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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有多严?什么算瞒报?


发布时间:2016-01-25 16:30:15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有媒体近日获悉,目前,各地2016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已接近尾声。

有媒体近日获悉,目前,各地2016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已接近尾声。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领导干部在填报完个人事项后承诺“自愿接受组织审查”,与爱人沟通不够不能作为不实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不仅“凡提必核”,重点抽查核实的干部范围还扩大至换届时拟继续提名的人选。

 

随着抽查核实范围越来越大,2016年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也比以往要求更细,不少地区和单位都为此召开了培训会。以北京为例,填写说明从2015年的1页纸变为2016年的5页纸。那么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到底有多严?

 

房产车库:少报一个平方米要写情况汇报

 

房产是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的重点,根据中组部的要求,住宅、商用房、厂房、仓库、自建房及车库(车位、储藏间)等都需要申报。

 

填报个人房产时,以房子是否已经在房产部门备案为准,而不是是否获得房产证;已经卖掉的房子,如尚未过户,也要填报;已签订购房合同,并登记到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名下但暂未取得产权证的“期房”、“纠纷房”等房屋类型也需填写。黑龙江在填报说明中表示,只要房产上一年度还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就必须要填写。

  

另外,自己或配偶与他人共有的房子,包括与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等共有的房子(含住宅和商铺等),也要填报;还需注意是否有父母、岳父母用本人或配偶、子女(指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义购买或自建的房屋。

  

房产套数以产权证明和购房合同为准,要逐套分别填写,只要房本是分开的,就需要分别填写。填报中,房产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和产权性质的填报,按照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内容逐一填写,地址要具体填写到门牌号,面积、交易价格要求填写具体数字,不能出现“??万左右”等模糊字样。

  

不少省份强调房产面积要按照“建筑面积”填写,即“套内面积(即实际面积)+公摊面积”的总和,并要求填写精确。湖南一单位在填报说明中透露,某同志填报的房产面积少报了1个平方米,则要求该同志认真写出情况汇报并请单位领导签批后上报存档。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5年起厂房、仓库及车库(车位、储藏间)也需申报。2016年各地要求有独立产权的车位、车库、储藏间等要单独填写。四川省内一单位更要求,“车库(车位、储藏间)”作为单独的房产进行填报,不能与同地址的配套房一起填报,多个“车库(车位、储藏间)”的要分成不同的房产来填写;若“车库(车位、储藏间)”为购买别墅等房产时赠送的,无建筑面积、单独交易价格的记录,需要作特殊说明。

 

投资理财:网上理财余额宝需填报在其他事项中

 

除房产外,抽查核实的另一个重点是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不少省份对股票、基金、期货外的理财产品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如黑龙江明确人寿、教育型保险、各大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网上理财余额宝等情况,要填报在个人认为需要填报的其他事项中。

 

安徽则表示,存款、国债不需要报告,但各种短期、长期的理财产品均需填写,如7天、14天、一年的银行理财产品等;委托银行对工资卡进行的理财,如购买了基金、理财产品等,也须填写。投资型保险中除纯保障或消费型保险产品如意外险、车险、责任险、医疗险、重疾险外,其他保险均须填写。

 

另外,自己、配偶、共同生活子女账户下的股票等有价证券,无论是由他人操作还是由他人出资均须报告。各地组织人事部门还特别提醒,股票、基金、期货市值是动态的,填写时,一定要注意是填写“填报前一交易日”的市值及总市值。如报告表封面填写的日期是2016年1月23日,就以1月22日的市值来计算。要求股票市值按实际填写,不能省略小数点或四舍五入。

 

经商办企:“吊销未注销”企业也需要申报

 

经商办企情况方面,领导干部需要填报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以及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情况。

 

湖南要求,以上情况只要在工商登记中可以查询到的,以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名义投资入股企业的,不论资金来源情况(如受单位或他人委托存在的出资情况)如何,即使出资额为“零”,一律要求填写,并在《报告表》的“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栏中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北京也要求,与他人签订企业转让协议但没有办理过户的,视为名下财产也须报告。投资注册企业,未实际出资、未实际参与经营的也要报告。辽宁指出,企业状态为“吊销未注销”的也需要填报。“吊销”是工商部门的处罚手段,企业仍可运营。“注销”是注册人的主观行为,代表该企业在工商部门的终结。

 

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特别提醒指出,通过2015年一年的抽查核实,发现不少干部的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的企业多数是身份证借给他人,作为注册公司的股东的情况。对这种情况,“有的要事先注销,并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事项中说明”。北京也要求,干部本人经商办企业的,应当及时清退,正在办理清退手续的,也需要报告,可以填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一栏。

 

“有的干部在工作中询问,表中并没有让本人报告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为什么还要核查?”黑龙江就此回应说,“这个问题应该让干部学学有关纪律规定,领导干部是不允许经商办企业的,若有,抓紧变更。”

 

(责任编辑: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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