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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富豪启示录


发布时间:2011-11-24 16:19:42    来源于:钟叔华

摘要:继中国官员的“59现象”后,中国富豪再现“40危机”。

1月18日,胡润研究院第二次发布《中国富豪特别报告》(下称《报告》显示,“胡润百富榜”发榜12年来,共计1882位富豪上榜,落马的“问题富豪”24名。行贿、资本市场相关问题和诈骗成为富豪出问题的三大主因分,而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则是问题富豪发生最多的行业,分别为9人和4人。

《报告》还显示,20位已经被判刑的问题富豪中,除了牟其中和周益明被判处无期徒刑外,其余18位的平均刑期为11年。由此看来,中国问题富豪基本可以归纳为,“40岁出问题,43岁被发现,45岁被判刑,56岁被释放”,继中国官员的“59现象”后,中国富豪再现“40危机”。

权力核心的财富积累“怪圈”
2009年8月26日,胡润研究院首次发布“中国富豪特别报告”。当时,《新华网》曾发表一篇题为《杀猪榜的另一面是光荣榜》的文章做出回应,指出“绝大多数富豪没有出事,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它充分说明,那些引领中国企业创富潮流的上榜企业家们,确实不乏精英才俊,总体上是值得人们信任的”。“当代中国能够上富豪榜的人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我们应该‘仇’的不是‘富’,而是不公平和不正义。”

然而,据麦肯锡调查显示,中国千万资产以上富人平均年龄只有39岁,亿元以上富豪平均只有43岁。大约80%的中国富人年龄在45岁以下,而在美国这个比例是30%,日本则为19%;从中国富豪榜每年的变动情况看,中国财富积累的时间超短:国外挣一个亿的财富,平均需要15年时间,把1个亿变成10亿需要 10年时间,而在中国平均都只需要3年。

上榜的中国富豪(包括未上榜的)为何如此年轻化,他们的财富积聚为何如此神速?中国富豪主要因为行贿、资本市场相关问题、诈骗而“落马”,似乎说明了一些问题。而行贿排在“落马”原因的首位,说明富豪的财富积累与权力有着千丝万缕的勾连。经济学者赵晓曾研究发现,过去几年中收入增长最快的都是与权力相关的群体,以至于中国收入分配实际上已经形成了“离权力越近的阶层收入增长越快,离权力越远的群体收入增长越慢”的“怪圈”。

而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之所以成为问题富豪集中爆发的行业,正说明了这个领域是中国现阶段一个权力和资本都靠得非常近的地方。在制度尚不完善,监管出现缺位的情况下,自然容易导致了权力寻租的“受贿”现象以及资本绑架公权的“行贿”现象发生。而且,在权力的庇护下,问题富豪的真面目往往被掩盖,而上榜之后,无非只是增加了暴露的可能性而已。

正如胡润对将“百富榜”称之为“杀猪榜”所回应道的,中国富豪上榜与“落马”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该死掉的猪,不管上不上榜,都会死掉的。”再说了,“胡润百富榜是不是‘杀猪榜’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好多猪没有长大就死了?或者说这些肥猪到底是吃了什么,到最后是如此脆弱不堪?”

中国特色的富豪“原罪”说
自“胡润百富榜”问世以来,上榜的中国富豪,由于拥有亿元、十亿元甚至百亿身家,鲜有因为正常倒闭(即法令意义上,因持续的经营亏损而关门)而落马的,即所谓的“钱越多越平安”。

这其中,恐怕只有以56亿元财富成为2007胡润餐饮富豪榜“榜眼”的广东福记食品的魏东、姚娟夫妇可算是正常倒闭的一个。而“东山再起”以150亿元登上“2010年胡润百富榜”的史玉柱也破产过,但当时还没有“胡润百富榜”,所以严格意义上说,还算不上正常破产的胡润上榜富豪。

然而,正是这些原本“钱越多越平安”的富豪,同时却又要面临复杂的政商关系等未必能用钱来搞定的问题,而常会暗自感伤,“钱越多越没有平安感”。这个与欧美落马富豪大不相同的悖论也成为了中国特色的现实情况。

为此,有人归结为所谓的“原罪说”。1999年,自第一份榜单上榜富豪牟其中“落马”,原罪和政商博弈等问题就成了伴随“胡润百富榜”的一个话题。2002年10月底,《三联生活周刊》刊登的一篇报道指出,“中国转轨时期的财富积累天生带有历史条件下的胎记,有着与生俱来的原罪。这是一个残酷的事实。”

也是这一年,“胡润百富榜” 被说成是“杀猪榜”。但正是这份“杀猪榜”记录并见证了中国民营企业家们作为一个群体的诞生和成长,也从一个侧面记录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对于“原罪”说,胡润本人更愿意强调自己认同的是这样的一种“原罪”,即最初制度安排上的困境和悖论造成的源发性疾病。正如北京万通集团当家人冯仑说的,“如果它不犯点规怎么能够冲破这个体制原罪呢?”而并非后来被多数人理解为“道德上、财务上最初的错误”,也不是郎咸平等人把原罪定义为是用不正当手段行贿牟取暴利的“信仰缺位”。“富豪落马其实还是一个比较复杂、多层次的事件,把一切归因于个人道德不合适,但转到中国经济这一背景下又有些太形而上。”

官商勾结的特殊利益集团
调查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尽管一些“问题富豪”学识浅薄,有的甚至目不识丁,但有一点他们非常清楚,那就是政府有项目,有急于贱卖的国有资产,而由政府控制的各大银行更有用不完的钱。只要“靠上”政府或官员,那就等于把自己的吸盘插入源源不断的财富河流,就可以迅速而无风险地聚敛巨额财富,成为世人瞩目的亿万富翁。

而且,通过手里掌握的庞大资本,这些富豪还“由商及官”,在官场上也取得一定的话语权,甚至能够通过其代理人对一地的政策走向加以影响,从而为自己撑起一把驰骋政商两界、遮风挡雨的“保护伞”,而形成了一定时期特有的官商勾结、行贿受贿的现象。

由此可见,富豪“落马”现象实际上是当下中国经济政治生态、企业治理结构以及法律制度背景方面的缺陷和不足的一个折射。正是利用了这些缺陷和不足,个别政府官员与“问题富豪”结成特殊利益集团。几乎在每一个出问题的富豪背后,总能“拔出萝卜带出泥”。

在其他国家的经济转型时期,特殊利益集团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比如俄罗斯的“寡头”,作为俄罗斯社会经济转型、私有化和政治权力与垄断资本高度结合且极端发展的产物,随着自身的不断壮大,不仅把握了经济命脉,而且染指政治,甚至左右政局,挟持政府要挟国家。他们在任意破坏“游戏规则”的同时,不仅伤害了社会公平、破坏经济秩序,掠夺大量的公众利益,甚至成为政府执政和推行改革的敌对势力。

为此,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李克杰指出,制裁“问题富豪”,只是治标之举。而要治本,要消除“问题富豪”,就必须打破其背后的特殊利益集团,而要防止特殊利益集团的形成,则必须深入改善经济政治生态,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厉行法治,规范政府及官员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和不正当行使。

(责任编辑:钟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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