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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劳教最早落实 律师忧替代品出现


发布时间:2013-12-05 10:00:51    来源于:香港《南华早报》

摘要: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这即将成为三中全会决定中最早落实的改革项目之一。中国多地释放劳教人员,劳教所开始转型为戒毒所,劳教废止方案有望今年年底出台,但有律师提醒劳教制度的替代品或已出现。

有消息人士称北京市劳教所的劳教人员今年夏天开始陆续获释,目前北京市已经没有劳教人员。而北京团河劳教所早在今年7月就改名换牌为北京市监狱团河二监所。监狱管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称,团河劳教所换牌后,开始接受短期的服刑人员。

在中国其他省市,劳教所也已开始转型。

据报道,山东省济南市劳教所于今年7月暂停劳教审批,上半年未有新进劳教人员。有知情人士透露,济南市劳教所之前的学员已经于8月底前全部实现到期解除劳教,所内目前已无劳教人员。原劳教所干警就到暨南监狱挂职锻炼,或充实到社区的司法所学习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部分山东的劳教所向戒毒所转变。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劳教所也已向强制戒毒所转变。

报道称,北京市劳教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劳教制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法律文件确立的,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废止”,废止的具体方案有望在年底公布,目前还在走相关程序。废止劳教制度不是劳教局一家单位的事情,还涉及公安局、法院和检察院。“现在公安机关不能再对轻型违法者作出劳教的行政处罚,只能法院判决是否有罪,所以这又需要检察机关的监督”。

不过,中国律师浦志强向媒体表示,劳教虽然确定废除,但替代品也已经出现。虽然当局自今年9月以来就不再批准新劳教,但9月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以及公安机关对公共场所的扩大解释,已经用非法集会、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罪等罪名对一些言论及其他活动进行打击。

劳动教养制度在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正式成为一项法律制度,至今已经55年。该制度允许公安部门不经司法审判就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常被地方政府用作对付上访民众、打压批评者的工具,轰动案例包括2012年湖南上访母亲唐慧被判劳教、2011年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言获罪等。

(责任编辑:香港《南华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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