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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堰塞湖”恐慌


发布时间:2014-06-04 14:47:24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如果到年底只发行100家左右,这很难实际解决新股“堰塞湖”的问题,可能导致股市调整周期延长。

5月22日晚,中国证监会再发第24批三家企业的预披露和预披露更新信息,加上此前披露的369家,目前已有372家企业发布了预披露或预披露更新信息。

马不停蹄的预披露信息让市场感到了恐慌。5月份以来,上证综指盘中数次跌破2000点。“证监会只是在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况且受理即预披露是一个几乎中性的好政策。”一位深交所的工作人员如是说。

多位分析人士向《中国经贸聚焦》表示,之所以IPO融资压力成为当前最大利空,是因为投资者早已是惊弓之鸟。尽管在5月9日新“国九条”颁布后,股市掀起了一次短暂脉冲行情,但此后仍处于2000点拉锯战中。

直至19日,证监会主席肖钢的发言让市场的焦虑情绪逐渐缓解。他在证监会学习新“国九条”会议上明确了未来7个月的IPO发行节奏,即“从6月到年底,计划发行上市新股100家左右,并按月大体均衡发行上市”。

缓速发行

按照上述表态,在今年6-12月,每个月或有14-15只新股发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今年年初的新股发行中,仅1月份就已有45只新股发行。在处于IPO高峰期的2010年和2011年里,月均发行数量约为29家和23家。

由此可见,7个月100家左右的新股发行规模,不仅远低于已在审的拟IPO企业家数,还远低于往年经验预期。“这一表述给市场注入修正预期。”东方证券分析师左剑明称。

一位炒A股将近20年的股民李先生告诉本刊记者:“半年只上100家,按此速度,预披露的300多家要到2015年底才能发完,排队的600多家要等到2017年,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现在只是缓兵之计。”

李先生称,“股民关心的是,企业拿着我们的钱,是不是真的用于企业发展。经济环境不好,企业通过银行贷款难,急于上市融资,这我可以理解,但过去企业圈钱的教训太多了。即便企业发展得好,我能不能享受到企业发展的红利?这也是个问题。”不然,企业股票增发,就意味着股民的钱“蒸发”。

“减少IPO挂牌数量,最多只能算是护盘,对市场的长期走势未必有利。”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向本刊记者表示担忧,如果到年底只发行100家左右,这很难实际解决新股“堰塞湖”的问题,可能导致股市调整周期延长。

从历史走势来看,几乎每一次IPO中断后的重启,都会在短期内冲击市场信心,并导致相关指数和个股出现情绪化的下跌。

“这是股民的心理压力造成的,其实新股市场的规模影响力没有想象的那么厉害,像今年年初首批48家新股合计募集资金334.9亿元,而仅中国农业银行一家就有685亿元的筹资量,何况新股的质量也比老股好。”一位在证券市场工作多年的知情人士向本刊记者表示。

证券市场就像百货公司,如果陈列的都是价格昂贵的旧商品,确实会无人问津,只有引进新的商品,才会有新的客户上门,新的资金进入。“股票供给增加跟股市下跌并没有直接关系。”

上述分析师则认为,市场对IPO抱有较强抵触情绪的一个重要原因,是A股市场的退出机制不够完善。长期以来,上市融资的企业不断增加,但众多符合退市条件的上市公司却迟迟不退市,导致A股市场规模“虚胖”,也令市场的有效性下降。

虽然近期因IPO重启引发了股市持续走低,投资者多有抱怨,但记者在海通证券天平路营业部交易大厅随机采访了几位股民,多数投资者表示仍做好了“打新”准备。虽然距离上次IPO重启仅过了半年不到的时间,但是“预计市场仍会对新股集中炒作,依旧面临较高的市盈率和定价,如果能中签申购到新股,短期内还是会获利。”

市场化应有序

在此前的多次IPO改革过程中,“市场化发行”均是改革的核心和目标,即拟上市公司根据市况自行决定是否发行以及发行规模,证监会不轻易暂停IPO也不控制IPO速度。

然而,证监会此次明确了未来7个月IPO的发行规模和速度,并表示要“按月均衡发行上市”,似有悖于市场化改革的主旨。

上证所首席经济学家胡汝银指出,中国IPO市场长期管制带来了严重的供给不足和独有的IPO排队上市现象,不仅导致了投资者对新股的过度投机和盲目博傻,也加剧了企业不作为的行为。

面对如此多影响市场的复杂因素,仅凭监管层一己之力难保周全,“应该将市场的还给市场。”上述知情人士称。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其实股票的价值,上市公司的价格应该是投资者给出来的,不是监管部门给出来的,所以以后注册制,你想上就上,只要你程序所有的资料都是真实的,投资者自然就会给出一个定价了。”

“需要注意的是,尤其要注意市场化的时机,避免在不恰当的时间做一件正确的事情。”上述知情人士强调。1999年实施的《证券法》明确了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商确定,报证监会核准,此后的“三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额与其不无关系,“当时市场化的环境尚未建立,但是发行价格提前市场化了。”

信息披露是改革关键

肖钢透露,证监会2014年的重要任务之一是研究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预计年内改革方案有望出台。这无疑是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也有利于股民对A股市场信心的建立。

“股票市场的起步,是旨在给当时的国有企业解困,这在当时也是无奈之举。”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国有企业过去吃财政、吃银行的路走不通后,就只能进行改制,问股民募集资金。”当时审批制度下,能够上市的企业额度有限。“为了给市场解困,甚至出现把一家亏损企业捆绑在一家拟上市的企业里,使用一个上市额度。”

现在A股市场的低迷,不乏是在给过去还债。要规范市场,首先需要明确各方责任。“买者自负,卖方有责,还有第三方监管”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买者自负的前提是卖方有责,这主要体现在信息披露。阳光透明的信息披露是市场规范最有效的措施。有了社会监督,许多违规事件就会曝光。”

近日颁布的新“国九条”提出,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制度。

预披露制度就是举措之一。预披露制度实质是让企业接受社会检验,向社会公告后,一些相关客户和部门包括企业的供应商、税务部门、环境监察部门等向证监局反映情况,使得这家企业资质优劣更加明朗。

作为监管部门,证监会也应当明晰职责。“比如在发行审核过程中,预审员作为证监会的一员,应该负责监管。”据悉,在发审会前,审核流程上先要有一个初审会,初审会会将所有的问题定下来。在初审会上,由预审员代表发行人陈述。

“我们需要向香港学习,让预审员成为发审委的助手,使发审委委员与发行人面对面质询。”虽然目前发行人和保荐人可在发审会上到会接受询问,但是在初审会后已被贴上标签,委员的投票意见初步确立,质询作用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核审流程已经过调整,增加了发审委透明度。按照以往的审核流程,初审会上形成的问题是不公开的,直接提交给发审委员,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在上会前要揣测会有哪些问题,提前做准备。

此次审核流程调整后,初审会上形成的问题在提交发审委的同时反馈给发行人和券商,发行人和券商可以有针对性地做准备,从这个角度上讲,发审委透明度增加,影响力下降。

5月24日,证监会完成主板发审委例行换届,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换届在委员来源方面作了调整,增加了市场买方的投资者代表,还邀请了香港证监会和香港交易所的各一名专家担任委员,委员的代表性和专业领域更加广泛,结构更加均衡。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选聘部分来自买方代表的委员,是为了贯彻落实证监会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加强信息披露需求方的委员力量,促使发行人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除了增强信息披露外,还要完善定价机制、加强市场约束以及严处违法行为。”上述知情人士认为,法治改革是推进注册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今年3月,肖钢曾称,如果实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100分,那么目前中国市场、制度和法律基础的打分“大概在50分以下”。

知情人士透露,《证券法》修法最早在今年年底,但修法的结果必然是各部门利益的平衡结果,对证券市场的改革程度有待观察。

(责任编辑:CBF聚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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