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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下月将对性犯罪者首次进行“化学阉割”


发布时间:2015-12-31 13:29:09    来源于:韩国《中央日报》

摘要:韩国下个月将依据法院判决首次对50多岁的男性性犯罪者A进行“化学阉割”。

 
韩国下个月将依据法院判决首次进行“化学阉割”。韩国法务部相关人士12月29日表示,“明年1月将对50多岁的男性A某实施性冲动药物治疗(化学阉割)”。A某因涉嫌在汗蒸房抚摸女性身体(准强制性非礼),去年10月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两年并处以性冲动药物治疗三年。这反映了其有性变态症等病症,再犯的危险性较大的事实。A某曾因强制性非礼入狱服刑一年零六个月,出狱后不久又再犯,在此之前也因同样的嫌疑被处以罚金。A某将从出狱两个月前即明年1月开始接受为期三年的定期性冲动抑制药物治疗。 
 
2013年1月,韩国法院首次做出化学阉割判决,迄今为止总共有16人被判此刑。一般是在出狱两个月前执刑。法务部说明称,“就现在确定者的执行时期来看,在法院确定判决之后平均需要九年”。因为相当一部分人是因为连续性暴行等罪行被判重刑。  
 
对A某进行化学阉割目前正在引发争议。韩国宪法法院12月23日决定化学阉割本身符合宪法,但同时也认为审判时考虑的再犯可能性在执刑之前需要重新讨论,由此判决化学阉割相关现行法律不符合宪法。韩国宪法法院指出,即使法院的宣判和执行时间(出狱两个月前)之间相隔较长时间,但现行法律上没有当事人在执刑前提出异议的程序。因为这没有考虑到罪犯在经历了治疗监护所或监狱生活后再犯可能性会下降这一点。韩国宪法法院要求截至2017年年末制定出当事人提出异议的程序。 
 
而A某则是在完善政策制定之前接受处分的。因此,有人指出这存在公平性问题。因为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况,即反而会向因连续性暴行或对未成年人性犯罪等犯罪而比A某量刑更重的罪犯提供“救助程序”。对此,韩国法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会尊重宪法法院的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出在执行治疗判决时可排除不必要治疗的方案。现在A某即将出狱,根据现行规定执刑在所难免”。 
 
化学阉割除根据法院判决执行以外,还会根据法务部治疗监护审议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在性犯罪者从治疗监护所假释之前,该委员会会确定是否对其进行性冲动药物治疗。迄今为止,现有六人正在接受该药物治疗。

(责任编辑:石尚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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