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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通缉令”的背后


发布时间:2015-06-02 15:48:54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与当前反腐相关,集中公布“红色通缉令”可以实现某种利益上的平衡,除了国内反腐人员要严查,跑到国外,也

5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针对百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发出的“红色通缉令”集中公布满一月。一个月来,通缉令上的外逃人员已有两人被“缉拿归案”,杨秀珠、程慕阳等外逃“名人”的行踪也受到高度关注。与此同时,中国各地加大追逃力度,一系列追逃、防逃举措密集亮相。

一个月前,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的“红色通缉令”。据悉,这是中国首次集中公布外逃人员信息,也是“天网”行动以来的手笔之一。

而且,100人名单后备注了这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可能的藏身之地。这肯定不是中国外逃公职人员的全部,但引起的关注乃至震撼却是空前的。

宣示意义大于执行意义

集中公布“红色通缉令”有何深意?华东政法大学比较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李翔教授介绍,中国自1984年加入国际刑警组织以来,追赃追逃一直借助国际刑警组织的配合,发布“红色通缉令”,包括双边条约、多边条约、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等形式,也一直存在,只是没有过如此大规模的对外公布和专项行动。

“红色通缉令”的准确表述为“红色通报”(Red Notice),是国际刑警组织发放的七种国际通报之一,属于最高级别的通报,是惟一可以对通缉者实施临时拘捕并引渡的通令。另外的通报分别为蓝色、绿色、黄色、黑色、橙色和紫色。通报有效期为5年,未归案的还可续期。

国际刑警组织目前有190个成员国,每个成员国设有国家中心局,构成全球刑警组织网络,使国际合作更加顺畅。但是,“公布了‘红色通缉令’未必别国就会配合”,李翔指出,“红色通缉令”对国际刑警成员国并不具有“强制力”,只是要求协助调查。

“国际刑警组织只是协调机构,不会直接到某个国家抓人,最终要落实到潜逃所在国实施具体行动,但借助国际刑警组织,可以带来诸多便利。比如,我国与某国并没有签订刑事司法合作协定,无论遣返还是引渡,都会存在障碍,借助国际刑警组织,就会减少障碍。”李翔说。

事实上,国际刑警组织官方网站显示,目前位列红色通缉令中的中国籍人员至少160人。在李翔看来,向社会公布“红色通缉令”,并不在于抓多少人,逃犯也不止100人,宣示意义大于执行任务的意义。

首先,对于贪官来说,此举意在言明,不能心存侥幸,认为逃到国外就可逍遥法外。公布的对象分布在每个阶层,很有代表性。其次,与当前反腐相关,集中公布“红色通缉令”可以实现某种利益上的平衡,除了国内反腐人员要严查,跑到国外,也不会放过,这是一种平衡。

两名已归案

“红色通缉令”发布后的第三天,4月25日上午,在公安部指挥下,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追逃办和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将公开曝光的百名逃犯之一戴学民缉捕归案。潜逃14年后,戴学民的归案过程可谓自投罗网。

戴学民的红色通缉令号码为“A-19/1-2002”,他原为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涉嫌贪污1100万元,于2001年8月潜逃出境。

在官方的通报中,戴学民被抓是因其改换身份持外国护照潜回国内,公安、检察机关发现线索后,及时开展缉捕工作,将其缉拿归案。目前,戴学民已被执行刑事拘留,有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红色通缉令”榜单上第二个被“拿下”的是在排名第二的李华波,他的“红色通缉令”号码为“A-1256/2-2011”。李华波曾任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然而这个“股级”干部,凭着一枚假公章,伙同他人于数年间侵吞公款达9400万元,相当于鄱阳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

今年5月9日下午,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江西省检察院5月10日发布消息称,犯罪嫌疑人李华波已被押解回江西,江西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证据,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据披露,李华波案件发生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检察、外交、公安等部门,立即启动了追逃追赃工作。多部门组成工作组,先后8次赴新加坡进行磋商。中新两国在没有缔结引渡条约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司法执法合作。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李实行了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并在李华波出狱当天将其遣返回国。

追踪 “外逃名人”

相比于已经归国落网的戴学民和李华波,“红色通缉令”上一些“知名人物”的潜逃行踪更为引人关注。

在100名外逃人员中,名列榜首的是被称为“中国第一女巨贪”的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红色通缉令”发布后,有媒体报道,2003年4月,杨秀珠带着家人出逃,后辗转新加坡、美国、荷兰等多个国家,2005年5月杨秀珠就已在荷兰落网。据媒体去年9月报道,杨秀珠的引渡遣返已启动,正通过协作国依法办理相关程序。

同样持续受到关注的还有程慕阳,有媒体报道,这位落马省委书记的儿子外逃加拿大前,借父亲程维高之利,短短7年时间便身家数亿。

上榜“红色通缉令”后,当地时间5月2日加拿大媒体援引加联邦法庭文件,证实加拿大温哥华知名房地产商迈克尔•程就是程慕阳。同时程慕阳也委托律师在媒体发表声明,承认自己在中国遭到通缉,但否认有罪。

事发后,加拿大媒体还曝出,加联邦青年自由党紧急讨论撤销程慕阳女儿程颂莲的该党卑诗省分部主席职位。接受过程慕阳政治捐款的政客也纷纷和他划清界限。4月30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称,“像程慕阳这样的逃犯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此外,近期受到舆论关注的还有“红色通缉令”上排名第三的人物乔建军。4年前,时任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储粮)周口直属仓库主任的乔建军与粮商勾结,骗取国家粮食款7亿多元,于2011年携款数亿潜逃美国。

今年3月,乔建军前妻赵世兰被美国警方拘捕,并被控以移民欺诈、洗黑钱等罪名。5月18日,赵世兰在洛杉矶加州中区联邦法院的听证会上首次出庭应讯,并当场否认被控罪名。起诉书指出,赵世兰与乔建军通过洗钱在西雅图郊区购买了一栋住宅,两人用于洗钱的资金与其侵吞的公款有关。

制度布防为重

在“红色通缉令”发布当日,中纪委官网还挂出了“图解”,以省份标注出这百名外逃人员在国内的案发地点。这一细节,被舆论解读为警告各地相关责任部门,严格履职,封堵贪官外逃。

观察可见,“红色通缉令”发布一个月来,省一级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外逃的布防与追逃举措也密集出台。据官方媒体报道,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成立了省一级追逃办。在中纪委官网上,各地部署追逃与防逃的举措也纷纷亮相。

广东要求确保每一起外逃案件都有专人负责,不错过任何一个追逃和劝返机会。对于重要案件,江西不仅要求明确牵头单位和具体负责人,还要求逐案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

因为追逃涉及部门较多,各地也针对部门联动出台举措。例如,天津要求对办案中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对线索移送中隐瞒包庇、贻误战机的,对信息沟通中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以监督执纪问责倒逼任务落细落实。

不仅在追逃工作上发力,如何用制度布防,堵住官员外逃的增量,这也是各地部署的重点。例如,北京要求实行及时报告制度,各单位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的,实行一案一报,发生一起报告一起,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市追逃办。

此外,北京还实行季度零报告制度,各单位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市追逃办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情况是否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责任编辑:CBF聚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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