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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法:科技巨头或因网络资料使用不当受罚


发布时间:2015-12-18 16:15:49    来源于:参考消息网

摘要:台媒称,欧盟28国12月15日同意最新资料保护法内容,最快2年内新法就会上路。

台媒称,欧盟28国12月15日同意最新资料保护法内容,最快2年内新法就会上路。日后凡是违反网络个资使用规范的跨国企业最高可罚全球营收的4%,也就是说谷歌、苹果、脸书等科技大厂都可能面临数十亿美元罚款。

台湾《中时电子报》网站12月17日报道,以去年度全球营收2340亿美元的苹果为例,若日后被判违反欧盟新法最高可罚94亿美元。同样在欧盟经营庞大事业的亚马逊最高可能承担40亿美元罚款,谷歌母公司Alphabet则面临30亿美元罚款。欧洲总部设在爱尔兰的脸书则面临7.5亿美元罚款。

自从4年前欧盟执委会首度提出网络个资保护法的改革计划以来,欧盟各国协商进度缓慢。

这段期间包括谷歌、苹果、脸书在内等美国科技大厂不断拓展欧洲市场,也多次因网络资料使用不当而引发隐私争议,再加上2013年美国爆发窃听风暴,终于让欧盟各国自今年6月开始积极草拟欧盟28国通用的最新资料保护法架构。

负责主持各国协商的卢森堡司法部长12月15日表示:“今日一切事物数位化,因此我们需要新法来规范繁复的网络问题。新法必须具备实用性及敏感度,还须确保一般使用者能轻易了解法规内容。”

根据新法,日后跨国企业在欧盟地区储存、传输或使用用户资料的方式将面临更严格的法规限制。一旦企业自觉有侵犯欧洲用户权益的违法行为,必须在72小时内向欧盟呈报,而经判决确定违法者的最高罚金可达全球营收的4%。

关于去年谷歌搜寻引擎保留过期或不实网页而引爆的个资争议,新法也进一步确立欧盟使用者“被遗忘的权利”,并要求网络服务业者在使用个资前必须“明确征求用户同意”。

至于脸书及推特等社交网站,新法也规定未满16岁的欧盟使用者须经过家长同意才能申请帐号。但因部分欧盟国家在年龄门槛上未能达成共识,因此欧盟同意让这些国家自行设定门槛,而最低是13岁。

(责任编辑: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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