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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的“秒盗”经济链


发布时间:2016-07-25 10:15:58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盗版方能够获利,根本上还是源于用户不愿为网络文学付费的态度。

《明朝那些事儿》《步步惊心》等图书持续畅销,《芈月传》《琅琊榜》等电视剧轮番热播,《失恋33天》《致青春》等电影票房大卖……近些年来,基于网络文学作品转化而来的图书、电影、电视剧、游戏等,已经为人们的文化生活烹饪了一道道大餐。

 

然而,网络文学的版权保护现状却不容乐观。自原创网文网站建立之初,网络文学作品就被窃取到盗文网站供读者免费阅读,有关数据显示,大型网络文学网站作品的“被盗率”已接近100%。

 

近日,艾瑞咨询《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发布显示,2014年盗版网络文学如果全部按照正版计价,盗版带来的损失接近100亿元。盗版也导致一些网络作者收入偏低,进而放弃网络文学创作。 

 

事实上,这条经济链的背后潜藏着复杂的灰色利益,为此他们分工有序、搜刮有道,即便被告败诉,也要卷土重来。究竟是什么样的利益令他们屡次犯险,致使反盗之路遥遥无期?

 

盗文网站月入丰厚

 

《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网络文学用户通过电脑看盗版网络小说的渠道中,论坛贴吧占比高达64.3%。此外,还有大量网站参与其中。

 

免费阅读的网文能为盗文网站带来不少收益,曾经在某盗文网站工作过的杨女士透露:“引入流量可以建设网站,主要是做广告,弹窗游戏,还有友情链接。”

 

据调查发现,广告联盟有谷歌联盟、百度联盟、搜狗联盟及百余家弹窗广告联盟。广告联盟每点击一次获得约0.2-1元的广告费,而弹窗的价格通常是每1000IP(PC端)获得5-15元。假设网站的日IP是1万,PV(访问页数)是10万,获得10个千次弹窗单价为5.5元的广告,那么在网站所有PV都展示广告的情况下日收益可计为550元。

 

根据工具抽样,中等规模的盗文网站,日均IP为8万左右,即仅广告与弹窗的月收益就已超13万元,再加上友情链接,保守估计一家中型盗文网站的年收益将达180万元。而据百度手机助手、应用宝等搜索结果显示,盗文网站的App下载量从几十万到上亿次不等,这意味着App的广告收益将不亚于PC端。

 

与此同时,盗文网站成本低廉,在域名与服务器上每月仅需几百元的支出。站长只要通过域名申请,学习相关教程,两个月后就能盈利上千,而这仅仅是最底层的个人经营,杨女士透露:“经营尚可的,除去人力费用每月净利润大约15万元。”“如果网络版权的乱象任其蔓延下去,那么绝非危言耸听,最终将导致网络传播的崩盘,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的崩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集团总裁聂震宁说。

 

盗版作为正版网络文学业态之外独立的网络灰色产业,这些盗版链接的背后是集团化运作,且盈利模式清晰。

 

背后分工有序

 

5月23日,百度宣布,文学目录下的全部贴吧将分批次给予暂关。关闭后,百度贴吧将全面整顿和清查其中的盗版侵权内容。目前已经对数千个文学类目贴吧进行暂时关闭处理。百度表示,在过去半年中,贴吧平均每月处理删除网络文学相关侵权链接近2万条。

 

一些网文读者在各种论坛、自媒体里呜呼哀哉,因为无法继续“追更”(即每天追看更新的章节)自己心爱的免费小说了。之后百度贴吧更是发表公开信,高举“维护原创,打击盗版”的旗帜,一夜之间从不少人心目中的一个盗版大户直接站到了支持正版的最前线。

 

“早在盗版之路上领跑多年的百度,此次突发重拳,挥刀自残,不免令人疑窦丛生。” 上海网络作家协会首批会员、新民晚报评论员丰言坦言,在当下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个人维权举步维艰的情况下,百度这次即便仅仅是商业对抗的副产品,但只要能起到反盗版应有的效果,能为广大原创作者带来福音,都应该叫好鼓掌,且看能关盗版几时。

 

百度清理网络文学盗版的动作受到广泛关注,也将网络文学领域猖獗多年的盗版乱象推到了明处。但这只是冰山一角,目前网络文学盗版到底有多糟糕?创世中文网总编辑杨晨表示,“我们网站基本上所有的签约作品都有被盗,不论作者是名家‘大神’还是普通写手,盗版的覆盖率几乎是100%。” 

 

而且,收入颇丰的盗文网站在专业技术上也令业界咋舌,通常作者刚更新完章节,内容就被盗取,以致网文界用“秒盗”来形容盗版的速度。

 

盗文网站的小组分工有序,技术员便是秒盗的幕后黑手,“他们负责定点盯网站,更新了就用采集软件抓取到自己的网站,通常转移一篇文章前后不到30秒”。杨女士说道。据媒体调查,市面上存在关关采集器、尚书六号等大量扫描与采集软件,这些软件经过改良后无需技术操作,全程自动化跟进,能够轻而易举地盗取网文。

 

当然,大型文学网站也会有一些“防盗”技术手段,比如用户不能在网页上直接复制文字,平台能够追踪到盗版账号并封号等,但依然是防不胜防。

 

内容盗取后,负责SEO的网站编辑再进行推广。以网络小说《斗破苍穹》为例,百度搜索后,紧随惟一正版渠道其后的网站,依次是百科百度、顶点小说、零点看书、新笔趣阁……相关搜索结果高达813万条,直到第51页还有一家名为飘天文学的盗文网站。

 

网站编辑或通过关键词搜索优化,或依靠外链等技术手段,使得自己的网站在拥有同样盗版内容的网站中排位更高,更易被读者点击到。

 

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杭州师范大学教授夏烈表示,网文盗版团体已经形成了一个地下的“黑色产业链”,有层级机制,只要一家盗取成功,其他就直接拿来复制粘贴。在盗取时间上抢先的,就在产业链中占优,拥有更多的粉丝,更高的活跃度和流量,通过广告变现的收入也会更多。

 

除了码字员、技术员、网站编辑,还有商务专员。他们专门负责网站的收益,根据网站的日均IP等价值选择价格更优的广告联盟方案,“身价”更高的网站还会售卖友情链接,这一系列的流程分工有序,前后水到渠成。

 

盗版难除因利益需求

 

网络文学被盗的背后存在多方利益搜刮。如楼兰论坛、糯米论坛等通过论坛币付费模式谋取收益;而各大贴吧则借此引入用户流量;手机浏览器产商如百度、360等为增长用户的使用时长,推荐免费网文;一些大型的UGC平台如百度云、360云盘等,则借此增加用户的平台活跃度。

 

盗版方能够获利,根本上还是源于用户不愿为网络文学付费的态度。有作者透露:“我的一部长篇小说,贴吧盗版读者超过3万人,但正版付费的还不到1000人。”虽然百度日前关闭了几乎所有文学类贴吧,但不少读者表示要转移阵地,去知乎等其他网站入驻。

 

对此,北京市社科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沈望舒表示,“‘有偿使用’的观念得不到普及,盗版问题就无法根除”。

 

要真正扼杀盗版,除了打击侵权平台以外,在夏烈看来,消费心态的调整也许更为重要和迫切:“很多读者有这样一个思维误区,觉得网络文学是消遣类阅读,在文化等级上是低级的,为什么要花钱?阅读意识的改变,或许才能更有效地遏制盗版。” 

 

这些年来,尽管盗版对网文作者的利益造成了巨大的侵害,但真正站出来维权的作者,却并没有那么多。目前积极维权的,主要还是集中在唐家三少、天蚕土豆、我吃西红柿这些“大神”级别的作家,以及资本体量大的网站。

 

业内人士认为,大部分普通作者和中小型网站并不积极维权,因为他们就算胜诉,所得的赔偿也抵不上维权耗费的成本,怎么算都是亏,所以就选择了忍气吞声。

 

杨晨证实了这一说法。据介绍,创世中文网每年都会通过起诉的方式,打击一批盗版团体,但是败诉的平台只要改头换面,新建一个网站又能卷土重来。“我们每年维权的花费还是一个蛮大的数字。虽然胜诉,目前算下来还是亏的。打击盗版的过程会非常漫长。”

 

不仅如此,就连原创网站也在维权上懈怠了许多。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认为:“起诉盗版胜诉率较高,但对原创网站而言却无利可图。”盗版的扩散在一度程度上增加了原作的知名度,一部经网络炒热后的作品版权最高可卖至千万元,这相当于1.7亿次VIP章节的付费量,可见在高额版权价值面前,传统的订阅模式早已黯然失色。

 

据《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显示,2014年盗版网络文学如果全部按照正版计价,个人计算机端口付费阅读收入损失达43.2亿元,移动端付费阅读收入损失达34.5亿元,衍生产品产值损失21.8亿元,行业损失约100亿元。但还有更多损失无法用数字来计算,“有很多作者因为盗版导致收入过低,无法维系正常生活,进而放弃了网络写作”。杨晨说。

 

网络文学版权保护制度缺位

 

“要繁荣我们的文化产业,首先就要从保护原创者的知识产权出发。而不是只靠着炒卖IP,或者窃取原创者的劳动果实。”丰言说道。

 

据作家维权联盟执行人贝志城在《作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中统计,在过去的三年半时间里,作家维权联盟诉讼百度和苹果100多个案件得到胜诉,却只为作家们要回了约500万元的赔偿总额。

 

早在2011年,不少网络作家就展开维权行动,韩寒状告百度文库侵权,并联合贾平凹等50位作家发布《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在身陷知识产权侵权的舆论漩涡后,百度CEO李彦宏当时表态说“百度文库管不好就关”,随后在几天之内把盗版文学作品删除干净。而微博红人贝志城发现,舆论风声一过,百度文库中又充斥着网友上传的大量盗版内容。

 

在他倡导下,2011年7月4日,作家维权联盟在北京正式成立,贝志城担任执行人,并全权代理作家维权的各类司法诉讼。2015年1月,他撰文称,“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我们打赢了百度文库、百度手机小说搜索、百度贴吧和苹果应用商店等超过100个案子,其中百度文库彻底修改运营方向、百度手机小说搜索被取消”。

 

国内一家原创文学网站的法务部门,也把许多精力放在旗下网络文学IP的侵权监测上。除主动监测外,他们还处理编辑所带来的作者反映。由于知识产权官司的复杂性,该法务部门的做法通常是将小侵权案例累积起来,统一处理。

 

但不争的事实是,就算维权成功也面临侵权成本低等问题。赵虎表示:“网络文学的侵权问题很难量化,通常最终都是由法院自由裁量,一般少的只有2000元,知名度高的也不过20万元。想用法律实效打击网络文学的侵权,首先要增加赔偿金额,提高法定赔偿上限。” 

 

在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看来,正是由于侵权成本低、法律赔偿额低助长盗版行为蔓延。他举例说,盛大文学诉百度侵权案获法院判赔50万元,这是网络文学获得的最高法定赔偿额,但对超大市值的企业而言,起不了任何作用。

 

聂震宁认为,应加大司法机关查处网络侵权盗版的力度,提高法定赔偿上限,对侵害著作权作品数量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网络平台企业引入惩罚性赔偿,鼓励对网络侵权行为实行诉前禁止令规则等。

 

同时,版权监管机构通过甄别可以向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提供“白名单”或“黑名单”,以便屏蔽、剔除盗版网站链接。

 

同时,沈望舒建议:网络文学的盗版问题十分复杂,要想彻底解决需各方协助。对读者,要在线上线下普及“有偿使用” 的观念;对企业,要在产品、技术等所有环节构建一套完整的鉴别与检查手段;政府需完善相关法律,落实到有关部门的执法;最后还需建立理论研究,来把如何解决互联网版权问题的手段系统化地建立起来。

 

 

(责任编辑:秋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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