兆彬、福州市公安厅原厅长庄如顺、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包括政界、军方、公安官员,最终有700多人涉案,前后约有3000余人被约谈。2000年11月8日,厦门走私案的首批25起案件公开审理,庄如顺、杨前线等14人被判处死刑。
 
之前有媒体曾起底,庄如顺与“远华案”的主犯关系密切,他利用权力为121辆走私汽车非法办理《罚没证》;在公安机关缉捕赖昌星的关键时刻,庄如顺把公安部严令抓捕的有关情况告诉赖昌星,并出谋划策极力劝告赖昌星尽快出逃。赖昌星出逃后,庄如顺随即落马被查。
 
 
香港媒体2001年2月14日曾报道,庄如顺在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庄如顺每日都写出数千字揭发材料和思想汇报,涉及包括时任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福建省委副书记石兆彬等官员。
 
由于揭发有功,庄如顺自2006年后,几乎每三年获得一次减刑。福建省高级法院于2006年8月1日对庄如顺减为无期徒刑;2009年12月2日,又对其减为有期徒刑18年; 2012年6月7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对其减去有期徒刑2年;2014年10月30日,又对其减去有期徒刑1年。
 
 
对于减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讨论认为,罪犯庄如顺确有悔改表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执行机关提请对该罪犯减刑的建议合法,该院予以采纳。鉴于该犯属于职务犯罪,又属于数罪并罚并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刑幅度依法应从严掌握。综合其犯罪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及改造表现等因素确定其减刑幅度。
 
 

(责任编辑:朱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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