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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之路


发布时间:2012-05-03 13:05:26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与汽车租赁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汽车租赁行业还十分幼稚。《中国经贸聚焦》采访了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高级工程师、汽车租赁专家张一兵,他除了在前面阐述了中国汽车租赁业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原因外,还对今后的监管方向提出一些建议。

与汽车租赁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汽车租赁行业还十分幼稚。《中国经贸聚焦》采访了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高级工程师、汽车租赁专家张一兵,他除了在前面阐述了中国汽车租赁业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原因外,还对今后的监管方向提出一些建议。

鼓励汽车租赁发展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人们对出行安全性、舒适性和便捷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并且会更加强调个性化和机动化。除自备交通工具外,汽车租赁作为一种新型交通运输服务,最能满足交通模式上述变化形成的新需求。在民航、车站等综合运输场站和商务、居住聚集区旅游景点已出现异地租还车、汽车共享、带司机租赁等新服务模式,发展速度很快,部分城市的租赁车辆已超过或接近出租汽车。这种发展方向趋同于发达国家交通结构,如日本短期租赁车辆达到37.7万辆,超过出租汽车27万辆。美国12个城市中,仅纽约租赁与出租车数相等、芝加哥出租/租赁比例为20%,其他城市出租/租赁比例都低于9%,最低为3%。

《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加快制定汽车租赁业发展规划。各地要在加强调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汽车租赁业发展规划,并纳入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汽车租赁业可根据各种运输方式规划建设的枢纽站场,布局汽车租赁网点。” 目前中国主要城市机场都有汽车租赁服务,北京地铁车站批量设立汽车租赁站点为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为主的出行者提供个性化服务,福(州)厦(门)高铁开通后厦门汽车租赁的外地客户增加30%。

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自带司机租赁在内的汽车租赁应运而生后,特别是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已形成一定规模,是一种客观存在。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基本思路研究》指出:“综合运输体系应体现各种运输方式的多重性、平等性与包容性,更多强调分工协作,能使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得到发挥。”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正确看待带司机租赁、汽车共享等创新汽车租赁服务模式,妥善处理新、老交通运输模式发生的矛盾。部分地区已经尝试采取灵活政策,协调带司机租赁与传统道路运输业务的关系,比如上海市成立劳务公司,专门为租赁公司提供驾驶租赁车辆的司机,以规避“汽车租赁企业不得提供驾驶劳务”的政策。2008年深圳市交通局已受理汽车租赁企业申请包车业务,2009年大连将婚庆车纳入汽车租赁管理、2011年山东允许1年以上的带司机租赁。

由于汽车租赁是个重资产行业,车辆、保险等成本市场化程度很高,服务差异性小,导致租金标准高度平均化,企业只有通过规模化经营才能降低成本取得效益。如果规模达不到一定程度,企业可能通过使用性能不好车辆和减少服务等手段降低成本,牟取利益,造成安全隐患,侵害消费者利益。因此规模化发展是保证汽车租赁服务质量的基础。《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引导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规模大、管理好、信誉高的汽车租赁企业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建立全国或区域性汽车租赁网络。各地不得实行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汽车租赁作为与飞机、火车等长途交通组成“门到门”运输体系的短途交通部分,也需要建立与民航、铁路配套的网络系统,汽车租赁网络化有利于完善高效率的综合运输体系。品牌化是增加汽车租赁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也是规模化、网络化的组成部分和必然结果。

汽车租赁涉及交通、租赁、汽车、金融、销售多个行业,属性相对复杂。另外,汽车租赁是信用消费,交易对象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其法律关系远复杂于销售和一般服务。从汽车租赁行业的这些特点看,其发展过程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是不可避免的。除行业管理方面的问题外,相当一部分问题涉及公安、交管、法院、金融、保险等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协商沟通,为汽车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汽车租赁目前遇到的比较急迫的问题有汽车租赁诈骗、租赁车辆报废年限、交通违章非现场处罚问题。汽车租赁诈骗之所以如此猖獗,一是对汽车租赁诈骗定案标准不明确,犯罪分子往往以经济纠纷为保护伞逃脱法律制裁,二是维护汽车租赁企业物权的法规不健全,租赁企业在从非法占有租赁车辆的第三方中收回自己的财产的过程中难以得到相关支持。三是非法获得租赁车辆的行为没有受到有效打击,购赃行为猖獗。

汽车租赁无论从车辆的使用形式、行业的分类看,都与营运车辆有很多区别。营运车的报废年限是8-10年,如果将租赁车辆定为营运车,将直接影响租赁车辆的销售价格,进而影响汽车租赁利润,给汽车租赁的经营带来很大困难。对于违反交通信号、违章停车等非现场的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常以公示的方式通知违章人接受处罚。当租赁车辆驾驶人(承租人)违章后不主动去接受处罚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则处罚机动车所有人(汽车租赁企业),使汽车租赁企业遭受不应有的损失,客观上也纵容了某些交通违章行为。据目前中国规模较大的汽车租赁企业之一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统计,该公司因承租人交通违章而支付的罚款最高达到一年20万元,并且浪费大量人力处理相关事宜,全国汽车租赁企业都有这种遭遇。

 

(责任编辑:CBF聚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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