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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外商恶意破产讨债


发布时间:2011-11-25 12:35:49    来源于:王卫东

摘要:

2009年4月12日下午3点左右,在上海闵行某工业园区,斯坦德(上海)有限公司的厂区内,突然有两名员工爬上近五层楼高的厂房楼顶,声称要跳楼自杀。相关人员与欲跳楼员工对话,希望他们稳定情绪,不要意气用事走极端路线,有问题可以和公司领导、工会组织、劳动部门商量。这两名员工仍拒绝下楼,并作出预备跳楼的姿势。

晚上6:30分,消防人员发现,楼顶上的两名员工不见了踪影,正在迷惑之际,公司负责生产的厂长告诉他们,两名员工腹中饥饿,声称去食堂吃饭,饭后继续上楼。消防人员听闻这个消息,立即整理装备,撤离现场。厂长质疑并要求消防人员不要离开,消防人员回答,考虑吃饭的人是不会跳楼自杀的。实事证明,消防人员判断无误。两名员工吃完饭后,再也没有上楼。

这出闹剧为何发生在斯坦德公司呢?事情要追述到4年前,该公司在上海成立之时。

开拓市场上海建独资企业

斯坦德(上海)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由一个比利时商人Leo作为独立股东出资设立,Leo既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又担任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全面管理公司业务。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主要生产银行排队系统。银行排队系统创始于欧洲,生产厂商是瑞典一家叫Q-MATIC的公司,应用在银行、医院、邮局、铁路售票站等。欧洲服务业非常讲究人性化,主张用机器代替人去排队,人就可以自由地看报、读书或是喝咖啡,摈弃了排队过程中的枯燥、乏味,又不失公平。人们去银行办理业务,只需按一下电脑屏幕,获取一张排队号码,便可随意等待,直到系统叫号,轮到排队者上柜台办理业务。

银行排队系统的硬件设备非常简单,关键是系统配套的软件。这个产品最先在2000年由Q-MATIC公司引进入中国。由于市场需求旺盛,其他的进口产品和本地仿照的产品也相继出现。

比利时人Leo最初是银行类产品的代理商,他组织欧洲的高端品牌进口到中国销售,代理的产品诸如英国的DeLaRue、德国的G&D、瑞典的Q-MATIC、日本的GLORY、美国的NCR等等。

2000年之后,中国的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对自身的服务进行全面地升级改造,对高端银行产品需求旺盛。以此为契机,Leo成功地把上述产品推销给了四大国有银行及交通、光大、中信等商业银行。在这些产品中,利润最高的当属银行排队系统,成本两三万元左右的一套系统可以以三四十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银行。银行有充足的资金和预算,引进先进高端产品符合银行整体的战略要求,以此他们对价格并不敏感。由于市场相当广阔,需求逐年上升,Leo对前景充满希望。终于有一天,他决定放弃代理业务,在中国自行建厂生产银行排队系统。本地生产,本地销售,又提供快捷的售后服务,能够赚取更高的利润。

2005年1月,Leo在闵行某工业园设立了斯坦德公司,专门生产银行排队系统。

利润转移海外公司

Leo在上海设厂,目的是获取更高的利润,但是如何才能将这些利润从上海的企业转移到他在海外的账户里呢?这个问题成了他的心头之病。为此在设立斯坦德(上海)之际,Leo特地聘请了比利时的管理咨询公司为他出谋划策。国外的咨询公司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扮演了不太光彩的角色。他们为Leo设计了两条利润转移的路径。

首先Leo在比利时建立一家空壳母公司:辉创(比利时);然后在中国香港,以辉创(比利时)公司为股东注册成立了辉创(香港)子公司,该公司由辉创(比利时)全资控股。

随后,斯坦德(上海)以低于总成本的价格把产品出售给辉创(香港),辉创(香港)再以市场价格把产品销售给中国客户。通过这个途径,斯坦德(上海)持续亏损,辉创(香港)高额盈利。

最后,辉创(香港)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地把利润支付给母公司,即辉创(比利时)。

路径二:签订合约支付各类费用

斯坦德(上海)和辉创(比利时)均为独立法人,双方签订多项合约,辉创(比利时)定期向斯坦德(上海)派遣各类技术专家,管理咨询师;同时辉创(比利时)向斯坦德(上海)转让专有技术,并许可斯坦德(上海)使用相关的商标和专利;斯坦德(上海)则根据合约向辉创(比利时)支付上述管理费、咨询费、技术转让费、商标专利许可费。通过这个途径,斯坦德(上海)直接向国内客户销售获得的利润大多都转移至辉创(比利时)。

Leo根据上述计划逐步实施了利润大转移。从2005年斯坦德(上海)成立之时,公司财务报表上的利润全都是负数,资产负债表上的股东权益逐年减少;由于辉创(香港)支付给斯坦德(上海)的货款远低于总的制造成本,再加上斯坦德(上海)向海外支付各类高额费用,斯坦德(上海)的现金流出现了问题,公司银行账户上空空如也,每月月末经常发不出员工工资。

最大的问题来自供应商。斯坦德(上海)的供应商来自方方面面,主要是铝合金材料、电子触摸屏、塑料模具、纸箱包装等供应商。因为现金流紧张,公司和供应商约定,收到货物之后的120天、180天,甚至240天才支付货款;即使这样安排,公司的现金短缺象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2008年年底,公司的应付款达到了创纪录的800多万元。各地供应商代表每天拜访公司,要求支付货款;但Leo总以各种理由推诿。供应商考虑到长期合作关系,斯坦德(上海)又是外资企业,寄希望于Leo履行诚信原则,逐步支付货款。大多数供应商撕不下脸面,对斯坦德(上海)和Leo下最后通牒。但是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旺盛,售价也很高,销售情况良好。那么,钱去哪里了呢?供应商从未考虑到这一点。

中国债权人海内外追讨

2009年3月的某一天,斯坦德(上海)公司的老板Leo突然人间蒸发,他的手机无人接听,租借在世茂滨江花园的公寓人去楼空,公司管理层的中外方经理没人能够联系得上他。这一天公司账上的应付款共计970多万元,其中供应商货款近900多万元,员工工资70万元。40多家供应商代表在Leo租借的世茂滨江花园大堂举行临时会议,商讨行动计划。首先,他们向上海市商委汇报:外国自然人Leo失踪,其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拖欠供应商巨额货款,已经资不抵债,陷入实际破产的状况。然后,他们向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申请对Leo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定性是否构成经济犯罪。最后,一部分激进的供应商对斯坦德(上海)的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了控制,部分限制了他们的人身自由。又有一部分供应商索性闯入斯坦德公司的生产车间和办公室,搬走了机器设备、库存产品、台式电脑,甚至冰箱和空调。公司里可以移动的财产几乎被洗劫一空。

另外,公司员工2009年3月份的工资还未发放,有些员工看到这种情况,感觉最讨无望,选择了离开并另谋生路;有些员工一时找不到工作,又不知如何是好,仍选择留在公司,静待事态发展;另有一批生产线上的员工,主要是来自偏远地区的农民工,他们发现一夜之间失去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又损失了一个月的工资,一下变得焦躁不安,情绪激动。为了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3名农民工爬上了公司厂房的楼顶,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2009年5月,30多家供应商代表齐聚沪上一知名律师楼开会,商讨如何追回欠款。根据大家的分析,斯坦德(上海)的法定代表人Leo已经离开中国,此人拥有比利时和加拿大双重国籍,手持两国护照,出境应该没有任何阻碍。现在摆在大家面前的问题就是,Leo出逃中国之后,供应商应当如何行使他们法律上的权利?斯坦德(上海)事实上已经破产,银行账上分文皆无。即使供应商起诉并胜诉,也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由供应商委托的代理律师提出了一套可实际操作的救济方案。首先,起诉斯坦德(上海)并执行其名下的所有资产。其次,基于上述法院判决,以“刺破公司的面纱”为由起诉Leo个人,让他为斯坦德(上海)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后,通过中国与港澳地区,及世界各国签订的司法协助双边合约,申请执行Leo个人在香港和海外的财产。

2010年12月,中国债权人依旧不放弃,在全世界范围内追踪Leo及追查他的财产。

如何防范外商恶意破产

1、合理控制应收款总量和收款周期
当今市场以买方市场居多,为了抢占市场,扩大销售收入,卖方往往会接受买方比较苛刻的付款条件,比如,收到卖方货物之后的3个月、6个月,甚至9个月买方才支付货款;买方利用卖方提供的赊账增加了现金流。但是对于卖方供应商来说,存在了一个巨大的风险,即企业有高额的应收账款,最终有可能成为呆账或坏账;企业因此更面临着破产的风险。合理控制应收账款总量和周期是供应商的当务之急,否则风险巨大,后果严重。

2、及时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一旦发现,债务公司在债务到期之时,仍然以各种理由推脱付款,就必须引起高度的警惕;必要时马上采取行动,根据供货合同向法院及时提起诉讼;提起诉讼之时,为了防止债务公司转移财产,一定要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便在胜诉之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3、对外商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申请实施边控
本案中,斯坦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单一股东Leo有着双重国籍;很多在中国的外国人都有多

(责任编辑:王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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