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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将要实施的新法规


发布时间:2014-12-29 13:29:35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

新《预算法》和新《环保法》是2015年起开始实施的新法中,最引人关注的两项。其针对的都是国家经济运行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余新实施法规中,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也与环保密切相关。“环保”或将成为2015新年关键词。

新《预算法》
此次新实施的《预算法》为该法案出台20年后的首次修改。
■亮点
其最大的亮点是修改了地方债务发行规定。由原来的“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改为“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同时,要求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制定一些高负债地区的应急预案,避免局部地区债务风险恶化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危机。
新《预算法》的宗旨删除了“强化预算分配”和“加强宏观调控”的字样,而添加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影响
改变过去政府收支行为的随意性,规范地方债发行,杜绝“小金库”和超收收入。明确预算公开机制,接受公众监督。


新《环保法》
此次新实施《环保法》被专家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亮点
最大亮点是对违法排放污染物且未及时改正的,罚款采取按日计罚的办法,取消原“100万上限”规定,不设上限,情节严重者处以行政拘留。对于部分具体规定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有权采取查封和扣押等手段。
新法还规定,在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联合防治中实行统一标准。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章节也是新法修订后添加的,公益诉讼的主体扩大到“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
■影响
解决当前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明确了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还赋予环保部门严厉的执法手段。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亮点
明确规定,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新标准还强调了禁烟,并要求活禽销售场所设在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并符合卫生管理规范。
■影响
空气质量成为评审硬指标。已命名的153个卫生城市中将有近四分之一,因为雾霾问题不达标而面临摘牌。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亮点
原60个专业承包资质撤销合并为36个专业资质,防水工程和防腐保温工程被合并,土石方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高耸构筑物、电梯安装工程等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被取消。
企业注册资本金及近三年工程结算收入要求取消,企业净资产标准则提高了80%-100%。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增加了机电安装建造师数量,水利专业二级资质也需要一定数量的一级建造师。企业还要新增一定数量现场施工人员和中级以上技术工人。
■影响
建造师等技术管理人才队伍作为重要评价考核指标,建造师证书的含金量将更高。建工企业申办资质的门槛提高了,整个市场面临强有力的整合。


“国四排放标准”
该标准因柴油质量担忧一再拖延实施。最终,环保部、工信部和汽车行业协会达成一致。
■亮点
2014年12月31日将废止适用于国家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简称“国三”)柴油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三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
■影响
汽车制造企业纷纷抱怨成本上升。国四柴油是否最终达标,或将影响新规执行效果。


《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
■亮点
生铁、钢坯和长材的出口关税维持不变,生铁、钢坯的关税仍为25%,螺纹钢和线材为15%。钢材出口退税政策尚未出台。
除钾肥关税不变以外,其他化肥品种出口不再实行淡旺季差别税率,关税明显降低。
另外,稀土关税尚未调整。关税执行期将后延。
■影响
利于国内产能过剩行业出口以消化产能。

(本刊记者安哲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CBF聚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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