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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总理瓦尔斯为劳动法改革定调:不动35小时工作制


发布时间:2016-01-26 17:05:51    来源于:欧洲时报

摘要:法总理瓦尔斯表示不推翻“35小时工时制”。瓦尔斯的表态否定了经济部长马克隆的“反方向预热”,为劳动法改革“定调”。

 
25日,法国总理瓦尔斯收到了由社会党籍前司法部长巴丹泰起草的有关劳工法改革的报告。报告列出了未来劳动法必须处理的61项“主要原则”,强调了保护领薪职工权益,包括法定工时、长期合同、最低工资等。其内容将做为劳动法改革的基础。瓦尔斯当日就这份报告回答了公众关心的焦点问题,表示不推翻“35小时工时制”。瓦尔斯的表态否定了经济部长马克隆的“反方向预热”,为劳动法改革“定调”。
 
职工保留工时制法律武器
 
《巴丹泰报告》主张“正常工作时数由法律规定”,无论如何不可能解除有关法定工时制的规定,亦即不会更改一周35小时工时制。
 
巴丹泰领导的委员会主张:领薪职工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正常时数”时,“有权获得补偿”,但未说明性质(支付加班费、日后补休等)。
 
但报告也主张:未来的劳动法仍可“定立有关条件,允许透过行业职业劳资协议和企业内部劳资协议实行不同的工时制”。
 
长期合同地位不变
 
报告再次肯定长期合同(CDI)的地位:“劳动合同是长期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才可签定短期合同。
 
巴丹泰委员会也强调了”最低工资应由法律规定“的原则。报告强调:“任何领薪职工都有权获得与本人生活条件相称的一份报酬。”
 
委员会列举的基本权利与原则还包括男女职业平等、罢工的权利、禁止歧视或霸凌、“除法律规定的例外”禁止雇用16岁以下未成年人等。
 
立法前提:劳资协商谈判
 
在程序方面,委员会强调“政府考虑的劳动法改革法案都预先与劳资双方协商过,以便开启可能的谈判。谈判必须是公正的”。
 
在立法原则方面,巴丹泰在报告的序言中写着:“在数字科技革命与难以抵挡的全球化交流对当代社会引起深度变革之际,这篇报告根据无可争议的基本原则,为法国立法机构提供劳动法改革框架,不具约束作用”。
 
法国政府打算修改劳动法,以使法规更加“明确”,劳工部长科姆里女士应于3月9日提出劳动法改革法案。在打出“德高望重的巴丹泰”这张“王牌”之前,瓦尔斯总理曾于去年委托过孔布雷克赛尔领导的一个自由派倾向的委员会起草过一个报告。
 
瓦尔斯敲定改革底线
 
瓦尔斯25日在总理府接受《巴丹泰报告》时重申劳动法改革“不推翻法定工时制”。他针对经济部长马克隆日前在达沃斯有关“实际”终止35小时工时制的言论做出了回应。他宣布“在劳动法改革法案中将列入加班费的金钱补偿水平”,他明确否定了马克隆意欲取消加班费增值的提议。
 
瓦尔斯表示:“必须给加班费增值,加班费总是加值的。否则不是35小时工时制的结束,而是法定工时制寿终正寝。”
 
瓦尔斯还宣布:巴丹泰报告中提到的劳动法61项“主要原则”将构成未来劳动法的“序言”。
 
劳工部长科姆里重申加班费增值率将维持在最起码增值10%。

(责任编辑: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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