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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染指“虚拟信用卡”


发布时间:2013-05-06 10:48:02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虚拟信用卡”具体操作路径是:阿里给实名买家5000元以内的信用支付额度,买家在手机支付时可使用信用

作为国内第三方支付龙头老大,支付宝(alipay)给金融业带来的冲击绝对堪比其给零售业带来的冲击。

据报道,3月,阿里巴巴推出了一款“信用支付”产品,即支付宝根据用户交易数据进行授信,信用额度可用于在淘宝等购物支付。“信用支付”功能将覆盖8000万支付宝用户,授信额度最低为200元,最高可达5000元,最长可以获得38天免息期。换句话说,支付宝相当于一张为每个用户度身打造的“虚拟信用卡”,被认为是“无卡的信用卡”。目前只在湖南和浙江两地进行试点,也仅限于用户在无线端支付,信贷资金来源出自合作银行。

此消息一出,立刻又吸引无数眼球,在业界掀起一阵波澜。“人类已经无法阻挡支付宝的发展了!”“第三方支付的金融造血功能比银行强!”“不知银行情何以堪?”网友纷纷调侃道。

概念的由来

中国电子商务能有今天的蓬勃发展,可以说“第三方支付”的出现功不可没,它们承担了培养中国网民网上购物胆量的重任。

在国内,第一个“玩”第三方支付概念的人,当属阿里巴巴集团CEO马云了。1999年,马云进入C2C领域(淘宝网)后,发现支付是C2C中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因此想出了支付宝这个工具。支付宝最初仅作为淘宝网为了解决网络交易安全所设的一个功能——“第三方担保交易模式”,即由买家将货款打到支付宝账户,由支付宝向卖家通知发货,买家收到商品确认后指令支付宝将货款放于卖家,至此完成一笔网络交易。由于支付宝发展势头良好,2004年12月,阿里巴巴集团专门成立了浙江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支付宝独立出来运营。

尽管马云对第三方支付“驾轻就熟”,但第一个提出第三方支付理论的人却不是马云。虽然有一种说法认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是马云在2005年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首先提出来的,但据资料记载,创办于1998年的美国PayPal才是最早从事第三方支付的企业之一。于是有人说马云创立的支付宝只是拷贝了PayPal模式并进行了本土化创新。另外,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最早的第三方支付理论出现在1995年,如《北京电子报》1995年1月26日第四期(总第657期)第一版“邮购百家言”中所阐述的内容。如下:

第一,邮购者将款汇至邮购单位所在地邮局,该邮局收到汇单后通知邮购单位发货,邮购单位按邮购者所需要的货从邮局将货寄出,然后凭包裹收据领取汇款单再取出汇款。

第二,如邮购者与邮购单位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可采取以下方式:邮购者将一笔钱存在邮购单位所在地邮局(邮政储蓄)。当邮购者需货时,亦可电话或传真与邮购单位联系并通知邮局,然后邮购单位凭包裹收据到邮局申请将货款直接从邮购者账户中划拨给邮购单位。

也就是说,上文中的邮局(邮政储蓄)相当于现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电话、传真就是现在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汇款就如网银支付。基于那个时代没有互联网和网银,这已是当时唯一可利用并且可行的方式。

无论第三方支付理论出自何处,第三方支付平台成立之初都主要用于结算,属于贸易范畴,是实现交货与付款同步交换和等价交换的保证。后来遇上互联网的发展,第三方支付概念才被广泛运用和创新。从技术上来说,它就是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的“技术插件”,是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资金“中间平台”。

牌照的发放

第三方支付又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目前主要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其中,网络支付被定义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多种形式在内的,借助网络为付款人提供支付服务的行为;预付卡又叫储值卡、消费卡、福礼卡、智能卡、积分卡等,顾名思义就是先付费再消费的卡片;而银行卡收单是指顾客在银行签约商户那里刷卡消费,银行结算,现在演变为银联、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的角逐。

为了规范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2011年5月18日,央行颁发首批业务许可证,支付宝、拉卡拉、快钱、汇付天下等27家企业顺利获得支付牌照。2011年8月31日,央行颁发了第二批13张第三方支付牌照。2011年12月31日,央行再次颁发了61张第三方支付牌照。

据悉,第一批获牌的2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主要从事全国性业务,第二批和第三批主要从事区域性业务,获准预付费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的企业占比较多。而在第三批获牌的61家企业中,业务类型覆盖了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支付、预付卡发行受理、互联网支付等5项业务。

截至目前,国内获得央行颁发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已达100多家,其中知名的品牌主要有PayPal(易趣公司)、支付宝(阿里巴巴公司)、财付通(腾讯公司)、易宝支付(Yeepay)、快钱(99bill)、百付宝(百度C2C)、网易宝(网易公司)、环迅支付、汇付天下等。

发展至今,第三方支付覆盖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如我们熟悉的生活缴费、购买彩票、信用卡还款、跨行转账、商城购物等。还有的企业推出网上金融理财服务,如银联电子支付已在去年1月获得基金销售支付结算许可,推出全新的基金销售业务,帮助广大商户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目前盈利模式主要还是来源于网络支付,预付卡业务相对较小。”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杨涛在接受《中国经贸聚焦》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三方支付企业尚处于低水平竞争状态,创新程度不足。他认为,第三方支付企业不必急于细分市场,应把互联网、手机、固定电话和电视支付等不同手段结合在一起,综合发展成一个大平台。“长远来看,第三方支付企业需围绕服务于居民的具体需求与电子商务发展相结合,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支付的便利性。”

线上到线下的发展

根据艾瑞咨询近期发布的《2012-2013年中国互联网支付用户调研报告》中的调研数据显示,2012年61.3%的中国网民使用第三方支付完成在线支付,仅次于网上银行直接支付;而在使用第三方支付时,用户最常使用的第三方支付方式为快捷支付,用户占比23.6%;且超过一半的快捷支付用户坚决表示会继续使用快捷支付。
 

快捷支付是全新的支付理念,是支付宝的又一创新。2011年4月18日,支付宝公司宣布,联手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10家银行推出快捷支付,通过这个快捷支付平台,用户无须开通网银,可以直接通过输入卡面信息快速地完成支付。

“第三方支付企业逐渐以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满足了诸多客户群体的支付需求,而这些领域可能是银行难以覆盖,或者并不重视的。”杨涛表示,第三方支付这几年发展速度非常快,不仅改变了每个人的生活,也在撼动着传统银行业的“自大”地位与心理。

当然,快捷支付只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网络支付方面的一种创新,除了创新线上支付,第三方支付近年开始火拼线下支付。如:支付宝在去年3月份就推出了物流POS支付方案,并将投入5亿元加入到国内电子商务货到付款体系的竞争中。今年还将针对电商货到付款市场投入近1亿元用于3万台支付宝POS终端,实现一、二线城市区POS机货到付款服务的全覆盖。

不仅是支付宝,快钱、汇付天下等也不放过这块“蛋糕”。快钱和物流公司宅急送从去年开始合作,目前已经有了上万台的POS机具。快钱相关人士表示,线下收单业务占据了公司互联网支付收入的50%以上。

“第三方支付还提出推出类似于ATM自动取款机的产品,支付宝以前也在探索,如何在一些农村领域使支付终端更便利,这很大程度将依赖技术的进步。”杨涛告诉记者,所谓线上支付和线下支付,二者并不冲突,未来应该齐头并进发展。“未来移动支付是第三方支付的发展趋势。”

就在第三方支付企业纷纷布局移动支付市场时,支付宝又领先一步,推出声波支付服务。今年年初,在一些城市如北京和青岛的地铁里,出现了声波售货机,只要用户安装了支付宝手机客户端,并且正常登陆,再按声波售货机的提示选择商品并点击支付宝钱包上的“当面付”之后,很快出现确认付款按钮,手机发出一阵“咻咻咻”的声音,一罐可乐就顺利地买到手了。未来支付宝会将声波支付功能推向更多的生活服务领域,如各种 O2O 消费,甚至是打车、AA 吃饭还款、充话费等等。

与银行的竞合关系

第三方支付改变的不仅是人们的生活,其实也“革”了中国金融领域的命。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时,马云曾豪情万丈地表示:“如果银行不改变,那我们改变银行。”

2010年,与两家国有银行停止合作后,同年6月,阿里巴巴调整战略,正式成立浙江阿里小额贷款公司。以支付宝作为支点,进军整个电子商务金融,在金融板块业务上,马云继续谱写着第三方支付的传奇。

谈到对传统银行造成一定冲击时,马云曾表示, 阿里金融并非要推翻传统机构,而是要摇一摇,让他们的楼更坚固。他说:“阿里会重建一个金融信用体系,在这个金融体系里面,我们不需要抵押,我们需要信用;我们不需要关系,我们需要信用。”

对此,杨涛表示,未来支付的发展有两大主线,一个是以中央银行的清算体系为主,包含金融机构支付;另一个是第三方支付,或叫非金融机构市场。第三方支付的小额贷款对银行是有一些冲击,但对银行这种庞然大物的影响有限。“第三支付现在被纳入银行体系监管之中,在制度不能突破之前,做的还是传统银行的中间业务。二者未来合作要远远大于竞争。”

在合作方面,杨涛举例说,比如:支付安全问题,还有在跨行支付、跨境支付、移动支付等方面,第三方支付与银行都可以充分合作。另外,很多商业银行不重视国内消费、服务居民,这正是第三方企业可以创新的领域,两者可围绕消满足费者的需求,共同开拓出共赢重点。

正如前面所述的阿里推出“虚拟信用卡”,就为其与银行的合作开辟了新的道路。据悉,“虚拟信用卡”正式上线后,初期授信资金来自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由于双方处于试水阶段,初期授信资金规模并不大,大约1亿元。与此同时,阿里正在跟多家银行谈合作,未来有望吸引更多银行资金。

“虚拟信用卡”具体操作路径是:阿里给实名买家5000元以内的信用支付额度,买家在手机支付时可使用信用支付额度购物,合作银行把钱支付给卖家。支付宝从合作商家处抽取1%的信用支付服务费。

对此,有相关专家认为,“虚拟信用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分流银行信用卡客户的威胁,尽管实际上不太可能分流太多,但互联网企业这种“信用支付”模式会有示范作用,支付宝可以做,京东也可以做,那样对银行的冲击也就不仅仅是支付宝一家。

(责任编辑:CBF聚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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