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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高校腐败“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4-12-02 12:37:09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高校腐败高发于招生录取、基建修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七大领域。

10月16日,中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消息称,继去年上半年第一批科研经费专项检查后,教育部今年第二批专项检查面向30所直属高校。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要求科研经费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对75所高校完全覆盖。

在近期召开的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第二批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上,教育部还通报了4起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违纪典型案件。

近年来,多名院士、大学教授因陷科研经费腐败丑闻被查。在发生在高校的12起科研经费贪污案中,涉案总金额超过了4000万,其中超过百万的有5起,最高甚至超过2千余万。

而这仅仅是高校贪腐的冰山一角,分析人士称,高校腐败高发于招生录取、基建修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七大领域。

大学常常被誉为象牙塔,是许多人心目中的“道德高地”。然而,曾几何时,高校腐败案频频发生,严重抹黑大学这块“金字招牌”,不断受到社会的诟病和质疑。

值得深思的是,涉案者多为大学管理者,其中不乏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以及学院院长、副院长等,绝大多数是高校的“实权人物”,掌握着高校教育的人、财、物等重要资源。

腐败烈度不断升级

根据中纪委网站“案件查处”统计,十八大以来,至少已有36名高校官员落马。其中,随着今年以来高校反腐提速,仅8个月便通报27人,超过以前两年总和。记者梳理近期公开的纪委消息发现,高校领域的腐败案件查处迎来小“高潮”。

统计显示,继今年9月份临沂大学党委书记丁凤云等5名高校领导涉嫌腐败被查处后,10月份又有3名高校领导“榜上有名”,占当月通报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领导干部总数的9.4%。他们分别是:严文清,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何家成,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吕继臣,辽东学院副院长。

8月3日,中纪委官网发布消息称,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白求恩医学部学部长王冠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

7月2日,中纪委通报称,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被开除党籍公职。徐同文在担任临沂师范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贿赂;贪污公款;接受他人礼品(礼金);与他人通奸;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

6月24日,四川省纪委通报,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原书记张忠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收受巨额财物,构成严重违纪且涉嫌犯罪。张忠元被开除党籍与公职,涉嫌犯罪问题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一个月,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陈志中被移送司法机关。官方通报,陈志中在担任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珠江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5月,纪委还相继宣布东华理工大学校长刘庆成、中南大学原副校长胡铁辉接受调查。

“大多数犯罪个体接受过高等教育,或是具有某一领域专门知识或技能,多数案件为高校领导和权力集中部门负责人犯罪,或与高行政职务人员腐败相关联。” 首都教育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工业大学纪委书记冯虹说,这些人利用制度漏洞,采取隐蔽性极强的“蚂蚁搬家”式的作案手段,长时间作案,不易被发现。

冯虹解释,高校的部分人员长期任职某一重点岗位,对工作环境、业务流程十分熟悉。有些制度只是根据上级文件列一些原则性条款,并未制定明确的约束性较强的条款。如在招投标领域,对于校内评标专家的遴选目前就无明确的统一规定,给了腐败分子可乘之机。

招生、基建、科研领域腐败高发

今年7月7日,中央巡视组对巡视复旦大学进行通报称,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违规现象突出,存在腐败风险;另一个则是江湾校区基建工程严重违规,发生质量事故,存在安全和腐败的隐患。

巡视组还指出,复旦大学的“校办企业管理中一手办学、一手经商的现象突出,监管制度不健全,校辖医院摊子大、权属杂、监管难,极易诱发腐败。”

2011年至今,已经发生多起高校腐败案件,其中包含多所“211院校”,高校腐败案件的发案量远高于教育领域其他单位。业内人士称,由于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和有效制衡的内部管理机制,中国的大学正在为其落后的行政化管理方式买单。

值得关注的是,在高校腐败易发的七大领域中,基建部门、自主招生和科研经费成为高校腐败的“重灾区”。

纵观高校落马官员,一多半都与基建项目贪腐有关。某大学原副校长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日常工作和建设过街天桥、综合楼、教辅楼等基建项目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并接受他人出资为其房屋装修、安装空调等,总计折合人民币900多万元。

其次,自主招生成为“拼爹拼妈拼家境”的典型。自主招生的初衷本是扩宽选才渠道、提高招生质量。但一些学校和地方缺乏公开透明的操作机制,使自主招生为权钱交易大开方便之门。

再者,科研经费是“唐僧肉”,已经成为各高校不言自明的生财渠道。近年来,我国的科技投入连年增加,而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乱象丛生,中国科协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一些高校和研究机构,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要通过“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治理违规招生问题”“强化教育经费监管”“加强学校资产和校办企业监管”“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基建项目监管”“加强评审评比评估监管”7大措施,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因权力缺乏监督

“国内高校校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有行政级别。学校内部行政、教育、学术权力不分,行政权主导教育和学术资源配置,直接介入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而行政领导如可以直接干涉工程全过程,就可能导致权色、权钱交易。” 高等教育问题研究学者熊丙奇称。

熊丙奇说,大学校长、书记因基建、招生等问题落马已不是一两例了。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权力缺乏监管,不少学校内部决策没有民主决策,学校成立的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往往被沦为摆设。

对此,冯虹也表示,“高校监督机制不到位,首先就是对高校校级领导的监督机制不到位。”目前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多数从学校内产生,且按现行管理体制,高校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双重领导下工作,高校纪委难以监督校级领导。同时,高校监察部门受到业务知识、人力的限制,面对多个领域的监督难以深入。

此外,我国尚未建立起符合现代大学制度要求的高校权力制衡机制,高校内部管理权力主要包括党组织拥有的政治权力、行政系统拥有的行政权力、学术系统拥有的学术权力、社群系统拥有的民主权力四大权力系统。

四种权力常交织在一起,行政领导往往同时担任学术系统、社群系统的重要成员,权力之间缺乏制约,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相对弱势,为腐败发生提供了便利。

熊丙奇对此表示赞同,他说,要制约高校的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不能指望行政领导自觉把关,而必须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包括推进行政权力、教育权、学术权分离,学校内部制约行政权力,校长实行公开民选,实行大学理事会治理,大学行政由理事会负责,行政不得干预教育、学术事务,学生有权利参与到办学监督中。由此,才能构筑高校腐败的“防火墙”。

此外,冯虹还提出,应在高校易腐败的重点岗位建立人员轮岗制度,避免部分人员由于长期从事某个岗位而逐渐权力膨胀。

重点岗位主要指拥有资源配置权、组织人事权、业务处置权,且权力运行中廉政风险比较集中的关键岗位。如高校组织人事、招生录取、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修缮等领域的一些岗位。

可在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岗位聘任工作中,实现部门之间的交流制度,如规定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任职满几年必须进行交流,在同一岗位任职达到几个任期的必须进行交流。

(责任编辑:CBF聚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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