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内阁通过缩短女性再婚禁止期的民法修正案
发布时间:2016-03-08 13:42:56 来源于:共同社
摘要:日本政府8日在内阁会议上通过民法修正案,同意把女性再婚禁止期从目前的离婚后6个月(180天)缩短为100天,还新规定如能出具离婚时并未怀孕的医生证明,则100天以内即可再婚。
日本政府8日在内阁会议上通过民法修正案,同意把女性再婚禁止期从目前的离婚后6个月(180天)缩短为100天,还新规定如能出具离婚时并未怀孕的医生证明,则100天以内即可再婚。政府计划在本届国会上使其获得最终批准。有意见指出女性离婚时大多未怀孕,许多女性的再婚时间似乎将会提前。
法相岩城光英在记者会上表示:“事关国民生活,有必要加以修改,迅速纠正(目前的)违宪状态,避免国民混乱。期待在本届国会中能迅速成为正式法律。”
最高法院去年12月认定女性再婚禁止期中超过100天的部分是“过度制约”,判定其违宪。法官樱井龙子等在补充意见中指出,如果医学检查确认离婚时并未怀孕,则不适用再婚禁止期。
有鉴于此,法务省着手修改相关法律,还与日本医师协会等就证明未怀孕的文件格式展开了协调。
日本的民法规定,女性结婚200天后产下的孩子为现任丈夫之子,离婚后300天以内产下的孩子为前夫之子。这一规定是为避免有关父亲认定的纷争。如果再婚禁止期有100天,上述孩子归属的推定就不会出现重叠。
(责任编辑:费一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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