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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车第一案”


发布时间:2015-05-05 16:54:51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人士强调,按照目前的法规来说,只能将其按照非法营运进行处置,济南将继续执行“严厉禁止

4月15日,中国“专车第一案”在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

今年1月7日,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站送客的陈超被执法人员查处,车辆被暂扣。2月11日,陈超被认定构成“非法经营客运出租车”,罚款2万元。事后陈超将济南客运管理中心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处罚。

庭审过程中,陈超的代理律师要求被告方解释“专车”、“打车软件”的法律认定,但没有得到回应。最终,审判长表示,鉴于双方对本案相关事实和法律适用争议较大,合议庭将择期宣判。

谁有权处罚

庭审中,双方就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是否为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依据是什么,展开激烈的辩论。陈超认为,济南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不具有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

被告方称,作为负责全市出租客运经营管理的部门,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的,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但陈超的代理律师认为,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显示,管理服务中心属于自收自支的处级事业单位,不具有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处罚权属于交通局,但被告并不属于交通局的行政机关。”

对此,被告方回应称,其作为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管理单位,负有全市道路运输管理的职责。“虽然是事业单位,但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经过了授权,证明服务中心是法规授权的行政单位。”

非法运营之争

在被查扣前一个月,陈超刚成为一名专车驾驶员。据他回忆,他于2014年12月1日办理挂靠手续,并在滴滴专车方面进行培训,在公司的推荐下,陈超挂靠到了济南本地一家汽车租赁公司。

大约一个星期后,他开始接单拉客。事发时车上有两名乘客,但由于执法部门的拦截,当时并没有交易,系统在两天后将车款划到陈超账户。陈超表示,在被查处前他共接过100多单,每单金额多在20多元,都是通过手机转账,收入共计3000多元。

陈超认为,自己不算是非法营运,其代理律师李文谦表示,陈超在事发当时没有交易,不构成非法运营。

但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第4条,私家车挂靠到汽车租赁公司,从事专车服务的行为,属于未取得运营资格擅自从事非法运营。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人士强调,按照目前的法规来说,只能将其按照非法营运进行处置,济南将继续执行“严厉禁止私家车进入营运市场”。

对于专车到底是否合法问题,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司志庆表示:“从目前的道路运输和出租车客运管理相关规定来看,专车营运缺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本身是不合法的。”

但与他同一律所的王葆兵律师则认为“专车运营是按照四方协议模式来进行,乘客、软件公司、汽车租赁公司、劳务公司之间达成四方协议,专车运营实际上是汽车租赁服务和劳务服务的结合,出租汽车管理的规定不适用于专车运营模式。”按照“法无明文禁即可为”,这种专车运营模式,既然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就是合法的。

快的打车公关总监表示,快的和滴滴的专车业务,只跟正规汽车租赁公司合作,要求所有车辆都具备运营资质,但也不排除有私家车擅自挂靠,非法运营的情况,快的和滴滴将全面配合管理部门查处这类“黑专车”。

随着汽车租赁牌照紧缩,私家车挂靠汽车租赁公司已经成为公开的行业秘密。1月9日,交通运输部明确表态,支持合法合规的租赁车辆作为专车服务,禁止私家车接入专车平台。这意味着,专车必须是租赁车辆,私家车被排除到专车之外。

关于私家车进入专车运营,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认为,从民法的角度看有基本的问题,私家车是私有财产,依照物权法有使用收益,使用收益的范围有政府行政许可相区分,在边界上存在模糊地带。

“我个人看法,虽然共享经济的发展,应该承认这种符合资质的,有一定条件的私家车进入市场。无论是从环保,还是能源的节约,对全社会是一个改善。”王军说道。

对于来自正规租赁公司的专车,快的打车负责人表示,租车+代驾的服务模式是客运服务领域的创新,服务过程涉及打车软件、租车公司、乘客和驾驶员各方,不属于中国《道路运输条例》中所指的营运车辆。

“名分”在哪儿

虽然陈超强调,他是以个人名义起诉,但此案被称为中国“专车第一案”,在不少人眼中这个判决结果非常重要,将直接影响到交管部门以后对专车的态度。“不说别的,除了陈超,当时还抓了3个专车,如果陈超赢了,其他3个怎么办?其他专车肯定也能告。”一位出租汽车公司人员说道。

1月6日,济南客管中心曾表态:即日起,济南的专车业务将按黑车查处,一经查实,处以5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在第二日的行动中,4辆专车撞到了枪口上,陈超的东风标致508就在其中。

陈超表示:“输了我会继续上诉,前提是不占用太多精力和时间。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不是很懂。如果法院调解,客管中心撤销处罚我就能接受。”

在此案之前,专车曾经历多轮争议。在上海、北京、广州、南京、厦门、辽宁、太原、武汉、重庆等地,交管部门都针对专车表态,通过运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管理办法,将专车定性为非法营运,予以禁止。

作为新生事物,专车是否“合法”一直众说纷纭。根据既有法律法规,专车确实存在“非法”之嫌,但根据现有的社会发展现状,专车给与“合法”身份,也一直受到法学界支持。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坦言,其家人常用打车软件和专车,但当前专车服务业存在私家车非法运营的问题。在杨传堂表态之前,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马化腾也表示,希望国家对于打车软件等新生事物进行保护而不是摧毁。

杨传堂透露,今年上半年出租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有望出台,全国两会后将进行第四轮论证,向各方征求意见。目前出租车改革进入重要阶段,初步指导意见已有大体轮廓,将使经营者、乘坐者等各方利益都得到保障。


附:专车鼻祖Uber在世界各国同样饱受争议

荷兰

去年12月,荷兰一家法院对Uber POP服务下达禁令,认为这项服务违背了驾驶员运营授权相关法律。法院要求Uber停止提供这项服务,否则将面临着10万欧元的罚款。今年3月27日,荷兰交通署表示,有迹象表明该公司未遵守法院判决,荷兰监管机构搜查了Uber的阿姆斯特丹办事处。

比利时

去年4月,布鲁塞尔法院宣布Uber软件在比利时为非法,如果司机被发现使用该软件承揽生意将遭受每单1万欧元(约合6.58万元人民币)的重罚。

法国

从今年1月1日起,禁止Uber专车服务。法内政部明确表示,Uber专车服务“不合法”,因为有关部门无法确保参与此项服务的司机都购买了正式的全额保险,所以会对消费者构成危险。

新加坡

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陆交局)在去年11月表示,为了保障乘客的利益和安全,计划在2015年第二季度对第三方专车软件服务进行规范管理,首要条件就是所有提供类似服务的司机须持有出租车驾照,且车辆已注册为出租车。

澳大利亚

各州实施的法规不尽相同,但主要思路是不让“黑车”得利,罚款不仅针对“黑车”司机,还有乘客。新南威尔士州对“黑车”司机的单张罚单金额高达2500澳元(约合1.27万元人民币),司机还可能面临法庭诉讼。

德国

德国法兰克福地方法院今年3月做出初步裁决,在全国范围内禁止Uber提供POP服务,违反禁令将被处以25万欧元(约合16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在柏林,每违反一次禁令,软件公司将面临2.5万欧元罚款,没有资质而拉客的司机最高将被罚款2万欧元。

美国

Uber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和弗吉尼亚州面临业务终止令(Cease-and-desist Order)。在公司的大本营加州地区也遭遇了指控,洛杉矶和旧金山的检察官正在调查Uber营运的合法性,内华达州认定Uber违反了出租车管理法律,在2014年11月底颁出禁令。另外,Uber在纽约的6个基地中,有5个都被纽约市出租车法庭叫停,原因是Uber拒绝上交载客和行驶记录。

印度

去年12月初,一名Uber司机在新德里强暴了他的女性乘客,之后的调查发现这名司机有犯罪记录,这起事件引起了人们对“Uber专车服务是否安全”的质疑。印度新德里交通部门遂叫停了Uber和其竞争对手,其他城市也纷纷效仿。

西班牙

去年12月9日,西班牙马德里商务法庭称,鉴于Uber与当地出租车同业联盟之间仍有官司未结,暂时禁止Uber在西班牙运营,直至所有法律纠纷被解决。同时,法庭还要求西班牙电信运营商和银行停止支持Uber的服务。圣诞节当天,电信公司执行法官命令。

韩国

2014年12月下旬,Uber韩国部门及其合作伙伴MK韩国被指非法运营租车服务,CEO或面临两年监禁。今年1月,首尔市呼吁市民不要使用Uber,如果举报有私家车或出租车司机通过Uber提供交通服务,可获得100万韩元(约合5700元人民币)奖励。4月初,该公司被迫暂停其UberX服务。

日本

今年4月,Uber在日本福冈市试点的拼车服务遭到封杀。官员表示,运营无牌照的出租车服务违反了法律。

(责任编辑:CBF聚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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