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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捍卫机构公布2015年投诉报告 剑指法国五大不平等


发布时间:2016-02-05 14:34:00    来源于:欧洲时报

摘要:独立组织“权益捍卫机构”(Défenseur des droits)4日公布了2015年活动年度报告。在该机构关注的问题中,有种族歧视、男女工资不平等、公务部门招聘中的年龄障碍。

独立组织“权益捍卫机构”(Défenseur des droits)4日公布了2015年活动年度报告。在该机构关注的问题中,有种族歧视、男女工资不平等、公务部门招聘中的年龄障碍。

 

据报告披露,工作和失业构成公共服务领域投诉的第二大理由,占受理材料的9.9%。私营部门也未幸免不平等现象,因为打击就业歧视领域54.3%的投诉涉及就业,不论是公企还是私企。在失业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找工如同障碍赛跑,无形中给种种歧视性做法提供了便利。”就业歧视这个现象众所周知,可打击手段不足以产生明显影响。

 

在就业歧视标准排行榜上领先的是国族和健康状况,占了9.6%的投诉,其余依次是残障(8.3%)、工会活动(5.5%)、怀孕(4.5%)及年龄(4.3%)。这五方面的防治工程看来是重中之重。

 

1.“粗暴的”国族歧视

 

首先与国族有关的歧视显示出明显的冲突性,形式是“粗暴的”,如上司或同事的骚扰。这类歧视成为“工作痛苦”的根源,但并不因此备受处罚。权益捍卫机构不安地指出:“雇主反应很慢或采取应对措施不力,极不情愿处罚责任人。案例越严重,处理起来对受害人来说越沉重。而企业的规模使这个问题扩大。投诉的压力影响着受害人。这在权益的实效性方面是个重要问题。”

 

2.男女工资始终不平等

 

数十年来情况一直如此,2015年亦无变化。男女报酬始终不平等的形势堪忧。私企男女平均报酬差距高达19%,总是男的高。公务部门男女差距不小于12%。造成这一差距的因素不少,最主要的是生孩子。

 

3.因病受骚扰

 

工作时身体衰弱可是件不妙的事儿。一旦雇员身体有病,困难就接踵而至,雇主不愿合作更像是骚扰。虽然如今给不能胜任的雇员重新换岗的判例已经确定,但递交给权益捍卫机构的这类投诉仍然很多。因不能胜任而被不公正解雇的雇员为重返企业打的官司始终拖得很长,有的案子一拖就是7年之久。

 

4.易性者就业不易

 

另一个令人担忧的情况是,易性者(transgenre)遭遇的应聘困难很大。例如,一名女应聘人向“责任之友”公司寄出履历并接受了电话测试后,获得预招聘劳工合同,工作是“活动组织者”。但当雇主发现她的身份是男子后,就把她辞了。图尔市(Tours)劳资调解委员会在权益捍卫机构调查后于去年6月判定公司给予她损失赔偿。

 

5.公务部门的年龄坎

 

最低或最高年龄条件始终是进入某些公务岗位的障碍。虽然近年来有所进步,但并不是所有岗位。例如,权益捍卫机构建议,“取消法属波利尼西亚公立医院住院医生招聘考试不得超过50岁的年龄限制”。

 

去年,在权益捍卫机构的干涉下,公共法大学教师资格第二次考试一名不到40岁考生的材料被拒绝的决定被取消。行政法院认为“待遇的差异与主要的和决定性的职业要求毫不相符”。

 

(责任编辑: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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