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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检察院批捕公交车纵火案嫌疑人马永平


发布时间:2016-01-12 10:49:45    来源于:财新网

摘要: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银川市公安局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马永平涉嫌放火一案。

1月10日晚间8时左右,银川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银川发布”称: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银川市公安局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马永平涉嫌放火一案。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马永平因承建工程,与分包商发生债务纠纷,多次追讨未果,由此产生不满,采用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放火的手段,已严重危害到社会公共安全,并造成17人死亡、3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故决定案件受理当日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马永平。

1月5日早上7时许,宁夏一辆车号为宁A22870的301路公交车沿109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园区金盛国际家居城路段时起火。截至目前,事故造成17人死亡,33人受伤。当天16时23分,在贺兰县一栋未完工的大楼楼顶与警方僵持了两个多小时后,嫌疑人马永平被警方抓获,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马永平为男性,汉族,33岁,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根据官方公布的初步审讯结果,马永平是携带从加油站买来的两塑料桶汽油登上了公交车,用打火机点燃后从驾驶员位置车窗跳出,逃离现场。

案件发生一天后,1月6日,“银川发布”就已公布消息,为使该案诉讼活动顺利进行,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正式派员提前介入银川“1·05公交车纵火案”。1月7日17时,经公安部门采集失联人员家属DNA检测并对比,纵火案17名遇害者身份全部确认。

另据《法制晚报》援引宁夏银川市贺兰县301公交车着火事故善后处理组消息,银川“1·05”纵火致17名乘客死亡案补偿方式已确定:决定由银川市公交公司给予每位遇难者一次性补偿75万元,包含了死亡补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责任编辑:石尚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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