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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省部级高官落马盘点


发布时间:2012-01-05 10:47:02    来源于:江舟

摘要:

从上表可以看出,近10年来落马的官员主要呈现以下几种特征:

1、以官员所在系统划分,落马的副省部级以上官员主要以地方党政官员为主,中央部门、中央企业和部队系统人数较少。其中,党和国家领导人1人;中央部门官员9人;地方党政官员51人;中央企业10人,部队3人。

2、以年份划分,2011年落马的副省部级以上官员有4人;2010年有4人;2009年有12人;2008年有6人;2007年有7人;2006年有7人;2005年有10人;2004年有11人;2003年有6人;2002年有7人。

3、以省份划分,除西藏、青海和海南之外,中国大陆其他28个省市自治区均有副省级以上官员落马。其中山东最多,有6人;广东次之,5人;浙江、天津、辽宁、黑龙江、河南、福建、贵州各有3人;吉林、江苏、江西各有2人;上海、宁夏、广西、陕西、北京、甘肃、安徽、四川、山西、新疆、重庆、湖北、湖南、河北、云南、内蒙古各有1人。

4、以受刑结果划分,大部分已宣判的落马官员罪名中都有“受贿罪”,其中获死缓的有22人;获有期徒刑的有20人;获无期徒刑的有12人;获死刑的有4人;还有2人自杀;1人外逃。

5、涉案金额巨额化。近年来查处的腐败省部级官员涉及的金额巨大,动则就是上千万甚至上亿元。如,经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审理查明,原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转让土地、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6亿元。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涉案金额更高达10余亿元。

6、窝案化势头明显。一些腐败败露后,往往引发所辖地区官场的“大面积塌方”。腐败官员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如,2004年被称为建国以来最大的卖官案主角——原黑龙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落马后涉及绥化市下辖10个县市众多处级以上干部,仅绥化市各部门的一把手就有50多人,也是原黑龙江政协主席韩桂芝和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这两个正省部级干部落马的导火索。

7、私生活色情化。原中纪委研究室副主任刘春锦指出,受处分的厅局级干部中,90%的落马贪官都有包养情人,甚至有多个贪官共用一个情人的现象。事实上,落马的省部级贪官包养情人,甚至嫖娼和共用情妇的情形也很普遍。如,原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就曾和原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共享情妇。再如,2008年4月,原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凤君在吉林省长春市吉隆坡大酒店一包房内和两名卖淫女“激战”时被办案人员抓获。

(责任编辑:江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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