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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欲毁中蒙煤炭合同


发布时间:2013-03-04 15:48:54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中铝相关负责人向本刊证实,蒙古方主动提出修改合同根本性条款的要求。中铝方面敦促蒙古珍宝TT公司继续履

蒙古政府换届直接导致中国企业与蒙古签订的第一宗煤炭长期合约面临毁约。

1月28日,美国《华尔街日报》刊登标题为“中国与蒙古煤炭纠纷升级”的文章称,中国铝业股份公司(下称中铝)有关高管称,如果蒙古合作方公司撕毁双方2011年7月签署的“煤炭包销”合同,中铝将采取法律措施。

据报道,2011年7月,中铝旗下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蒙古国有独资公司珍宝公司(Erdenes MGL LLC)旗下全资子公司珍宝TT公司 (Erdenes Tavan Tolgoi LLC)签订了“TT东区煤炭长期贸易协议”。根据协议,中铝向TT项目(塔本陶勒盖煤田)提供3.5亿美元(约22亿人民币)预付款,珍宝TT公司向中铝长期销售一定比例的煤炭。

2012年8月,蒙古组建新政府。随后,珍宝TT公司管理层大换血。这一系列变动直接导致“TT东区煤炭长期贸易协议”生变。

今年1月11日,珍宝TT公司停止向中铝供应煤炭。1月25日,蒙古驻华大使登扎布•苏和巴托对外称,中铝2011年只是利用蒙古政府急切需要融资的机会获得了这笔交易,“从正常国际贸易的角度来说,令人难以接受。”他还称,蒙古方面已经偿还了中铝3.5亿美金贷款的2/3,希望重新谈判。

对此,中铝相关负责人向本刊证实,珍宝TT公司主动提出修改合同根本性条款的要求,即涨价、减量,中铝方面敦促蒙古珍宝TT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否则将可能追索其法律责任。

合同价格是纠纷主因

资料显示,TT煤矿是目前世界上正在开发的最大露天焦煤矿之一,探明储量约15亿吨,资源量64亿吨,其中,约三分之一为主焦煤、三分之一为1/3焦煤、三分之一为动力煤,品质优良,是蒙古国家战略矿之一。

TT煤矿分为大致等同的东区和西区,西区采取国际招标开发,中国神华集团、美国博地能源、俄罗斯铁路公司、日、韩商社等,一直在参与。但由于无法在多国经济、政治压力下取得平衡,以及蒙古国内政治原因,招标几年来迟迟未决。东区于2010年底开始由珍宝TT公司自主开发。根据作业计划,几年内可以达产每年1500万吨,2011-2012年已向中铝出口量约不到300万吨。

据报道,中铝和珍宝TT公司签订的“TT东区煤炭长期贸易协议”,交易价格采取 “一个基准价格再加上上一期市场价格波动率”,在签订合同当时行情下,远高于口岸类似产品的价格,双方对谈判的结果和达成的条款均表示满意,两国政府均对此协议进行了批准。

然而,受世界范围内、包括中国煤炭市场需求和价格持续大幅下滑的影响,2012年年初起,中国进口蒙古煤炭数量和价格急转直下,从2012年6月的252万吨,下降到8月的82万吨。直到第四季度起,煤炭市场逐步企稳,蒙古煤炭向中国的出口才逐步恢复。

近期,蒙古新总理诺罗布•阿勒坦呼雅格表态称,蒙古与中铝签订的原合同条款对珍宝TT公司并无好处,希望能以更高的价格出售煤炭,呼吁采用国际价格。而澳大利亚优质主焦煤对日本市场的出口价格,则是国际海运煤市场价格的重要指标。

2012年,澳大利亚对日本出口的优质主焦煤价格也一度从一季度的235美元/吨,骤减到第四季度的170美元/吨。而蒙古煤炭到中国的价格通常大约几十美元。对于二者的差异,《中国经贸聚焦》记者向煤炭行业人士进行了有关了解和调查。

据悉,从澳洲到日本或中国,煤炭的船运成本仅14美元/吨。而从中蒙边境运输到中国东部沿海(焦煤的主要消费区域)港口的长距离物流成本高达近100美元/吨。再加上洗选费用、增值税等因素,类似品质的澳洲焦煤如果倒推成甘其毛都口岸原煤价格,2013年1季度的港口165美元澳洲精煤价格,在蒙古口岸仅相当于约40美元/吨,远低于蒙煤在边境的现有价格。并且,TT主焦煤比澳洲优质主焦煤还存在一定的质量折价。

“二者间绝对数字的差异,蒙古普通民众间对此知之甚少;政客们更是不了解或不想了解,一方面把市场原因造成的困难归咎于一纸合同,另一方面大打所谓‘国际化’牌,在蒙古国内造成‘一边倒’的舆论。” 行业人士告诉《中国经贸聚焦》记者。

“协议签订后,市场一直是下行的;假设当时市场是上涨的,那就没人抱怨了。长期价格机制可以使双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随着市场的恢复,我们相信长期价格机制很快也将重新为珍宝TT公司带来可观的盈利。市场造成的困难只是暂时的,本着长期合作的目的,我们一直真诚的愿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通过协商解决具体问题,希望与对方公司共度难关。” 中铝相关负责人说。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唐潮律师在接受《中国经贸聚焦》记者采访时认为,长期协议经常会出现这种价格约定,如宝钢在澳洲购买矿石的长期协议,期租船的租金协议等。“我们无法预测市场行情的变化,有些产品按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来算,有些产品的价格一般约定一个基准价加一浮动价,这种相对灵活的定价机制对双方来说更公平些。”

对于蒙古媒体所报道的“中铝价格低于其他民企价格30美元”的说法,记者也对2012年口岸报关价格进行了调查和对比。举例来说,另一家有代表性的蒙古大型私营煤企的洗精煤,在一季度时价格平均约为120美元/吨(折成原煤约为75美元/吨),到四季度时已经大幅下调到约80美元/吨(折成原煤约为50美元/吨);而据蒙古有关人士在媒体上的说法,同期中铝合同的价格从70美元/吨下调到56美元/吨。(鉴于协议保密规定,中铝相关负责人未对上述价格的准确性向记者进行证实)。可以看出,TT煤价与蒙古类似品质煤价相比,在各个月份或季度互有涨跌,但趋势一致且全年均价基本持平。价格绝对数字的差异,有各家调价时间不一致的因素,也有洗精煤和原煤差异和中间商转手价格的差异。

蒙煤的物流成本很高

“蒙古方对中蒙边境煤炭价格远低于国际市场价格的说法,是由于缺乏对蒙古煤在中国国内长距离物流高昂成本的认识。”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

记者从多方了解到,蒙煤从矿山运到中国销售区可谓“跋山涉水”,过程冗长。首先,将煤炭从矿山经过270公里的油路(现在仍有土路运作)卡车长途运输至中蒙边境蒙方境内查干哈达堆场卸货,再由该堆场经过20公里的土路运输,在甘其毛都口岸通关到中国境内边境堆场。通关速度受现有通关通道的局限,在高峰时3-5天才能往返一趟,快捷时也要1-2天一趟。

从甘其毛都边境堆场,原煤要经过170公里的公路运输,到乌拉特中旗境内加工园区进行洗煤,之后再经过几百公里公路运输,至包头附近上火车运至秦皇岛等港口。从港口下水,至长江流域及南方市场,比如宝钢等。焦煤的主要消费区域都在内蒙自治区以外,因此都要经过多式联运,还要取决于能否获得国家足够的铁路运力分配。

煤炭属于低价值的矿产,尤其是蒙古煤,陆运物流成本占价格的大部分,从经济角度考虑,运输半径仅限于中国及周边东亚岛国一带。蒙古没有出海口,与通过俄罗斯几千公里东向铁路运至出海口,再出口日本相比,途经中国仍是稳定的、最经济的路线。中国是蒙古天然的大市场,也是蒙煤最稳定、最有利润可图的市场。

2012年中国进口煤炭达到2.8亿吨。蒙煤在中国市场上尚未站稳脚跟,而且正在面对越来越多涌入中国市场的澳洲、美国煤炭的有力竞争。迅速通过稳定和扩大供应,占领市场、建立品牌,是当务之急。蒙煤供应稳定性是其目前最大的问题,也是中国、日本、韩国客户最担心的问题。

中蒙边境煤炭贸易有点乱

据业内人士介绍,中蒙边境甘其毛都口岸的煤炭进口,在中铝进入之前,都是一些大大小小几十家民营企业在经营,状况比较混乱。有利润可赚就进,没有就跑。比较大的民营企业有永晖(香港上市公司)、庆华、普盛等。近几年随着蒙古煤炭价格的上升,盈利状况越来越困难。目前在蒙古投资的中资企业约有5000家,能获益的不超过50家。

蒙古国内政治环境比较复杂,2012年匆忙出台了一部漏洞百出、备受争议的外商投资法,其中规定了外商在蒙古投资矿产超过50%的股份必须经国家议会批准。最新正在酝酿出台的修改草案,据说核心是规定蒙古政府要在战略性矿产中无偿占有51%。这一法规在2012年出台时,曾直接导致中铝放弃收购蒙古南戈壁煤矿。

中铝的事件并非特例。就在中铝与珍宝TT公司事件曝光之前,蒙古新政府要求修改与力拓2009年签订的关于OT铜矿的投资协议一事,已是闹得沸沸扬扬。投资协议中规定蒙古政府对OT矿的持股比例为34%,而新政府要求提高到50%,还要提高其资源税赋。力拓已经对OT矿进行了资本性投资约240亿美元,铜精矿今年下半年即可出产。此时对投资协议提出重大的修改要求,无异于过河拆桥,直接导致力拓公司向全体股东发表公告,明确拒绝蒙古政府这一要求。类似这种被要求修改协议的例子,在最近几个月内频频发生。

蒙古自上届政府提出“矿业兴国”的发展战略以来,几个重要的矿产资源均得到开发,包括OT、TT矿。蒙古迅速成为世界各国瞩目的新兴发展中国家,2012年GDP增速达17.3%。甚至有人预言,丰富的矿产资源,加上邻国中国是世界上规模最大、成长最快的能源消费市场,使蒙古极有可能成为下一个迪拜。

然而,蒙古是一个民主体制国家。2012年是蒙古总理和政府大选年,2013年还将举行总统大选。为了争取选票,为了建立新的利益分配格局,党派间、党派内斗争加剧,竞相对选民做不切实际的承诺,打着为百姓谋福利的名义向外商施压。然而这些政治斗争,却在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深刻的影响着蒙古刚刚开始加速的经济发展进程。“资源民族主义”、“民粹主义”抬头等等,这些描述蒙古对待外商进入其矿产领域现状的词汇,开始在国际媒体上频频出现,也极大的影响到蒙古国家及其各项资产在国际上的信用评级。

外界普遍猜测与蒙古官司难打

据口岸有关执法和管理机构反映,中铝是入驻口岸的第一家国企,所签订的长期合同,以及对合同的坚持履行,规范运作,对于稳定口岸边贸经营秩序,减少口岸交易和定价的随意性,保障中蒙煤炭贸易的可持续性,起到了重要的稳定和示范作用。

“只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非法、欺诈或胁迫等违法法律和强制性的规定的手段和方式签订的合同,合同本身应该都是有效的。”唐潮说,“除非存在签订合同时有重大误解等证据,才有可能构成可以变更合同的理由,价格波动本身不能成为构成违约的理由。”

在国际贸易中,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80年通过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卖方迟延交货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但卖方迟延交货的行为尚未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可以规定一段合理时限的额外时间,让卖方履行义务,如卖方在这一时间仍不交货,买方即可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迟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唐潮说,合同遭遇违约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合同的主体是公司,和中蒙双方政府无关,除非蒙古法律改变要求没收国有资产,即使没收,按照法律规定国家也会进行赔偿。”唐潮认为,两国在国际贸易合作中发生纠纷时,到第三个国家仲裁比较常见。蒙古和中国都加入并适用《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可到香港、新加坡以及瑞典仲裁。

“影响到两个企业的合作事小,影响到中蒙两个邻邦国家的经贸合作关系事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告诉《中国经贸聚焦》记者,蒙古方面最近也陆续有一些公正的有识之士开始对中铝事件公开发表不同意见,指出蒙煤出口在整个中国煤炭进口中所占比重很小,如果蒙煤不出口,对中国没什么影响,影响大的反而是蒙古自己。“蒙古对待中铝采取了“先引进来,后推出去”的手法,政府应该好好反思,自己充当了失败的“经理人”角色。”

而一旦蒙古珍宝TT公司执意毁约,对中铝来讲一场难缠的官司将在所难免。 “打官司是一件劳民伤财的事情,可以说一旦毁约,导致诉诸法律手段,则很有可能造成两败俱伤。”唐潮说。

1月31日,正在蒙古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就在会见诺罗布•阿勒坦呼雅格总理时提出,希望双方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合作机制作用,加强统筹规划和沟通协调,完善法律和投资环境,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中蒙经贸合作提供良好保障。

(责任编辑:CBF聚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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