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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立法到时该有交代


发布时间:2013-04-01 13:21:05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

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反腐倡廉再成热点,许多代表委员慷慨陈词,“把腐败关进制度笼子”的呼声此起彼伏。

被称为“最大胆议案”的是教育界全国政协委员葛剑雄,关于“制定离任国家领导人礼遇条例,制定退休官员待遇规定”的建议。

葛剑雄认为,应对离任国家领导人各方面的规格和待遇、时效、适用范围、保障措施作出明确规定,明令公布,以便各级政府遵照执行,全国人民依法遵守。“该优待就优待,但应该明码标价。现在离任的国家领导人一两百个,他们所享受的待遇,不能延及他们的子孙。纳税人的钱不能就这么花。即使每年待遇要一个亿,配备20个警卫,只要符合规定也可以,但你不能扩大。”对退休官员,“既要防止某些个人享受超标准的待遇,也要为保证他们的合法待遇,因此有必要制定必要的规定。”

葛剑雄的议案指向国家领导最高层级,理所当然吸引眼球,但会否很快有结果却难说。去年两会,葛剑雄质问教育部长当年考研泄题事件,至今尚未收到答复。与此相比,事关离任国家领导人的礼遇条例影响要大得多,想来一定更加难办。

不过,每次两会有关方面在反腐立法上的表态着实鼓舞人心。3月9日,在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解读“未来5年的立法规划”时,提到“完善反腐败方面的立法,真正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今后5年的立法重点。与之配套的是,国家机关组织运行法治化,也就是约束公权力方面的法律,如规范国家机构组织职能、运行程序、监督机制等,也是今后5年立法的主要内容。

这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首次公布反腐立法的时间表。早在1999年的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上,时任上海社科院院长的人大代表张仲礼提出了法制反腐观点,提交了《建议制定国家“反腐败法”的议案》,成为当时的“一号议案”,至今已有14年。三年后,全国人大代表宋清渭再提制定《反腐败法》。2005年、2010年,全国人民代表周洪宇、周晓光,也分别提出了反腐立法方面的建议。去年“两会”上,徐安等30多名江苏团人大代表进一步提交了《制定反腐败法,对公职人员廉洁作出硬性规定》议案。

这一次结果会如何,现在无从知晓。但是,在中国凡涉及限制公权力的举措困难重重,少有进展,却是公认的事实。

拿公车改革来说,安徽政协副主席李卫华在两会的发言,直指公车改革19年一直挂“空挡”。早在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但年复一年的改革几无突破,超编配车、公车私用的势头依然强劲,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据另一位长期研究并关注公车改革的湖北政协常委、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提供的数据,目前全国的公车至少在400万辆以上,一年的费用高达6000亿元。本来规定只有省部级以上干部才配备专车,但各地严重违反这个规定,导致公车数量惊人膨胀。从2003年呼吁公车改革至今,叶青的建议包括实行公务员交通补贴、公车加装GPS、使用专用车牌,还要求公开公车数量,公开维修、保养、油耗等开支等,可谓绞尽脑汁,却统统收效甚微。

“车轮上的腐败”整治难,在于公车带来的享受和好处实在太多,形成并固化为庞大的公车阶层及利益链,任何改变现状的做法都会遭遇他们或明或暗的阻扰。现在,有些60岁退休的副局级干部,已是白发苍苍的7旬老翁,可那辆在职时配的奥迪A6还满大街跑得欢,汽油、保养、维修、年检等全部费用年年照报不误。对这样明显违反规定的行为上级部门睁一眼闭一眼,本单位领导不闻不问,无非相关人员都是既得利益者,他们如此糟蹋纳税人的钱,完全是出于最大限度维系和保护既定利益格局的本能。

反腐必须破除特权为核心的旧体制旧机制,这就等于要割那些坐享好处人们的肉,他们当然不想改,他们希望旧制度千秋万岁。一位网友在网上发帖说,他同事的父亲是一个小县的退休国土局副局长,“据该同事自己大言不惭地讲:他们(家)从来没缺过什么,包括自己穿的西服都是实报实销;他买台手提电脑,由他老子寄钱过来,他将发票寄回去就完事了,人家回乡买火车票挤到断气,他可没受过这份罪,次次都是由县里的专车司机从外省开豪华轿车接他回去,而他是啥呀?不就是个国土局副局长的儿子吗?”

这就是目前中国的现状。每次开会反腐的调门总是很高,可对随处可见的腐败行为照样放任自流。这一次两会反腐立法进入倒计时,时间十分紧迫,特立此存照,到时该给公众一个交代。

(责任编辑:CBF聚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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