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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重启


发布时间:2014-12-02 13:27:53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尽管对新上马核电项目的安全性仍存在争议,但是地方上经济发展的需求和资本市场的冲动,还是令核电建设工程

中国核电新项目重启终于在9月末正式开闸,4个沿海核电站的开工计划得到了发改委正式核定。这是2011年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之后,中国经反复讨论,最终落实重启核电项目。

安全问题可能是核电项目重启中最令人纠结的,然而经济发展的需要又推动政府努力寻找安全和发展之间的平衡点。

2012年10月,国务院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明确“‘十二五’期间只在沿海安排建设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的基本方针。今年1月,国家能源局又下发了《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做好内陆地区核电厂址保护。湖南、四川等地因此还是保留了核电站选址,做好 “十三五”期间开工兴建核电站的准备。

之所以暂时限制在沿海地区,是因为核电站对冷却水的需求量极大,供水一旦跟不上就可能酿成重大事故,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此外,核电站使用的技术也需要实践论证,这都是2012年就确定重启但直到2014年项目才真正获批的原因。

今年3月5日,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开工一批核电项目”,并传出其表态“年底之前怎么样都要启动了”。伴随着九月末开工计划的获批,真正开工就在眼前。受到消息预期的影响,中核科技、上海电气、江苏神通、南风股份、东方电气等股票纷纷大涨。

然而,关于核电站建设利弊的争议并没有因此中断。不仅仅是福岛核电站事故的阴影,铀资源短缺以及核废料处理问题也会形成困扰。到底该不该大规模建设核电站,业界仍然存有争议。

第三代技术的优劣

新核准开工的4个核电项目分别是山东荣成石岛湾一期、辽宁葫芦岛徐大堡一期、广东陆丰一期和辽宁大连红沿河二期。合计总装机量为1010万千瓦,预计分别将于2017年前后并网发电。

同时,9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对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三号机组首次装料进行了审评,并颁发《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三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国核安证字第1408号),批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三号机组首次装料活动。

新批准的四个项目除了荣成石岛湾采用了CAP1400项目,另三个项目基本是消化吸收AP1000后自主设计的CAP1000技术。简单来说,AP1000是美国西屋电气公司在AP600基础上发展来的,CAP1000是中国版的AP1000;而CAP1400则是国家核电在消化吸收AP1000基础上再创新的成果,具备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未来可以向其他国家输出技术和建设。

AP和CAP技术都是三代非动能机组,在安全性上基本一致。AP1000集中展示了西屋电气50年以上的行业经验,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非能动技术,所谓非能动,就是一旦发生核事故,可以实现3天无人员干预安全停堆,不必像福岛核电站那样需要外部应急电源,依靠重力、势能和蒸发等自然现象,驱动冷却水冷却反应堆和安全壳来散热。因此,很多人认为AP1000 的安全性显著优于第二代核电技术。日本福山核电站、秦山、大亚湾核电站都是采用的二代技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本刊记者:“正是因为二代技术在严重事故下不能完成满足现有的标准和导则要求,所以老一代核电站目前都在补救和改进安全措施。”

为了提高安全性而诞生的三代技术,在原二代和二代十的基础上,并且经过了大量实验验证。但仍然有另一些专家认为,核电的安全性完全依靠经验,除非有若干年经验的证实,否则技术先进性并不能代表更可靠和更安全。

这些专家担忧的依据在于,第三代技术AP1000目前只用在了中国,发明该项技术的美国也只是刚刚批准建设这种新技术核电站,还未建成和投入运作。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虽然三代核电技术较二代更加安全,但是技术只是安全的一个重要指标,核电安全还要看运行记录、配套管理、人才等。与美日俄相比,中国核电发展经验尚少,已经投运的15台机组,全部运行记录也就100堆年左右,还不到全世界运行堆年的1%。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认为,目前断言“中国核电是安全、可靠的”,为时过早。

《核安全法》仍在讨论

此外,在核电安全监管方面,我国的法律建设也明显滞后。国际环保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借日本福岛核事故三周年之际,近日在京发布了《中国核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议》报告。报告认为,目前中国核电在建规模已居世界第一,应该加强《核安全法》的速度,尽快用法律的制度来保障中国核电的发展安全。同时应进一步明确各个部门和企业在核安全方面的责任与安全的要求,并且要把核安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也纳入到法律的体制中。

2013年,由国家核安全局牵头的《核安全法》编制和起草工作重新启动,重点关注核事故赔偿机制。去年11月,《核安全法》已有两份草案,被送交、上报人大相关部门,并列入十二届人大二类立法项目,这比此前2012年工信部国防科工局牵头制定的《原子能法》(属于三类立法项目)级别更高。目前,该法案已经形成了初稿,但据一位参与拟订该法案的人士表示,按目前讨论进度来看,起码还需要五年才能真正出台。

该人士还表示,《核安全法》的涉及范围很广,包括安全目标、原则、部门分工、监管制度、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等内容,该法将是统领目前核安全领域所有条例、规章和导则的顶层法律。
  
“国内现在从核安全这个角度来讲有7个条例、28个部门规章和80个导则,基本上是按照国际这套法规标准体系建立起来的,这7个条例基本上把整个核技术领域全部概括了,条例下面是技术要求和导则,这套体系唯独缺了一个顶层的法律。”上述人士表示,“《核安全法》的推进将填补这一法律空白。”

据了解,目前核安全领域的7个条例分别是《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核材料管理条例》、《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虽然核电技术在不断进步,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是核电风险很难完全避免掉,因此建议不要过快发展核电,发展过快会造成风险飙升。为了降低核电风险,建议我国核电发展采取总量控制原则,核电机组数量控制在50个左右,按每个机组运行寿命60年,发电堆年控制在3000左右,这个范围还相对安全,以后淘汰一个核机组,再新增一个。”何祚庥说。

资本冲动型建设

目前,中国大陆地区已经成为全球在建核电机组量最大的地区。除了已有的20台在役机组,装机总容量1794万千瓦,另外在建的28台机组,装机容量3061万千瓦,占全球核电在建机组的40%。

尽管对新上马核电项目的安全性仍存在争议,但是地方上经济发展的需求和资本市场的冲动,还是令核电建设工程开展得风风火火。各地积极启动核电项目的主要原因在于,核电项目通常都由国家来投资,规模巨大,对当地GDP、就业贡献明显,因此各地纷纷希望尽快上马,动机是本地经济的发展,并非从安全角度出发。

除了地方上发展经济的需要,核电公司在资本市场上也是引人瞩目的明星。中国目前仅三家公司拥有核电业主资质,即中核、中广核与中电投。目前中广核集团旗下的中广核美亚电力控股已于10月8日在港交所上市,中广核电力IPO也进入到聆讯和路演阶段,计划融资额达272亿元人民币。而中广核矿业早在2011年就已借壳登陆港交所。三大上市平台为集团带来的融资足以支撑其在核电领域的发展。

中核集团下的中核股份目前也已计划登陆A股。而中电投则正在与国家核电公司进行重组。国家核电公司规模较中电投小很多,既不具有核电建设运营资质,也没有运营任何一座核电站,但是它具备技术研发优势,受让第三代先进核电技术,也就是AP和CAP技术,实施相关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中国核电技术品牌的主体。

原本规划要在2013年年底投产的第一台浙江三门1号机组,就是由国家核电公司作为项目责任主体的。该项目和山东海阳核电项目都是AP1000自主化依托项目。所有的三代核电设计都在建设首堆,还没有成功运行的经验。所有的三代核电技术都有独特的复杂性和挑战,从图纸变成现实都需要克服设计复杂性所带来的挑战。而三门、海阳核电站就是在经历这样一个过程。目前,工程出现的问题,对于核电站首堆建设来说并不新鲜。不过,现在遇到的问题,不是颠覆性的问题,中美两国的项目用的是同样的主泵,都由EMD主泵制造厂供货,西屋电气有信心解决这个问题。

9月25日,国家发改委核定沿海4个核电站开工的消息,令相关设备企业上市公司股价大涨,中核科技涨停,江苏神通上涨5.53%,南风股份上涨3.86%,东方电气上涨6.46%,中国一重连续三天涨停。

广州一位私募人士向记者表示,核电站建设的重启,是对国家领导人关于“年底前开工一批沿海核电项目”作为经济稳增长重要抓手的政策信号的落实,但今年以来多家核电设备企业股价上涨幅度都比较大,估值也较高,投资者要谨防追高风险。

(责任编辑:CBF聚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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