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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光涉嫌受贿百万,非法持有枪械


发布时间:2013-12-05 09:47:08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

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黄志光涉嫌受贿罪案,11月11日上午在广州中院开庭。检察机关指控,黄志光在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汕头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涉嫌收受贿赂共6宗,收取包括玉石摆件、冬虫夏草在内的财物,总计金额约人民币556万元、港币2万元。

现年59岁的黄志光是广东海丰县人。上世纪70年代初,他不过是宝安县装卸运输公司一名普通工人。当时的宝安县即为深圳市前身。黄志光37岁步入仕途,先后担任深圳市宝安区长、区委书记,汕头市长、市委书记,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等职。

据检方指控, 其违法违纪行为主要发生在1999年至2009年,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汕头市长、市委书记期间。

黄志光案发于亲属违法谋利,而检方指控的6宗涉贿行为,亦多围绕潮汕老乡、亲属关系的请托展开。广东官场有潮汕、客家两派之说。官场人士认为,作为潮汕帮里走出来的正厅级官员,黄志光亦无法突破帮际关系,“出事也是在所难免”。

6宗涉贿行为中,涉嫌行贿金额最大的是潮汕商人、深圳市友和集团公司董事长詹玉湘。检方指控,2002年至2010年间,黄志光在担任深圳宝安区委书记、汕头市长、汕头市委书记期间,多次收受深圳市友和集团公司董事长詹玉湘给予的玉石摆件26件、维腊木插画桶1个,加上一张价值33万元的香枝木罗汉床,总价值人民币202.85万元。

黄志光则利用职务便利,为詹玉湘亲戚职务调动、詹在汕头市南澳县投资以及詹投资的香港潮声卫视在汕头市设立记者站等事项提供帮助。

此外,检方还指控,2008年至2010年间,黄志光先后两次收受汕头市委副秘书长吴某某给予的价值人民币58.2万元的冬虫夏草17斤。

除了涉嫌受贿,检察机关另外指控黄志光非法持有制式猎枪6支、制式气枪1支。

(责任编辑:CBF聚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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