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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运长航大曝质押丑闻


发布时间:2014-12-02 13:34:57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一份截至今年8月的报告显示,集团旗下各公司已发生物流监管风险事件200多起,质物实际短少、灭失,涉及

继信托业打破刚性兑付之后,又一种因投资不再能获得高回报导致的资金链断裂正在越来越多地浮出水面。只是与信托业不同,其投资资金由于来自仓单非法质押,因此,资金链断裂带来的不单单是经济损失,责任人可能还要遭受牢狱之灾。

11月5日,国资委直属管理的综合物流与航运公司中外运长航,被曝发生大量质押监管自盗丑闻,案值或达百亿元。

“贸易商与物流企业合谋,将一批货物向多家银行重复抵押,然后将抵押贷款拿出去投资套利。这种做法在行业内过去是很普遍的。”一位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贸聚焦》记者,“只是过去,他们投资房地产或者其他回报很高的行业能获利,这样把钱还上,和物流企业一起再分着赚点,大家得了好处,也就没人去管。可如今形势不一样了。”

记者了解到,从前年到去年,钢贸流通领域发生这样的案件较多。而中外运长航一案显示,这样类型的套利失败导致东窗事发,渐渐从钢贸向其他品种的贸易企业蔓延,而承受损失的则不仅仅是银行,也包括中外运长航这样的大型国企。

“这种事最后只能是物流公司和贸易公司打赔偿官司,但是就算物流公司赢了也没用,因为贸易公司没钱,只能来日慢慢还。”前述业内人士说道,“因此,实际上现在很多物流公司账上都存在这样需要慢慢还的账目。”

此次发生大规模质押监管丑闻的是中外运长航广西和柳州子公司,其在宁夏、辽宁、湖南等地的多家子公司目前还未有丑闻曝出。但是监管流程存在漏洞显然不是一个地方的问题,因此集团公司有必要进行更多全方位的自查和整改。

“裸泳效应”再现

中外运长航全称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是2009年3月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重组成立的。目前它是中国最大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最大的航空货运和国际快件代理公司和第二大船务代理公司。由于大宗商品及航运业近年来整体的不景气,重组并没有给这家公司带来明显的业绩改善。2013年,这家公司的亏损额高达百亿元,并于去年年底宣布再启资产整合。

质押监管丑闻的爆发,对于这家正处于经营困局中的大型国企,无疑雪上加霜。

目前,中外运广西公司、柳州公司相关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虽然准确涉案金额没有透露。但是据《第一财经日报》消息,一份截至今年8月的报告显示,集团旗下各公司已发生物流监管风险事件200多起,质物实际短少、灭失,涉及银行授信额度合计80多亿元,风险标的货值(即缺货金额)50多亿元,如果判外运方面责任,预计损失可能已达30亿元。

仓单究竟是怎样被非法重复质押的?业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这通常需要物流仓储企业开具证明或担保。因此重复质押,仓储管理方一定是知情的。双方的合谋通常也是建立在熟人关系上。如果由外运方面出具监管担保合同,银行通常因外运公司的国企背景,更容易放出贷款。而外运公司提供监管服务,也可以收取一份质押监管费。这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真合同,一种是假合同。如果是真合同,那么收取质押监管费的外运公司就要在银行追讨债务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而如果是假合同,就要看外运公司监管的知情程度了。据报道,此次案件中假合同不少,部分款项并不走公司账目,而是进了个人腰包。

通常来说,一批货物质押给银行,如果只是质押一次,那么对于货主而言和卖掉并没有区别。因此重复质押十分常见。拿到银行贷款后,这笔钱过去流向最多的就是房地产或者相关的投资理财产品。获得稳定利息回报后,本息一起拿回还银行贷款。同时,仓储管理方也能获得相应的好处。

“经济形势好的时候,谁都不觉得这种操作有问题。”这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相反,货物放在仓库没有利息拿,大家反而觉得很浪费。所以都这么干,也几乎是行业内人人皆知的秘密。”

这种手段相当于放大了资金杠杆,在获得高收益的同时无疑也意味着高风险。他同时表示,目前这种模式出现风险集中释放,和房地产、矿产价格集体高位回落不无关系,因此这种模式也同样呈现出“裸泳效应”。“和信托打破刚性兑付很相似,资金流向也都差不多。可是,如今再也没有哪个行业的回报率比银行贷款利率还要高。因此这种重复质押最后导致的一定是无力还款。”

货主,通常也是贸易商,还有另一种直接“坑害”物流企业的手段,就是伪造提货合同。这种手段就不存在物流企业的合谋,而是由物流企业先期代替贸易商支付了货款,在货物到仓后,贸易商做一张假合同,盖上物流企业的公章,向仓库谎称已将货款结清,提走货物并卖给他人。导致物流企业钱货两空。

此次中外运长航广西和柳州公司事发,涉嫌的案由就是违规签约质押监管业务,配合出质人擅自提货、重复质押、虚假出质等等。

监管为何被忽视

从2012到2013年,大量钢贸企业出现贷款延期不还、老板卷款跑路的新闻,就是在同时期,这种违规重复质押、贷款投资套利的案件,在钢贸行业内大量爆发。之后,铜等有色金属贸易企业也出现类似案件。到了今年,钢贸领域这类案件已逐步减少,但从中外运长航一案来看,类似问题开始向农副产品等其他贸易品种蔓延。

物流仓储企业在前两年钢贸领域爆发这类案件时,就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强风险防控,为何会坐待案件爆发呢?

一位前中钢联评论人士认为,中外运长航的监管滞后,很大程度上还是与其国有企业的身份有关。“因为这个事,如果赚了,可能就是底下具体岗位上的人谋取私利。但如果亏了,就是国有企业承担损失。因此,仓储相关部门无论是监管还是执行层面,对于可能出现损失的国有资产,缺乏足够的维护动力。”

据了解,最初在钢贸领域,广西和福建也是同类案件爆发较为集中的两个省份。此次出事的也是中外运长航广西公司,及广西公司的子公司柳州公司。这是中外运长航集团旗下从事质押监管项目较多的分公司。但是包括辽宁、湖南、宁夏等多个地方的子公司,也同样存在管理混乱、单证缺失、账目不清、无单放货等诸多问题。

2013年,为解决航运业务的亏损问题,中外运长航展开了一次资产整合。原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刘锡汉被调离集团,此后成立新的领导班子,加快船舶、房产等资产的处置变现,并与银行沟通争取更多的续贷,协商债务重组。其整体改革方案的核心是千方百计维持资金链,同时加大资产处置力度,换回现金。

在这种急切扶危救困的整顿背景下,物流板块业务存在的流程漏洞显然被忽视了。

11月6日,中国外运(00598.HK)通过港交所发布澄清公告,声称质押丑闻与上市公司无关。广西公司和柳州公司属于母集团的附属公司。中国外运与这两家公司仅有营运协议,因此相关调查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财务影响。这两家公司未来也不会注入上市公司。

目前,中外运长航集团已经决定,将旗下上市公司之外的一些从事综合物流业务的分子公司,交给上市公司中国外运进行托管,加大对这些公司物流监管业务的风险监控、调研和审计。同时,对旗下物流公司提出要求,原则上单纯输出监管项目的,到期均不再续约,已上报的输出监管业务,要制定退出方案和时间表。

不过,由于部分公司对物流监管业务的依赖程度较高,如果立刻退出监管业务,很可能面临主营业务利润下降,甚至经营亏损。

记者另外了解到,中国仓储协会已经与中国银行协会、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达成战略合作,共同建立起了中国物流金融服务平台,涵盖存货担保质押登记、公示、查询的服务,并在此基础上强化物流金融业务过程管理。

这一平台具备两大作用,一是信息公示,财产的实际质押情况可登记查询;二是排序,银行接受第一家企业的动产质押,而在做之前已经有别的银行公示在先,在出现经济纠纷的时候,先满足第一家银行的需要,剩下的再满足后面银行的需要。

内外合力监管之下,此类案件能否杜绝?尚待时日检验。

(责任编辑:CBF聚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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