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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书苗 一审获刑20年罚金25亿


发布时间:2014-12-29 12:36:18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

2014年12月1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博宥投资集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书苗(本名丁羽心)行贿、非法经营案一审宣判。

因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丁书苗被北京市二中院判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

法院审理查明,丁羽心通过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等人帮多家公司中标铁路工程项目,中标额达1800多亿元,丁个人从中非法获利25亿余元。

2007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伙同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等人(均另案处理),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规定,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帮助中标,后丁书苗通过获取铁道部相关人员帮助,先后使23家投标公司中标“向塘至莆田铁路永泰至莆田12标段”、“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站前工程8标段” 等57个铁路工程项目,经查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共计人民币1858亿余元,为此,丁书苗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的手段从中获取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0余亿元,其中丁书苗违法所得数额共计人民币20余亿元。
一个略识之无的农村妇女,奇迹般地打通政商两界的任督二脉,成为铁路系统的风云人物。丁书苗几乎上通一部之长,下接贩夫走卒,直接牵动了原铁道部腐败窝案。

在刘志军的案卷材料中,丁书苗的名字频繁出现。她与刘志军是什么关系?刘志军被控两个罪名所涉及金额的巨大反差,是否因丁书苗的存在“稀释”了刘志军的犯罪成本?

一位铁路工程领域的人士称,像丁书苗这种级别的大中介,其中介费的点数可能在5%左右,按此推算,丁从中能捞到100亿元左右的资金。不过,该笔资金虽然在丁账上,但其使用权却掌握在丁的幕后掌控者刘志军手里。一位铁路系统官员称,刘曾经跟丁说过,丁手里的大笔资金不能乱动,刘留着将来有大用。

(责任编辑:CBF聚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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