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报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 16名厅官被处分
发布时间:2017-06-29 15:49:50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这份通报是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决定依法依纪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进行严肃问责之后发出的。
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西安地铁“
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这份通报是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决定依法依纪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进行严肃问责之后发出的。
根据通报,奥凯公司的问题线缆,只有两端各15米是合格的,中间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调查发现,奥凯公司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人员送礼行贿,个别领导干部出面“打招呼”,这样一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的把关形同虚设,再加上个别干部职工收受钱物,导致多个检验把关环节“失灵”。
与此同时,陕西省人民政府、西安市人民政府,以及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监管也都不力,其中还有个别干部失职渎职收受钱物。正是生产、采购、使用、监管等所有环节全线失守,“问题电缆”才堂而皇之进入西安地铁3号线。
为严肃法纪,维护公共利益,国务院决定: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国务院通报批评;由陕西省依法对涉案违法生产企业8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依法依纪问责处理相关地方职能部门122名责任人,对央企驻陕单位19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全面深入排查涉及的工程项目,尽快完成“问题电缆”全部拆除更换;在全国开展线缆产品专项整治,排查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隐患。
陕西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问责追责共计122人,涉及厅级16人、处级58人、科级及以下48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人、诫勉谈话16人、批评教育9人、解除劳动关系等其他处理4人。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法对建设单位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对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并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对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罚款、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等处罚。
对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罚款;停止2名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并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吊销该2人的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同时,降低这2家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西安市公安和检察机关对相关中央企业驻陕单位的19人立案侦查。
西安市公安机关对奥凯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伟等8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奥凯公司全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撤销奥凯公司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待对该公司债权债务、司法索赔、案件查办等妥善处理完结后,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涉及其他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违纪线索,有关地方和部门正在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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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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