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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辉中国燃气总经理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拘


发布时间:2011-11-25 09:32:26    来源于:CBF聚焦网

摘要:

1月4日,中国燃气(00384.HK)公告,确认公司董事总经理及执行董事刘明辉、公司执行总裁黄勇,于2010年12月18日被深圳市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拘留并进行调查。

刘明辉持香港身份证。据称,中国燃气能在香港上市,并将主营业务盯在城市燃气这一庞大市场,很大的功劳在于刘明辉此人的眼界与魄力。

2002年初,刘明辉加入中国燃气的前身海峡集团,其时,集团控股股东为恒峰集团。后实际控制人陈恒辉选择了离场。

资料显示,目前刘为中国燃气的单一最大股东,持股13.43%;其后为中石化(9.92%),印度燃气公司、阿曼国家石油公司、韩国SK汇能、阿曼政府投资基金等,持股比例分别是8.55%、7.66%、5.22%和5%。一位中资香港上市公司高管说,这是典型的披着疑似“国企”外衣、实际控制人却为私人的“影子公司”。

据市场人士分析,刘明辉涉嫌“职务侵占罪”,其中最可能出事的就是两处:一是占用公司资金进行股票回购,二是在频繁的并购案中通过高买低卖为大股东谋取利益。

举例而言,2002年7月,中国燃气以发行约5240万新股的代价收购郑州标准石化55%的权益,以公告时市价每股1.26港元计算价值6600万港元。而仅仅在一年之后,2003年12月,公司公告将出售所持郑州标准石化全部股权,代价为6000万港元,理由则是加入WTO后提炼产品市场将于2004年开放,竞争激烈,预期利润受压。

(责任编辑:CBF聚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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