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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资企业如何应对反腐败调查


发布时间:2011-10-18 11:18:24    来源于:倪望真

摘要:

美资企业易陷“腐败门”,是由于美国法律体系对“腐败”的理解和中国文化里对其的普遍认知有差异的缘故。

近年来,美资企业频频传出腐败丑闻:2008年雅芳公司因职员行贿而展开内部调查;2009年摩根士丹利就其中国部门的腐败问题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并最终解雇了其在上海的一名高层;今年3月,IBM因其中国高管贿赂中国政府官员而不得不以支付1000万美元巨额罚款的代价收场……这层出不穷的“腐败门”,让人不禁要问,为何通常被认为有着良好声誉的美国企业,一到中国来如此容易陷入腐败泥沼?

这一切要“归功于”美国1977年通过的一部近乎于严苛的《海外腐败行为法》。正是这部专门为了防止美国企业或公民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而制定的法律,在过去7-8年的时间里成功地起诉了超过27单贿赂涉及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案子,而罚款金额更是远远超过贿赂的数字,让众多在中国的“红包”文化里生存的美国企业不得不在反腐问题上如履薄冰。而更让众多美国企业家头疼的是,很多尚处在中国反腐法律监控“灰色”地带的各类“好处”或“赞助”,却仍有可能招来美国方面的举报和调查。为了理解这一点,看看7类常见的企业违规行为就明白了:

赞助中国官员在热门海外旅游点的“培训”,而“培训”本身却并无业务内容

提供或接受假发票

跟公司有关系的第三方账户或中介有腐败行为

通过海外账户行贿

为行贿目的而设立公司“现金台”

欺骗性定价安排

有所谓“咨询费”的一次性支出

更甚的是,这部反腐败法规定,任何有价值的支付,无论以现金、礼物或者免费服务的方式,都有可能被认为是腐败行为。而且,行贿公司并不一定要得到好处才能被定罪。受贿方哪怕只是点一下头,都足以让接到投诉的美国司法部的官员找上门来。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很多在华美资企业易陷“腐败门”,是由于美国法律体系对“腐败”的理解和中国文化里对其的普遍认知有差异的缘故。由于在中国这样一个讲究“关系”的国家,时时和政府官员“联络感情”是很多企业普遍的做法,也较被中国文化所接受,因此很多美国公司在中国的管理层及职员往往忽视了他们的行为可能有触犯美国法律的风险。

每家触犯反腐法律的美国公司都会像IBM一样面临支付高额罚款的风险。为了规避这样的风险,在华美国公司应该主动按照下列两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检查与确保公司内部遵守《海外腐败行为法》:

第一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风险评估:

1、 内部组织风险:公司上下应该确保职员拥有必要的防止或及时发现腐败以及贿赂情形的技能;高层主管要确保执行管理层和自己站在同一反腐立场;公司应该建立员工反腐知识测试体系,并对送礼、娱乐及差旅费等方针作明确规定;

2、 地域风险:公司高层应充分评估及了解中国在反腐败方面的执行力度,并理解其对于公司采购及区域投资方针是否有高度透明度的要求;

3、 合作及交易风险:公司要仔细了解,并记录其合作伙伴及交易方与政府官员的关系,并检查他们的历史。比如,合作前,可以查看合作伙伴的历史背景以判断他们是否遵守了相关的反腐法律;交易前,评估是否整个交易都能在公司管理层的直接监督下进行,如果不能,就要采取相关的保护或预防措施来避免风险;

第二步:从风险评估结果设计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

完成了各项风险评估后,公司高层应设计一套完整可行的反腐体制,其中应包括具体的反腐步骤及测试。内部会计控制一定要合理确保所有交易均有准确记录,被授权以及有充分解释。为了避免设计出来的体系让腐败仍然有机可乘,公司最好能聘请相关专家来参与设计。

值得注意的是,一个缺乏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公司可能会遭到美国国内的民事控诉,并招致包括罚款、禁止令和利润损失等各种处罚后果。

当然,再完美的预防体系也难免百密一疏。所以美国公司还应该做好随时应对反腐调查的准备。这些准备的细节要点良多,但总结起来,主要是以下几点:

公司应该指派一名专门的工作人员来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反腐调查。当美国政府的委任调查员来到公司要求调查时,公司前台需要明确知道如何做以及该联系谁。千万不要因为不明就里就拒绝调查,因为这可能会带来被强制调查的后果。

公司指派的工作人员有义务要求政府调查员出示相关证件及调查许可,并且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高层。

指派的工作人员不可以试图阻止政府调查员对于公司职员的突击询问,但是公司职员也应知晓,他们并没有义务一定要在工作时间或在没有律师陪同的情况下回答调查员的问题。

在调查过程中如果调查员要求公司提供相关文件,指派的工作人员有义务配合提供,但是工作人员并没有义务立即提供这些文件,也有权利拒绝提供机密文件。同时工作人员也有权利对所有提供的文件都要求一份备份。

总而言之,只要公司在平时就在这方面做了充分的准备,就没有必要对政府调查员的突访惊慌失措。而掌握具体的应对知识和技巧,将对调查结果产生很大的影响。

每一家在华投资的美国企业都应该知道,因为近年来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变得越来越严厉,对于反腐败法律的遵守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仅仅在去年一年,企业因腐败问题而被美国司法部要求的罚款就达到了10亿美元。这个金额是2004年的91倍。同时,身陷腐败问题带来的损失还不仅仅停留在公司的账面,更可能波及到每一个牵连其中的公司职员。由于现在的处罚更加注重个人对于腐败行为的承担,任何一个在中国美企工作的个人,如果违反美国反腐法律,都有可能遭到解雇。因此,每一家在华的美国公司,都应该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尽最大的努力,来避免腐败行为的发生。

(本文作者所在单位协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为在中国大陆、香港、越南及印度等地进行外商直接投资的多国客户提供商务咨询、税务、财会、薪资管理及尽职调查等专业服务的机构。)

(责任编辑:倪望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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