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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奢华采购背后


发布时间:2011-11-25 11:32:28    来源于:叔华

摘要:一向有着“阳光采购”之誉的政府采购却出现了日益奢华化的趋势。

近日,关于政府“奢华采购”的帖子在网络上频频曝光:黑龙江省公安厅花4.1万元采购一台笔记本电脑;辽宁省抚顺市财政局花2300元购买7台苹果iTouch 4当U盘;苏州交警花5999元购买21台iPhone 4做警务通;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法院5万多元采购两台豪华按摩椅……尽管上述事件随后似乎都有了一个交代,但近年来,政府采购“大手大脚”现象以及一些地方年终突击花钱的做法引起了各方关注。

产品大卖搞定政府采购就行
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管住政府的钱袋子,提高采购效率、节省财政支出、防范和抑制腐败。而一向有着“阳光采购”之誉的政府采购,这些年来的确有效约束了一些政府机构乱花钱的行为,但现在为何屡屡曝出如此荒唐的采购行为?

中国政府当前采购制度分目录内采购和目录外采购。现在政府和部门的目录内采购往往执行得较好,而问题多发生在目录外采购领域,也就是在国家采购目录之外,各个部门自行采购办公用品的时候,往往出现问题。

一方面,这些年来对政府消费和预算执行缺乏有效约束有关。很多地方的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却成了橡皮图章,对采购申请不经审核一律盖章放行。以至于很多不正常的公款消费得以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洗白”,避开了相应的监督与处罚。

另一方面,目录外采购之所以会屡屡出现“天价笔记本”等事件,主要还在于采购的物品和标准,都掌握在部门自己手中。政府部门对目录外采购的自行裁量权过大,对下级单位的审核不严,乃至滋生权钱交易的潜规则。

以抚顺市财政局办公室采购的苹果iPodtouch4为例,正常情况下,这样的发票可能根本就无法报销,而把苹果iPodtouch4写成U盘,放入办公设备采购清单中却能轻而易举地省却报销的麻烦。

自1996年开始政府采购试点工作至今,中国的政府采购已经成为市场上占比例很大的大宗消费。数据显示, 2009年国内政府采购达7413.2亿元,涉及范围广、门类多,有些采购项目还有一定的专业门槛。一般公众可能看得懂一台笔记本电脑的价格,也明白一部苹果手机、一个按摩椅的用途,但很多更专业、可能也更奢华的采购,就不一定能看得很明白了。

此外,中国政府讲究形象工程,公款招待费、公车支出费、公务考察费(下称“三公消费”)一路走高的背景下,很多地方政府以拉动内需为名,掀起了追求奢华化的风气,这就难怪政府采购因此屡曝“天价”了。

乔布斯一定没想到他的产品在中国还能以这样一种方式火了一把。看来,想让产品大卖吗?搞定中国的政府采购就行了。

行政经费支出要经受得住曝光
进入采购名单的设备价格大大高于市场价格,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服务还不如市场零售,许多应该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往往被档次低、老旧落后为理由而排除在外……量大面广的政府采购,完全靠自律和审批是管不住奢华采购的,更何况涉及的都是执法机关和财政部门。

有分析指出,目前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大都是原则性的,不具体缺乏操作性,从而留下了钻营、投机的“空子”。因此,一方面需要强化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行政监督,另一方面,也需要完善制度设计,尤其对目录外采购设置增加审查程序。

但是,笔者以为,最终这些行政内部的监督,能否奏效,关键还是能否经受得住民众的监督,比如“网友曝光”——上述不正常的政府采购都是网友发现并曝光的。

政府采购屡屡被指滥用、奢靡,而奢华采购的实质是采购者、使用者自肥、得利,“买单”的却是纳税人。因此,政府采购不仅直接关系到政府如何当家理财,公众对纳税人的钱到底用在哪里则更为敏感。

不过,有些部门还心存侥幸以为设置一些专业门槛就可以躲过网友曝光。其实,现在民众对政府的监督意识越来越强,监督的方式也越来越便利,参与监督的人士也越来越专业。这在华南虎、假学历等一系列事件中得到充分的印证。

正因如此,相关部门应强力推动政府采购的进一步公开化、透明化,譬如,每采购一项东西,在公布其价格之外,还要同时说明用途、采购理由。如此才能说明采购行为的合理性,经得住质疑和监督。

曾多次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呼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严义明律师指出,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方面,首先,政府预算在年初就会做好,在年末时不用完的话,第二年预算很有可能缩水。其次,中央四万亿预算的出台使得很多项目经费相对比较宽松,在刺激经济的同时,一些基层政府也因此钻了空。

很多时候,政府出于工作需要的确可以购买一些高档设备,只要给出充分的解释,相信民众也不会反对。民众对一些“天价”政府采购之所以有意见,正是因为,这些钱花得不明不白。一个主动接受“网友曝”、经得住“网友曝”的政府采购,才能称得上是“阳光采购”。

与政府采购相类似的还有近年来社会普遍关注的公款招待费、公车支出费、公务考察费等“三公”消费。按道理说,自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政府应该有义务向外公布行政经费,包括“三公”消费的开支情况,可至今却未听说过哪怕是一个镇政府对外公布过相关行政经费明细支出。而暗箱操作的行政经费无疑将是培植腐败的温床。
完善《政府采购法》和《预算法》
美国是世界上政府采购制度相对完善的国家之一。在美国,作为采购部门,采购什么商品、钱从哪里来、用什么方式采购、怎么支付、谁来监督等都有具体规定。作为供应商,从哪里获取采购信息、是否具备采购资格、怎样签订合同、有争议时如何诉求等都很明确。

1999年、2002年中国先后制定了《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由原来单纯的货物类采购扩大到工程和服务类采购。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从最初的预算内安排的资金扩展到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自筹资金在内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虽然有了一些政府采购法和一些配套法规,但中国的政府采购仍处在起步阶段,实际运作中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还缺乏诸如“对采购质疑和仲裁程序的规定”、“防止供应商欺骗政府的规定”、“对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资格要求”等大量配套法规。尤其是许多政府采购信息都没有对外进行实质性的公开,有的甚至是暗箱操作完毕。

针对地方政府部门频频出现的采购“奢华化”的倾向,专家认为及时完善《政府采购法》和《预算法》是当务之急。复旦大学选举与人大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何俊志介绍,这一系列的政府采购奢侈化案例其实与2002年通过的《政府采购法》的漏洞有关,“比如法条中对于采购条件、采购范围设置不够明确,对于采购的门槛也设置过高,这导致能够参与政府采购的商家数量不多,这样过程就很难充分透明。”

此外,何俊志认为《预算法》目前也有瑕疵,因为现实中,人大或者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对于预算的监督主要是“事前监督”,着重于预算编制过程中的把关,但是对于执行预算以及决算的关注力度不够。

“这些制度的漏洞,就会发生鼓励政府部门采购奢侈化的现象,因为支出膨胀是政府机构的天然冲动。”何俊志认为,关键还是在于及早地修订法律。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呼声由来已久。何俊志认为,这些引起公众关注的热点事件应该成为促成上述法律积极修改的动力,并且加速推动政府采购和预算编制与执行过程的透明化。

而这些本不该有的奢侈消费都以各种方式藏匿在各部门的年度预算中。临近年底,突击花钱时就更是奢侈消费的旺季了。显然,不仅政府采购工作要进一步公开、透明,加强监督与审核,政府部门的预算详情也应全部公开,以减去水分。

(责任编辑: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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