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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台十条措施应对空气污染


发布时间:2013-07-03 14:52:54    来源于:美国《纽约时报》

摘要:

最近,中国国务院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以回应近年来在北京和中国其他大城市不断出现的浓重雾霾天气。

其中很多措施以前曾在一些城市实施过,或曾是未经国务院正式批准的全国实验项目。这些举措在周五(6月14日)出台,次日国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这些措施中最新也最出乎人们意料的一项是,强制要求以煤炭为燃料的发电厂和冶金厂这类严重污染工厂必须向公众公开详细的环境信息。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称,中国的5000家大型工厂在全国工业污染中占据了3/5的份额,但公众对它们的排放细节知之甚少。该中心是北京最著名的独立环境倡导组织之一。

他说:“在中国,工厂可以在不让人们知晓的情况下排污。如果我们能让它们受到公众监督,将会出现大的改变。”

但是,马军依然提醒,虽然国家领导人可能想要环境变得更加洁净,但在地方上实施严格的污染管控法规依然很难。

国务院还下令要求大型排污工厂到2017年底将每元人民币或是每单位的经济产出所带来的排放减少30%。但是如果经济如预测的那样,每年以7%或者以上的速度增长,污染整体减少的程度将十分保守。

过去两年间,中国环保运动快速发展。在大连、天津和厦门这些沿海城市,数以千计的人们聚集起来抗议大型化工厂的建造或者继续运行。

南部的广东和海南省已经停建了以煤炭为燃料的工厂。去年,在中国西部四川省成都市附近的什邡市,一群扔石头的抗议者迫使政府取消建造一家冶铜厂。

这十项新举措呼吁城市间和各省间加强合作。比如,北京正试图削减该市对可造成严重污染的煤炭的消费,但附近的天津市和毗邻的河北省则正在石油化工和钢铁等领域扩张那些对煤炭依赖已经巨大的产业。

国务院出台的一些措施此前曾在北京和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实施过。这两个城市已经开始要求使用更加洁净的汽油和柴油,这样可以减少汽车和卡车尾气排放所带来的污染,现在这些措施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国务院还呼吁更多城市针对严重污染情况预备应急反应计划,其中包括交通管制,以及对当地工厂的限制。

此外,国务院还下令对污染者征收更重的罚款,并提高对环评声明的要求。去年11月,出于对环境问题导致街头抗议事件的担心,国务院已宣布,在允许大型工业项目启动之前需要对其进行“社会风险评测”。

企业领导人称,中国的公众已经开始迅速地变得倾向于质疑大型投资项目,尤其是化工行业项目的理由。

6月4日,德国化工巨头巴斯夫的副主席薄睦乐(Martin Brudermüller)在香港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发生得很快,人们对此的反应已经开始升级,尤其是在中国。”

之后他又补充道,这些抗议事件,“让中国变得有点像西方了。”

(责任编辑:美国《纽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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