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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币驱逐良币 新疆公安厅原副厅长谢晖本末倒置遭审查


发布时间:2017-03-23 15:58:46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 谢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曾先后任自治区劳教局(戒毒管理局)和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

劣币驱逐良币 新疆公安厅原副厅长谢晖本末倒置遭审查
 
谢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曾先后任自治区劳教局(戒毒管理局)和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
 
入党三十年的“老党员”,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在劳教、监狱系统担任一把手多年,却违规选拔任用多名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一百余个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或采取邀请招标开工建设;大肆收受他人财物,违纪金额高达1亿多元人民币。谢晖严重违纪案件涉案金额之大、人员之多、影响之恶劣,在自治区历史上是罕见的。2016年2月,谢晖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谢晖作为一名监狱管理局主要领导,本应对党纪党规充满敬畏,对贪腐行为心存戒惧,可他却恣意妄为,一步步“搬进”了自己亲手筑起的牢笼。谢晖出生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个普通职工家庭,33岁就当上了自治区司法厅劳教局局长,37岁被提拔为副厅级领导干部,仕途一帆风顺。但随着权力的增大,他纪律意识越来越淡漠,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大搞“家长制”“一言堂”,致使单位的民主集中制遭到严重破坏,一把手变成了“一霸手”。
 
1996年至2013年,谢晖主政劳教、监狱系统达17年之久。教育矫治局(原劳教局)和监狱管理局虽然是司法厅下属的二级局,但在人、财、物等方面长期独立于司法厅之外,致使两局在谢晖任职期间被打造成了“独立王国”。在担任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近三年时间里,谢晖大肆以权谋私,造成恶劣影响。
 
2011年12月,谢晖的司机宁某在提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时,局机关会议推荐得票率仅为14%,居然照样上会研究并得到提拔,这里面自然有他的“功劳”。2002年1月至2010年9月,谢晖任自治区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采取给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安排或直接给所属劳教所主要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致使全疆劳教系统66项工程未进行招投标就开工建设。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谢晖任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全疆监狱系统工程项目共108项,均未公开招标,大多采取邀标形式发包,部分项目甚至直接指定承包方。
 
谢晖案卷宗多达三百多卷,向其行贿的私营业主多达数十人。其中私营业主金某与谢晖保持“合作”关系二十多年。在一次饭局上认识谢晖后,金某便把宝押在谢晖身上。经常与谢晖吃饭、喝茶,后来还将女儿嫁给了谢晖妻姐的儿子。谢晖认为金某“人很实在”、出手大方,这些年仅给女儿的压岁钱就有26万元。当然,作为商人的金某,不会做亏本买卖。原本做服装生意的金某,结识谢晖后转行做建筑业。这些年,金某通过谢晖拿下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办公楼装修等多项工程,遍布南北疆、乌鲁木齐,获利数千万元。
 
特权思想在谢晖的脑子里根深蒂固,在他看来,自己是单位一把手,就应该说了算、定了办。他专横跋扈、刚愎自用,把违背程序个人决断当作敢作敢当、有魄力的表现;把大包大揽、轻率表态看成是有能力的象征。
 
谢晖在任监狱局一把手的短短两年多时间里,就收受34名老板的“感谢费”3000余万元。特别是十八大以后,在持续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依然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心存侥幸,以为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天知地知”,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反腐不会也“不可能反到自己头上”。
 
翻开2012年4月25日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一份干部任职文件,一共21人提任职务,其中给谢晖送钱“表示”的竟达17人!谢晖任监狱管理局一把手的两年多时间里,收受数百名干部职工的礼金近千万元,致使一些干部认定“干得好不如送得多”“能力强不如关系硬”,挖空心思跑官买官,导致腐败行为上行下效,恶性循环,严重影响劳教、监狱系统的政治生态。很多送钱者认为整个单位的风气就是这样,如果自己不送自有别人送,不仅事办不成还显得自己破坏了“规矩”。
 
谢晖案件的查处,在其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引发强烈“地震”,劳教、监狱系统多人涉嫌违纪违法。本案中,共有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专案组同志说:谢晖任性用权,无视纪律,大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致使自治区劳教、监狱两个系统的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甚至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这是最令党组织痛心的,也是此案最惨痛的教训。
 

(责任编辑:朱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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