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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冠夫姓自古有之


发布时间:2012-05-03 14:17:16    来源于:中国聚集网 沈燕来

摘要:妇随夫姓,顾名思义,就是妇女在结婚后改随夫姓。这在美国欧洲甚至我们的近邻日本都属于传统风俗习惯。

自古以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这似乎是常理,有的文明人甚至连自家养的宠物也有好听的名字。但是,当我们翻开历史的画卷时就会发现,其实每个人有一个名字,通常只是“小名”,而我们通常所谓的“大名”来说,即拥有姓氏再加“名”或“字”的“姓名”,对于许多人则不可得。因为在古代没有人生自由的奴隶、仆役是没有名字的,而在当时社会身份地位极低的女子,有名字的也很少。至于在西方,至今还流行着妻随夫姓这一传统。

妻随夫姓在中国自古就有

在古代的中国姓名都有一个普遍的现象,已经结婚的妇女都有两个姓氏,一个是随本人的父姓,一个是随夫姓。对于已婚女子以夫家姓氏相称的习俗,大概起源于汉魏时期,到南朝末期已经成为一种习俗,这可能和当时的同宗同族居住一起有着直接关系。特别到了东晋南朝时期,以庄园为周围的同宗聚居已经是战乱纷争中求得家族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形式。为了能够增加其家族的凝聚力,所以妻随夫姓作为有力的措施而以一种原则确定了下来,其反作用是妻子对夫家人身依附的关联进一步增强。

古代已婚女子“妇随夫姓”,被纳入丈夫家族,对于尚未嫁娶的女子则被称为“刘氏、沈氏”, 像“赵刘氏、秦沈氏”……这些都是结婚后留在官私薄籍或是族谱上的称谓。这即表明已婚的身份,又提示了她是某官员或其母的姓氏。所谓“妻从夫姓”的习俗,正是在这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所形成。被称为明初诗文三大家之一的宋濂的《宋濂散文选》中的《周节妇传》、《谢节妇传》、《宋烈妇传》等,正是循此文例。

历史走进近代以后,风气渐开,特别是戊戌维新带动了女权运动的兴起,女子称谓习俗又有变化。清光绪三十四年民政部所拟《调查户口章程》第十六条规定:“姓名格内,如妇女不便填写者,妇人得以姓氏、女字待以长次等字代。” 宣统元年民政部奏订的《京师调查户口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又有相同的规定。可知当时妇女已经有以完整之姓名登记在册者,但多数还是称李氏、王李氏等。一九二四年出版的《中国民事习惯大全》中就有“案牍中如‘张张氏’、‘谢谢氏’等,数见不鲜”的写实。该书在汇辑民间孀妇招夫习惯时,又有“本妇仍从前夫之姓”的介绍,益见虽然“从一而终”的封建宗法族规因时势变化有了变通,但妻从夫姓的传统还是有其力量的。1929年5月,中华民国更是在当时《民法》首次对“妻冠夫姓”作了相应的法律规定。“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当事人另有订立者,不在此限。”

古代中国妻随夫姓的原因在于社会是封建家族体制,而“在家从夫、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所谓“三从四得”观念更将当时男尊女卑的思想体现的淋漓尽致。虽然妻从夫姓的习俗随着男女平等制度的观点和家族制度瓦解,但是不可否认自从辛亥革命以来妇女的地位也不断的攀升。妇女能顶半边天已经成为事实。

虽然现在中国内地并不多见妻随夫姓,但是在港澳台区域中还是比较常见的。如范徐丽泰,陈冯富珍,蒋方智怡等等还都在自己的名字上冠以夫姓,保留着这一传统思想。

日本也是妻随夫姓

在我们的近邻日本,因其文化深受中国的影响也有很大一部分人采用妻随夫姓这一传统。

记得几年前在日本工作,偶然间要去参加一位女同事的婚礼,本来盛装出席,可是直到对方快散席才找到了他们婚礼的现场。其实不是我笨,而是这位同事原本叫山田,可以结婚后却随了夫姓,改姓为小野。

对此日方朋友跟我解释道,“其实在日本很多女孩子出嫁后就要把原来的姓氏换成丈夫的姓氏,就算将来离婚或者丧夫其姓氏也不能更改过来,只有改嫁才能转换成现任丈夫的姓氏。因为妻从夫姓制度,在日本已有百余年的历史。”

在19世纪60年代明治维新以前,拥有姓和名是日本统治阶级才拥有的特权。直至1870年,当时的明治政府才颁布政令,允许普通国民有名有姓。在婚后夫妻姓名问题上,1898年,日本明治时代民法出台,该法规定,妻子一方是因为婚姻进入丈夫家庭,因此必须夫妇同姓,且妻随夫姓。就如同中国乒乓球前亚洲冠军何智利一样,在嫁到日本后将名字改为了小山智利。

在此看来,妻随夫姓再在百年多前的日本就已成为一个习俗,这也难怪到现在为止有85%以上的日本女性在结婚后跟夫姓。

欧美妻随夫姓是传统风俗

其实妻随夫姓在亚洲地区可能是受中国影响比较深,但是远离亚洲的欧洲及美洲出现则是和欧洲传统文化分不开了。

在全球范围内,结婚后妻子随丈夫的姓氏比比皆是,现任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就是一个。希拉里全面叫做“希拉里•黛安•罗德姆•克林顿”,其中“克林顿”这一姓氏就是源于其丈夫美国第42任总统威廉•杰斐逊•克林顿的姓。这大概是《圣经》中,夏娃由亚当的肋骨做成的这种训诫余音有关吧。

女子出嫁前要用父姓,婚后则必须改用夫姓,是许多欧洲国家的习俗,有的更是将其写入法律。美国法律就规定,妇女在出嫁后要使用丈夫的姓,即使离婚,也应与保留,非经法庭判罚,不可恢复。世界著名长篇小说《牛虻》的作者伏尼契的原名就是艾捷尔•丽莲•蒲,因与波兰革命者米哈伊尔伏尼契结婚后,改名为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而伏尼契正是丈夫的姓。

姓名只是一个代号,纵观历史又有多少人会千古永载史册?又会有多少人记得你是谁?与其争论妻随夫姓还是夫随妻姓只要手续不再繁琐,其实姓什么都无所谓。

(责任编辑:中国聚集网 沈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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