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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抢注商标”


发布时间:2012-05-03 12:57:32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一旦商标被抢注的美国公司想要在中国发展,它们得付给拥有它们商标的中国商人一大笔钱来获得自己商标的使用

卡戴珊姐妹不会在中国出售自己的服饰和香水;你也无法在中国买到正品的J.Crew。但是这两个名字被人在中国注册成了商标,这些人期盼着未来某一天卡戴珊或J.Crew决定进入中国市场,他们也许能从中大赚一笔。

这是敲诈吗?当然不是,在中国,这叫“商标抢注”,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中国政府往往将商标的所有权授予第一个在中国注册它们的人,那么一旦商标被抢注的美国公司想要在中国发展,它们得付给拥有它们商标的中国商人一大笔钱来获得自己商标的使用权。

这与更青睐商标的第一个使用者的美国正好相反。这样的差异导致抢占外国著名品牌在中国蔚然成风,而往往被抢注的外国品牌都是“挂羊头卖狗肉”,甚至只是一个“光杆司令”。

根据Thomson Reuters所提供的资料,2011年,约有60万个商标在中国注册,几乎是第二名美国的三倍。

美国公司,甚至是美国名人们都“难逃厄运”。少年偶像贾斯汀•比伯成了一名广州商人旗下的品牌;一个上海的点心商将著名电脑游戏《愤怒的小鸟》的商标和名字归为自己所用;在辽宁,脱口秀女王奥普拉•温弗瑞成了一个服装商标; 而当社交网站Facebook还在绞尽脑汁进入中国的时候,在中国却已经有了Facebook牌的球鞋和避孕套。

“这不是伪造,但这往往能比伪造带来更多的麻烦。”前美国驻华大使馆知识产权转院Mark Cohen说道。“这样的体系为一些不正之风创造了机会,很多美国企业被迫付钱,而这样又吸引更多的中国人去抢注商标。”

最近的受害者当属苹果,率先抢注iPad商标的深圳唯冠公司要求苹果支付16亿美元的“赔偿款”。法院的一审判决更是让那些指望外国商标发财的中国人看到了曙光。

“中国的法律对于外国品牌的确提供了不少的保护,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外资品牌能在中国大力发展的原因。”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授Stan Abrams说。“这甚至不能算得上是漏洞,只能说法律体系的不同,中国的法律偏向于第一个注册的人,而对于真正的商标使用者来说,夺回自己的所有权往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

苹果唯冠之间的iPad之争还没有尘埃落定,但辉瑞的遭遇也许能让苹果做好心理准备,这家美国制药公司花了11年时间来阻止一家中国公司使用“伟哥”品牌,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

“这些人在利用外国品牌的声誉来为自己牟利。想要中国政府改变这样的法律条款难度很大,美国公司们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Abrams说。

需要说明的是,唯冠在2000年就注册了iPad商标,比苹果推出iPad要早了10年,因此专家认为这不能算上典型的中国式“抢注商标”。

那么什么是“中国式抢注商标”呢?也许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的例子可以说明一点,在乔丹1984年被选入NBA的时候,一家鞋帽公司在中国福建成立,而在2000年乔丹准备第二次复出的时候,这家公司更名为乔丹体育。现在,乔丹体育已经发展成为市值约3.5亿美元的大企业。而其使用与耐克和飞人乔丹共同拥有的Air Jordan品牌相类似的标识以及乔丹本人的中文译名,这惹怒了前芝加哥公牛队传奇,后者在2012年3月将乔丹体育告上了法庭。

而根据中国商标备注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乔丹体育还注册了“湖人队”的商标,不知道珍妮•巴斯和科比•布莱恩特知道后会作何感想。

如果乔丹赢得诉讼,那么他将成为姚明之后第二个利用中国法律赢得商标诉讼的NBA球星。几年前,姚明成功地阻止了一家中国企业将自己的名字注册成为女性卫生巾商标。

当然,不是所有NBA球星都能像姚明一样幸运,最近红的发紫的林书豪也许不知道,在2010年他刚进入NBA的时候,一位据说是“看好其潜力”的中国商人就将注册了“Jeremy S.H.L.”的商标(译者注:Jeremy为林书豪的英文名,S.H.L.为林书豪名字首字母缩写)。现在,印有这个商标的篮球在江苏及周边地区获得了不错的销量。

抢注外国商标的中国商人们往往具有一种难以解释的“天赋”,他们的行径则是“中国式抢注商标”的最好诠释。

徐俊武(音译)是一个生产广播设备的广东商人,他注册了J.Crew商标并且将其用在自己的产品。他坦承自己从未听说过这个美国服装品牌,他只是听从了自己销售团队的意见。

“他们只不过是挑了一个字母不多的、好记的名字。”他说。不过他也表示一旦J.Crew在中国开店,他不会轻易放弃自己注册的商标。“我们也花费了不少精力来建设这个牌子。在中国我们也得到了承认。”

另一位名叫甄永裕(音译)的中国商人则表示他在香港一家酒吧里看到美国说唱歌手阿姆的名字后就立即注册了该商标,他打算将其用在自己进口的威士忌和伏特加上,他甚至打算用阿姆的一张专辑的封面来做自己产品的标签。

“我从来没听说过阿姆,美国的歌星中我只知道Lady Gaga。”他说。他也许不知道,Lady Gaga也在中国被注册成了商标,拥有者是一家生产拐杖和烧瓶套的北京企业。

甄还表示如果阿姆真是一个有名的歌手的话,他很愿意与其合作。“我很愿意将这个商标卖给阿姆本人,如果这样对品牌发展有好处的话。”

 


 

(责任编辑:CBF聚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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