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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收养,岂能一送了之?


发布时间:2011-11-24 16:34:29    来源于:吴华桐

摘要:孤儿手养作为一种善业,其利害关系受到多方的关注与质疑。

孤儿收养是人皆认同的一种善业,但在经济发展一边倒的国际大背景下,中国孤儿认养实际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传统的亲属认养观念日见趋淡,颇具公益性质的孤儿院等收养机构弊端多,而在跨国领养方面,并不像经过人为处理后挑好避坏的阳光报道那样兼爱仁慈。人们在关心思考诸如中国孤儿收养的幕后利害关系尤其是经济利益与隐患防护,以及福利援救以及责任承担等关乎孤儿前途命运的问题的同时,更值得深入探究以寻求良策解决。

 令人质疑的善业现状

在中国,由于受大家庭传统观念的影响,自1949年以来的近40余年中,孤儿通常由其亲属亲戚或民间组织来认养,并没有明显地演化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虽然跨国领养在国际上已经有40年的历史,而中国政府开展此项工作,是在经济发展与法制建设的大背景下展开的,不过是10数年。其间,虽然在最终解决孤儿问题上有了新的尝试,表面上取得了暂时性的进展,实际上却引发了许多弊端,因此受到多方的质疑。

中国到底有多少孤儿?孤儿由谁认养,体制建设与资金救助如何,实际成效又如何?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这些问题均没有一个清晰的答案。

直到2005年9月29日,《我国孤儿的现状与面临的困境》调查报告公布,这是55年来第一份由民政部牵头组织的对全国孤儿的摸底调查。调查显示,全国18周岁以下父母双亡及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简称“孤儿”)共计57.3万人。在这些孤儿中,约6.9万人生活在国有儿童福利机构中;29.4万人得到国家制度性的救助,其中5.3万人得到城市低保救助,12.5万人得到农村五保救助,11.6万人得到农村特困户救助;除此之外,全国尚有20万,即接近总数30%的孤儿没有得到经常性的制度救助,超过总数50%需要救助。在占总数绝大多数的农村孤儿中,得到救助的孤儿比城市孤儿要少得多,同时西藏、青海等西部地区的孤儿率也远远高于北京、上海等东部大城市。

到2009年,民政部最新统计显示,中国孤儿总数已达71.2万人。这中间有地震孤儿集中出现的因素,特别是2008年的汶川特大地震。作为当年孤儿调查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尚晓援认为,相对于中国的人口基数而言,这样的孤儿总量其实是很少的;事实上,由于中国传统的大家族观念,让多数孤儿进入了亲属家庭。多年来,政府并没有对这些由亲戚代养的孤儿有实质性的救助。

在2005年民政部的孤儿调查报告引起中央领导的重视后,国务院15个部委也曾联合发布了一份《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并实施了“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从2006年起,民政部每年从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2亿元予以资助,加上地方财政的投入,要求用5年时间,从中央到地方投入资金60亿元,在全国大中城市建设和完善集养护、救治、教育、康复、特教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经过将近5年的建设,可以说,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大城市,中国的儿童福利机构已经相当豪华,但这并不能真正解决孤儿养育的问题。

在2010年10月份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终于获得通过,7项基本制度和首期的25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拨付,标志着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终于从最弱势的孤儿群体开始了全面覆盖的进程。无论是25亿的资金安排还是70多万的孤儿总量,从数量上听起来,都算不上什么大事。但这些资金在下拨过程中经过层层剥夺贪污,真正能给孤儿带给实际援救的有效资金又有多少呢?2005年民政部的孤儿调查报告显示,在中国很多地方,救助的资金仅具有象征意义,最高不足当地正常儿童生活费的1/4,最低甚至不足1/10。

美国领军下的跨国领养

近年来,由于中国农村社会的开放和家庭纽带的渐渐松解,同时受中国经济畸形发展导致中低收入人群连自己亲生的骨肉都供养困难,受此影响,一些家庭对孤儿的养护义务色彩也逐渐减淡,不再认为认养与自家有亲属关系的孤儿是理所应当的事。同时,加上经济全球化发展与外国特别是美国认养孤儿的需求驱动,跨国领养孤儿在中国应运而生。

1992年,中国实施《收养法》后,向外国人打开收养中国孤儿的大门。美国是中国孤儿最大的国际收养国。据美国权威机构近期公布的一项统计结果,自1992年至2010年年底,约有7.5万名中国孤儿被美国家庭收养,其中大多是女童,人数位居美国收养的外国儿童之首。且以每年5000多名的数量快速递增。美国现在共有90多家代理机构专门负责对华的收养孤儿业务。目前,中国收养中心对美国、瑞典、加拿大等15个国家开放。加拿大移民部门的数据显示,加拿大人每年约领养约1000名中国儿童。瑞典则成为北欧国家中收养中国儿童的大户。

对此,有人单从经济层面坦言嘲讽说,中国政府有能力买进9000亿美元国债,却养不起70万本国的孤儿。此话似乎硬要把领养孤儿花费与中美两国的外交政策及经贸往来挂上钩,但从公开资料显然找不到相关证明。

中国收养中心官员说,收费大致包括审核费365美元,翻译费200美元,赞助费3000美元,办理其它手续的费用大约800美元,总共不超过5000美元。但据知情人士透露,他们领养一个中国孤儿大约需2万美元,包括律师费,代理费,往返车旅费以及捐助给孤儿院 3000美金。

如把以上数据折中,以1万美元粗略估算,仅从美国家庭,中国孤儿领养机构年进帐约5000多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亿多元。这点资金虽然与中国平均每天买进10多亿美元的国债无可比性,但对于孤儿来说却是买命钱,逐年累计的这些资金去留如何?是贪污了还是非法挪用了?答案是没有公布,无从知晓。但《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实施办法  (司法部、民政部令第28号) 》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收养人向社会福利部门支付的抚育费,只能用于改善福利院设施,不得挪作它用。

辨利害取轻重

孤儿是极易受到伤害、比较脆弱的一个社会群体,他们没有所谓的政治声音。面临的困境也极为关切。家庭经济困难、替代性养护和教育医疗,是目前中国孤儿群体面临的三大困境。

美国的中国儿童领养机构认为,美国家庭领养中国儿童的经历总的说来令人鼓舞,大多数养父母因为自己能领养到漂亮健康的中国儿童而兴奋激动。可是,他们却不知道这些儿童自己的难以言表的痛心感受——不是几年,而是一辈子。对于中国孤儿收养相关机构而言,登记申请收费手,活泼可爱的中国孤儿被一送了之,其他弊端不说,仅长大成人后的寻亲万难,以至心理扭曲造成的痛苦命运,谁过谁非,责任谁但?

2010年,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共有75名孩子被领养,中国国内领养32人,涉外领养43人。其中有一群特殊的“孤儿”,个个都非常健康、聪明,但是收养名单上却永远没有他们,因为他们有一个特殊的身份——被拐解救儿童。算上刚刚被警方解救的“小粤粤”,这样的孩子有9人。 “想爸爸妈妈么?”“他们的样子是怎么样的?”面对这样的问题,回答媒体记者的是一双双迷茫的眼睛。被拐解救儿童小丽今年12周岁,警方把她从人贩子手中解救出来的时候,她还不到10个月,按照规定,她被托养在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等待她的亲人。然而这一等——就是11年!其他孩子等待的时间也不短,也许他们,将永远地等待下去。也许他们,更需要的是一个家。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一户人家只有穷得来揭不开锅时,才会让别人来领养自己的小孩;同样的,一个国家只有不得已的时候才会让别人来领养自己的孩子。对于大多数穷国而言,经济力量有限,很难给孤儿的成长提供基本条件,而一些发达国家生育率较低,愿组建“联合国家庭”的父母为数不少。这使得跨国领养现象日趋增多。但对被领养的孤儿来说,到一个异国新家未必意味着更好的未来。尤其是年龄较大后被领养的孤儿,对自己的身份认同的缺失,以及受文化差异的影响,也常出现心理危机。

且不提尚无有力证据的诸如儿童医学试验及其基因盗窃这些关乎人性根本与民族祸福的敏感话题,跨国领养为人诟病确实不可等闲视之。一些孤儿被领养后,或在新家庭中受虐待,或被当成赚钱工具的案例屡见不鲜。

事实上,不少国家近年来对跨国领养也都趋于谨慎,主要原因是担心背后的黑幕太多。担心部分儿童会落入不良家庭导致不必要的悲剧发生;另外也是为防止国际儿童贸易。因为全球婴儿贸易存在统一市场,想领养孩子的家庭会支付大笔金钱给政府、领养局和律师,希望可以合法领养到适合的小孩。市场的巨大诱惑力让有心人肆无忌惮地寻找“货源”以牟利。柬埔寨、罗马尼亚等国就曾曝出惊人的买卖儿童丑闻。危地马拉国肮脏的内战中,至少有333名儿童被军方拐卖、绑架到国外,有的甚至是通过杀害婴儿的亲生父母,将婴儿抢走送入政府运作的孤儿院,再转手送往国外领养。这样借跨国领养之名,行买卖儿童之实的情况,古今中外皆有之。

改体制保福利

面对包括跨国领养在内的孤儿收养的诸多弊端与黑幕,中国政府应该如何有效规避呢?

一方面,可通过修改与完善孤儿收养法规,降低本国公民认养的苛刻条件,提<

(责任编辑:吴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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