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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坍塌受纳场运营权由中标者即时转包获利75万


发布时间:2015-12-22 13:08:24    来源于:财新网

摘要:深圳市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绿威物业),是12月20日滑坡事件中坍塌受纳场的中标运营方。

深圳市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绿威物业),是12月20日滑坡事件中坍塌受纳场的中标运营方。绿威物业工作人员21日接受财新记者采访称:公司中标后,即将运营权转让给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益相龙公司),收取转让费75万元。

两年半前(2013年7月23日),深圳光明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标的是“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运营服务项目”。

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下称红坳受纳场),即是12月20日深圳滑坡发生后,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初步认定的坍塌主体。这一结论改变了事故调查方向:从山体滑坡自然灾害转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招标公告提出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包括:必须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不接受联合投标,但允许将施工项目分包给有专业施工资质的企业。

前述绿威物业工作人员向财新记者出示的一份合同文件显示:2013年7月23日亦即招标公告当日,绿威物业与益相龙公司签下合同,前者承诺中标后将红坳受纳场运营项目,转让给后者经营管理,并向后者收取75万元转让费。

工作人员同时强调:当年是益相龙公司前来相告,绿威物业才知道有这一招标项目。

合同显示:益相龙公司需制订红坳受纳场运营技术方案,自负盈亏,同时承担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责任。

半个月后(2013年8月7日),绿威物业中标。前述绿威物业工作人员认为,在此之后,红坳受纳场运营项目就由益相龙公司负责,与绿威物业再无关联。

查询工商资料可知:益相龙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龙华美;两名自然人股东为龙华美、龙容美,分持70%、30%股权;龙华美任执行董事,龙仁福任总经理,杜磊任监事。

益相龙公司经营范围既有“物业管理”,也有“余泥、渣土及建筑垃圾受纳场、纯土受纳场的管理”。工商资料注明,受纳场管理执照需另行办理。

既然益相龙公司可以经营“物业管理”,同样具有投标资格,为何要让绿威物业先中标再转让呢?财新记者多次拨打益相龙公司一名于姓负责人手机,无人接听;龙华美电话一直关机。

财新记者12月21日到访益相龙公司登记办公地址,即福田区梅林路的绿化大厦一层。只见大门上锁,红色锁头铺满灰尘,透过玻璃门可见地上散落信件几封,室内空无一人。大厦保安人员透露,益相龙公司三个月前搬离此处,应是迁往他处办公,公司规模不大,出入人员约有二十个。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招标公告只提及“允许将施工项目分包”,但未说明究竟包含哪些施工项目,也未提及是否允许将整个运营项目转让他人。据财新记者了解,这一项目的采购方,是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财新记者分别致电光明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及城市建设局,二者均无正面回应。前者工作人员表示,采购中心仅负责中标过程审核及结果判定。

(责任编辑:石尚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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