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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依然是笔“糊涂账”


发布时间:2016-02-26 16:21:47    来源于:财新网

摘要:着一批冤案的平反,旨在保障人权但又沉睡已久的国家赔偿制度屡遭舆论拷问。国家赔偿依然是笔“糊涂账”。

近年来,随着一批冤案的平反,旨在保障人权但又沉睡已久的国家赔偿制度屡遭舆论拷问。近日,2016年省级人大会议落幕,从省级法院工作报告数据来看,2015年法院审结的国家赔偿案件数量普遍有所增长,但三分之一的省法院系统国家赔偿数据未公开。

2015年,有20个省级法院公布了审结国家赔偿案件数量,与2014年相当;16个省份公布决定赔偿的数额,比2014年多4个。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法院审结的国家赔偿案件数量普遍有所增长,但“决定赔偿”案件数普遍较少。比如,广东高院2015年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78件,仅决定赔偿102件;海南高院审结35件,仅决定赔偿4件;新疆高院审结95件,仅决定赔偿19件。

 

中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类型。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法院、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国家安全机关等均有可成为赔偿义务机关。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分析上述现象时认为,国家赔偿的情况基本上是“一笔糊涂账”。虽然在中国的国家机构中,法院的透明度比较高,但仍有待改进,各个机关,特别是财政部门和法院,应当建立起规范、翔实的情况报告制度。

 

何海波解释说,国家赔偿对于改进执法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追究具体人员的责任,而在于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基本没披露赔偿情况,许多法院也没披露赔偿情况,所披露的数据也不够完整,有的只是案件总数,有的只是金额总数。我们几乎不知道司法程序之外的赔偿有多少起、赔了多少钱;进入司法程序的,我们不知道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各占多少,不知道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各占多少,公、检、法、司各占多少。”

 

最高法院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法院系统国家赔偿案件数量为2708件,比上一年增加663件。财新记者统计,这一数字明显低于十年前(2005年)的3134件。国家赔偿金额方面, 2014年全国法院系统国家赔偿1.1亿元,比上一年增加约2265万元。财新记者发现,近两年法院系统国家赔偿的总额已超1.9亿元,该数字超过2003年至2008年五年内国家赔偿总额(1.8亿),已占2008年至2013年五年内国家赔偿总额(2.8亿)的64%。

 

财新记者发现,2015年,除海南、河北、陕西等省在金额方面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降低外,不少省份法院系统2015年国家赔偿总额有所增加。如,山东2014年赔偿135万元,2015年增至1259.7万元;广东2014年赔偿3146.79万元,2015年增至4553.63万元;福建2015年赔偿1018.38万元,也增加了近1000万元。何海波分析,虽然国家赔偿法问题不少,但就这一点而言,人权保障还是有进步的。

 

在他看来,法院系统赔偿金额提高可能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近几年政法系统加大平反冤案力度,许多重大冤假错案得到昭雪,赔偿案件的数量相应增加;另一方面,法定的赔偿标准随着居民收入的持续增加。“错杀一个人,1995年才赔90760元,2015年则赔1146 920元,20年涨了12倍”。

 

何海波强调,国家赔偿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获得国家赔偿的案件数量一直很少,但其原因需要更多调查,现有数据很难说是“国家赔偿赔偿的门槛比过去提高了”。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有扩大赔偿范围、提高赔偿标准的问题,但最主要的恐怕还在于保障裁判机构的中立和权威,确保其依法公正、及时处理,解决这个问题,“功夫在诗外”,需要司法体制改革实质性地推进。

 

(责任编辑:石尚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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