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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斗士”哭瞎!晚婚假明年没了?


发布时间:2015-12-23 14:54:30    来源于:CBF聚集网

摘要:今年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网传晚婚假被砍,还没扯证的小情侣感觉受到了一万点伤害。还我蜜月!昨天的网络上,一片哀嚎。起因是今年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要知道,此前晚婚有10-30天不等假期,明年起婚假或只有3天!剩斗士们一个个都该哭了吧,结婚给三天的假期,够干啥???那些热恋得如火如荼,正在酝酿扯证度蜜月的情侣们表示,情何以堪啊!

不过有专家表示,这需要各地的立法机关来修改对应的法规或条例,到时候各地立法机关才会讨论具体的延长或取消的问题,这需要一个过程。

网友吐槽:

要是蜜月假期没了,扯证的动力都没了

女子23周岁结婚,就算晚婚。实际上,念完大学本科,再工作两三年,妥妥就跨上23周岁了,所以很大一部分人结婚时都符合晚婚的标准。如今,眼看着10多天的晚婚假飞走了,难怪一石激起千层浪。

90后的方虹,明年正打算和男朋友扯证结婚的,这下打击大了。“原本晚婚假有15天,还想好好规划一个蜜月的,这下全泡汤了。结婚的日子家里都看了黄历挑的,改不了。”方虹说,小姐妹们都在讨论这事呢,“有人开玩笑说,没有长长的蜜月,结婚扯证的动力都没有了。”
 
82年的杜凌燕很庆幸,自己结婚早,15天的晚婚假好好去欧洲玩了一趟。她觉得与其讨论要不要多放周五半天假,还不如把10多天的婚假固定下来。

网友们的吐槽也很有意思。网友“熊猫先森”说,万事俱备,只欠女友。不知道他能不能赶在1月1日之前把证给扯了。

当然还有人愤愤不平,网友“五六”说,这不是在欺负黄金剩斗士(指大龄未婚青年)吗?

晚婚假有多少天?

其实全国各地情侣们能享受的晚婚假是不一样的。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落实到各个省,晚婚假总天数也有差距。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

比如北京、上海、天津,晚婚可享受包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假期给得比较大方的比如安徽,晚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咱们浙江呢,比较折中,晚婚的话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假12天=15天。

真会砍吗?现在断言为时过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晚婚假就将取消了呢?

有媒体采访了长期从事婚姻法研究工作的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薛宁兰研究员。薛宁兰认为人口计生法严格来说只规范生育这一阶段,关于结婚的问题应该由《婚姻法》来规定。而《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这也就是说,晚婚假仍有其法律依据。

薛宁兰表示,婚姻法和人口计生法并不会对婚假或生育假的长短作出具体规定,应该由地方性法规或条例把它具体化,各地的规定也不一样。

在她看来,现在就判断生育假将延长多少,或者取消晚婚假都为时过早。待草案通过以后,还需要各地的立法机关来修改对应的法规或条例,到时候各地立法机关才会讨论具体的延长或取消的问题,这需要一个过程。

若取消晚婚假 配套要跟上

晚婚假该不该取消?应该。既然不提倡晚婚晚育,又何尝需要设置晚婚晚育假来进行政策鼓励呢?这在逻辑上是行不通的。可是问题在于,对于这样一个极为大众化的假期,十几天乃至一个月的休假福利,说没就没转瞬即逝,难免会引起大众议论纷纷。

尤其在当下,有不少的假期比如带薪休假等,按常理可以休,可人们担心一旦休了就丢了饭碗,只好咬牙坚持——本来假期就不“富裕”,再把晚婚假取消了,肯定会有相当多的不同意见。

当然,从理论上讲,这种对假期减少的担心是不必要的。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眼下新拟定的草案对上述规定做出的修改是:“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可人们的担忧是有道理的,一个明确的假期取消了,代之以并不明确的政策预期,人们自然担心这生育假就如同带薪休假等假期一样,设计很美好,操作起来并不尽如人意。

 

(责任编辑: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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