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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华 广东“第一贪”获死刑


发布时间:2014-12-29 12:35:37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

12月10日,随着一声法槌落下,涉案近4亿元、被称为“广东第一贪”的广州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为广州市农工商集团下属企业,拥有总面积约2.5万亩的土地、20多家下属企业。十年前,这家公司曾陷入6.2亿元的巨额债务危机,最终在张新华手上“变废为宝”,奥秘便在土地。“在这个时代,谁拥有了土地,谁就拥有了一切。”这是52岁的正处级干部张新华曾经的“信条”。

广州中院审理查明,2003年后,张新华未经上级同意,私自成立广田公司、新雨田公司,陆续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主动诉讼及和解、以物抵债等方式无偿取得白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房产、地块,进而通过出租、转让获取利润,还通过股东集资方式,继续侵吞白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房产、土地。根据评估,张新华侵吞国有资产2.8亿多元。

据专业机构评估,该案中被张新华违规处理的土地面积多达110万平方米,相当于154个标准足球场那么大,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可追回的涉案资产市值近50亿元。办案人员透露,在事情即将败露之际,张新华没有选择外逃,主要是还想再多卖几块地,毕竟“一块地就能赚好几个亿”。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6月至2013年5月,张新华在白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合作开发房产项目中,为相关单位、个人提供帮助,收受贿款共计5680万元人民币和730万港元。

此外,2010年至2011年,张新华还利用自己控制广田公司、新雨田公司的职务便利,为江门一家公司受让广田公司的债权及相关地块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超过3529万港元和450万元人民币,被认定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责任编辑:CBF聚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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